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09:22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2分。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隶属于县委政法委,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单位地址在永兴县县正街153号。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设置

永兴县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信访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巡特警大队、审计室、情报合成作战中心;管理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拘留所、县看守所;指导县森林公安局业务;设立派出机构12个: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核定编制332名,其中,实有在职人数308人(财政供养人员308人),离退休8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2.77%。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29.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5.76 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9.55%。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我局2018年总收支预算数为27407.07万元。

2018年度,实际完成收入12960.84万元,为预算数的47.29%;实际整体支出11539.54万元,为预算数的42.1%;结余16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7.71万元,占49.12%;项目支出5871.83万元,占50.88%。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917.46万元,控制率为99.99%。

“三公经费”,2018年实际支出13.02万元,控制率为25.33%。比上年减少34.45万元,降低了72.57%。

政府采购,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1930.41万元,执行率为11.10%。

近年来,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公安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1.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2018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是: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目标,以“学精神、控风险、守底线、补短板、严纪律”为总原则,聚焦风险防控、打击犯罪、服务发展、基层基础、政治建警五大任务,全警投入扫黑除恶、集打斗争、百日会战、百日攻坚、扫黄禁赌禁毒等专项行动,瞄准“两新六升创国优”全力冲刺,有效维护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平稳,绩效评估、综治考评力争全市第一;公安民调力争进入全省前20名、全市前3名;综合考核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县创先争优。

2.2018年度整体目标实现情况

2018年,我局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平稳,综治考评实现零扣分排名全市第一、绩效评估有望进入全市第一方阵,民调工作实现提升,全年公安民调测评排全市第3名,年内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全市唯一)、全省公安刑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冬春攻势”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公安机关“追逃行动”先进单位、全市三年禁毒大行动先进集体、全市平安单位、文明单位等。

(一)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打赢了全国两会、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郴州市休闲旅游文化节等系列重大安保维稳硬仗,有力保障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的目标。一是全面搜集情报信息,做好预警防范。密切关注全县维稳动态,广泛搜集可能诱发不稳定事件的各种情报信息,并及时预警、分析、研判、防范、处置到位,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60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全面摸排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处置。针对元宵倒灯、清明扫墓等矛盾纠纷高发的敏感时期,组织民警深入基层走访摸排,将一大批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夯实了基层治安根基。三是全面看牢重点人员,做好落地管控。全面落实全县6140名重点人员的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失控,认领率100%、管控率99.32%,在控率81.29%,达到了省、市考核标准;全面摸清了全县新疆关注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控到位。四是全面筑牢反恐维稳,做好处突应急。制定反恐处突预案,精心组织反恐演练,积极部署反恐大排查行动,确保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得到稳妥处置。

(二)打击整治精准有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守护一方安宁、服务一方发展。2018年全县共破各类刑事案件451 起,刑事拘留466 人,追回网上逃犯166人;共查处治安案件731起,治安处罚1033人,治安拘留 807人,打击处理效能较上一年度明显提升。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查实扫黑除恶线索27条,已打3个涉黑涉恶团伙,共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4人,破案17起。二是全力攻坚大案要案。共破八类案件19起,现行命案立3起,破3起,连续八年破案率达到100%。三是强势开展“集打斗争”。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强势开展“集打斗争”冬春、夏秋攻势专项行动,发起对涉盗抢骗、涉毒、涉枪爆、涉黄赌食药环违法犯罪的凌厉攻势,共破获涉盗抢骗、毒品、枪支、食药环犯罪案件340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52人,收缴各类枪支196支。四是全面部署经侦战役。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总金额8219.4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453.5万元。五是精心组织黄赌毒整治。全县下半年禁毒、扫黄禁赌工作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动员、全警参与,掀起集中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共查破涉黄涉赌涉毒案件18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37人,缴获毒品5797克,有效地遏制了我县黄赌毒活动的蔓延势头。六是全警参与“百日会战。”“百日会战”以来,我局迅速贯彻落实许显辉副省长“六个全面”和张军副市长“九项措施”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大巡防、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迅速掀起了大维稳、大安保的新高潮,有力保障了全县治安大局平稳。专项行动期间,共投入警力6960余人次,清查重点场所、部位7246余处,排查整治消防、交通、公共安全隐患7246余处,排查出来的26名重点人员全部稳控到位。

