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度城区治安巡逻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度城区治安巡逻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我局与省司法警官学院合作,在我局成立校地合作基地,50名学员*2.5万元/年=125万元,城区治安监控电费、岗亭维护费共计8万元,共计专项资金为13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有效遏制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通过以社区防控、街面防控、内部单位防控、行业场所防控、重点人员防控为重点,使可防性、多发性、影响大、危害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的防控和遏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开展城区治安巡防,维护城区治安稳定。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现场,疏散群众,维护秩序等。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巡特警大队自成立以来,弥补了县城区社会面上警力不足。为民众提供了安全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提供基础数据,县公安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政法股对预算的“城区治安巡防经费”项目资金全额拨付,2018年城区巡防经费为13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城区治安巡防经费”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巡特警大队的队伍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财政局政法股对我局巡防经费,按季度拨付。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一是组织机构健全。经费拨付主要由警务保障室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二是根据队伍人员配备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公安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制定了降低成本或节约成本的措施,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可以定期观察到计划支出与实际支出偏差情况,便于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以节约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为前提。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财政局按季度对经费进行拨付。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把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进行监督。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按需购买。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为公众提供了安全感,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重大意义,应当全额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该项目的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为民众提供了安全感。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维护社会稳定。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度城区治安巡防经费-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永兴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