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民政局2017年度特困供养机构经费和工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6 11:29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0年民政部第37号令)文件精神实施该项目。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乡镇敬老院”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负责预算编制,提供低保户名单给县财政,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县财政局社保股建立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7年我县人员经费补助标准1100元/年/人, 公用经费补助标准1100元/年/人。公用经费补助人数900人,人员编制119人。全年预算456.08万元,发放384.48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民政局对预算的“乡镇敬老院”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补贴股实行社会化发放。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乡镇敬老院”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县乡镇敬老院。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民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乡镇敬老院工作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县救灾股、各乡镇民政办。二是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湖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湘民发[2013]31号)、《关于将全县农村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管理的通知》(永编发[2011]20号)、《永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5号)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时足额发入。

(2)项目完成质量。全额发放316.08万元。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社会发放率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的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全额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全额资助乡镇敬老院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加大养老事业建设,适应社会老年化进程。

财政专项资金评分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