(三)安全防范创新高效。以“控发案、保安全、强基础”为重点,全面抓牢安全防范。一是安全监管全面落实。扎实推进火灾、交通、治安、涉爆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涉枪涉爆单位、场所348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76处,收缴销毁炸药4289.4公斤、雷管4032枚;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14万起,共发生交通事故 4190起,死亡 4 人,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 20 %;共检查单位2992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16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20 份;确保全县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交通伤亡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未发生涉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案件,监所实现安全零事故。二是控案防线密实高效。全面整合城区警力资源,采取车巡、步巡、守卡、夜间巡查及“干部轮流巡一夜、群众平安过一年”“百日会战”大巡防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及全县开展不间断的巡逻防控;积极督导全县重点单位场所加强保安人员值班制度落实,指导社区组建治安巡逻队,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警民联防网,全县刑事案件发案较上年同期下降12.25%,治安案件发案较上年同期下降11.47%;其中城区刑事案件发案较上年同期下降13.05%,城区治安案件发案较上年同期下降 13.16%。三是治安管理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四位一体”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检查内保单位340余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80余份,发现治安隐患850余条,整改630余条,警告处罚115家;有效减少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可防性案件和突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基层基础夯实牢固。一是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六大中心实战化运作,户籍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便民利民,微改革微创新全面发力,我局的“双微”平台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应用项目、大情报数据平台项目参加市局“双微大赛”,“智能缉毒”数据研判模型项目被市局推荐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微改革微创新第二轮大赛。二是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投入6000万元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三所合一”和塘门口派出所建设项目。目前,塘门口派出所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信息化安装和二次装修;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二次装修和智能化安装;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土方工程已完工,拘留所、戒毒所主体工程已完工,看守所正在进行基础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派出所三年行动计划和一村一辅警工作,湘阴渡派出所继续被评为全国一级派出所,全县242个行政村和25个社区的辅警配备工作正有序推进,力争2019年2月底全部配备到位。三是扶贫攻坚全面精准。我局共结对帮扶七甲乡深洞村、龙头村等7个村的201户贫困户,先后多方筹集资金对6个帮扶村的基础设施、种养业、饮水、光伏发电等予以重点扶持,帮扶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一月一访,核实贫困户基本信息,一户一策开展精准扶贫,确保2018年帮扶的七甲乡深洞村、龙头村等7个村的46名预脱贫户全部脱贫。

(五)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我局以争创全国规范执法基层示范单位为契机,持之以恒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成立了受立案管理中心,落实了主办民警对案件终身负责制度,规范了执法办案区域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案件审核制度。共受理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撤销、变更率为零。二是执法培训形式多样。共举办学习培训班2期,安排了12次办案民警、法制民警参加法院庭审,341名执法民警已全部取得初级以上执法资格,通过中级考试民警258名,10人通过高级考试。三是执法监督措施有力。建立了局领导、所队长、办案民警“三级捆绑连带责任制”,坚持落实“一案一评”制度和执法档案制度,实行每周考评通报,每月三复查,共检查行政案件1405起,刑事案件867起,开出执法问题整改清单2084张,检查出需整改的执法问题达4485处。四是信访工作化打结合。共接到信访件 109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 6 起,省委巡视组交办5起,均已及时办理回复。同时,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全年警告1人、行政拘留 6人,有效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六)队伍建设风清气正。一是政治建警全面化。积极投入十九大、习近平“5.19”重要讲话一周年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政治建警等主题教育,促使全局民警的纪律作风持续向好,队伍锻造能力显著提升,共发督察通报119 期,主动处理违纪违规民警、辅警238人次,没有发生民警被追究刑责的情况。二是机制励警考核化。针对绩效评估、综治考评等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严格了奖惩措施,实行每周调度、每月考评排名,考核结果与单位的经费拨付和民警的年度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精细化考核相挂钩。三是从优待警暖心化。局党委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及时兑现民警的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年终奖金、车补等福利待遇。四是从严治警常态化。局党委班子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全局民警积极响应,从严要求,局纪监督履职尽责,全面监管,确保全局民警的纪律作风持续向好,队伍形象逐步提升,全局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年内县纪委违法违纪案件立案2起,党内警告4人,移交县纪委民警违法违纪线索2起,继续保持办案“零事故”。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经费保障不足

由于我局业务技术用房、三所合一及新建塘门口派出所等工程项目经费大多来源于单位非税收入,但由于案件侦查时间较长,侦破过程十分复杂,非税收入难以达到预期,经费得不到保障。希望财政加大对我局经费的扶持力度,同时,我局也会进一步地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永兴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财务制度执行有偏差、有待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养,提高单位财政预算和经费支出管理水平。

(三)完善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我局实际年收入资金比预算年收入少,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其原因是年初预算收入资金比本年实际收入资金多,导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时,我局资金缺口较大。我局今后将谨慎、全面地预计收入资金量来预算政府采购,从而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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