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关于《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湘财绩〔2012〕3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4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永兴县财政局委托郴州骏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永兴县卫计局)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卫计局,系全额拨款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023MB0T60122E,地址:永兴县便江镇内环路8号,负责人:周再清。该局下设“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其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协调,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咨询、答复和解释,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纯二女户父母光荣证等证件的登记办理。
2、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是人口大国,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提高了人口的质量,优化了资源配置。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为了支持各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设立了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资金,其中就包括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是政府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和扶助,目的是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改善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质量,引导更多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建立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3、项目的实施依据。
①《湖南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湘人口发〔2005〕14号)
②《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2号)
③《中共永兴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计生领办〔2014〕54号、
④《中共永兴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兴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永兴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计生领办〔2015〕7号文件。
4、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开展计划生育农村奖扶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响应国家号召,是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稳定生育水平,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都具有深远意义。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是政府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经济上的奖励和扶助,目的是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改善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质量,引导更多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永兴县域内辖15个乡镇和2个街道筹备办,24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0万人,常住人口55.45万人,全县2016年度新增奖扶对象660人,退出奖扶对象49人,共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967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国家发放标准每人960元/年,该县提高发放标准50%,提标480元/人·年,实际发放标准每人1440元/年,2016年实际共支付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283.24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改善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质量,切实让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建立起完善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确保保障对象确认准确,资金拨付及时且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特性,评价组制定了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并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评价,以反映项目资金的绩效。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实施情况,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采用《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部分,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3、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先由项目单位认真进行自查,然后在自查的基础上,评价小组到项目单位进行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等多种形式,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与抽样调查、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效果与申报的绩效目标之间的比较,以及采用公众评价法(公众问卷调查)等绩效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初步了解评价对象及内容,了解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依据。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调查问卷及相关表格。永兴县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关于开展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558号),具体规定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2、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对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自查。按照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自评打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报永兴县财政局。调查问卷的发出、收回及统计。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分析评价。
基础数据复核及材料的审查,对有必要补充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制作调查问卷分析表。根据收集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现场评价情况和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逐一评分,最后计算出项目绩效总得分,得出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一般性预算金额为309.67万元,其中包括中央财政151.07万元,省级财政22.66万元,市县财政135.94万元。项目实际拨款309.6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拨付方式为:永兴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永兴县卫计局,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表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
资金来源 |
拨付时间 |
拨付相关文件或文号 |
拨付金额(万元) |
中央财政 |
2015年11月30日 |
湘财社指【2015】111号 |
83.00 |
2016年10月12日 |
湘财社指【2016】92号 |
45.79 |
|
2016年12月8日 |
湘财社指【2016】124号 |
22.28 |
|
小计 |
151.07 |
||
省级财政 |
2015年11月30日 |
湘财社指【2015】111号 |
10.00 |
2016年10月12日 |
湘财社指【2016】92号 |
9.32 |
|
2016年12月8日 |
湘财社指【2016】124号 |
3.34 |
|
小计 |
22.66 |
||
市县财政 |
2016年6月30日 |
永财预函【2016】168号 |
135.94 |
总计 |
309.67 |
资料来源: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永兴县域内辖15个乡镇,242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0万人,常住人口55.45万人,全县2016年度新增奖扶对象660人,退出奖扶对象49人,共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967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国家发放标准每人960元/年,该县提高发放标准50%,提标480元/人·年,实际发放标准每人1440元/年,2016年实际共支付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1967人*1440元/人=283.24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永兴县卫计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永兴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制定和印发了《永兴县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计生领办【2014】54号)、《永兴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永计生领办【2015】7号),但是该局2016年没有设置相应的专职财务人员。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成立了中共永兴县委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宏观政策上指导该县计生工作。永兴县卫计局下设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协调,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咨询、答复和解释。该县镇、村计生专干、计划生育志愿者对上述政策、制度予以落实和配合。同时该县财政设立专户,对奖励扶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永兴县卫计局家庭发展股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考核和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该股室紧紧围绕目标考核方案,广泛宣传计生政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通过各种会议培训对该县镇、乡村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讲解,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推进计生家庭奖扶工作。该股室规范管理,督查考核,通过进村入户复核和调查工作,了解到群众对奖扶政策都非常关注,同时也发现极少部分对象符合政策,因长期居住外地等原因没有及时申报。针对此情况,该县高度重视,在局分管领导的要求下,再次严格规定了奖扶工作制度。设立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各乡镇奖扶员具体负责, “谁出错,谁担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对没有及时申报的对象,未享受扶助年份部分由该乡镇承担支付扶助金。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该县镇、村两级严把政策关,切实做好奖扶对象的申请、取证、评审、核实和复核等一系列工作。该县镇、村计生专干、计划生育志愿者深入到对象户家中,认真解读相关奖励扶助制度文件,做好新增对象的摸底调查、资格审查及历年对象的年审、变更等工作,提高奖特扶发放工作质量。该计生奖励专项资金发放对象形成层层确认制度,申报对象要同时经过村初步调查,村要召开村(居)民会议、群众座谈会审核。乡镇再次核查公示,永兴县卫计局家庭发展股负责资料审查,最后该局再安排人员进村入户核实公示,确保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财政和计生部门不直接参与资金发放,按照“委托发放、加强监管、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开通“奖扶资金直通车”,通过银行直接转账进行发放。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发放的畅通,农民能够及时、安全领取奖励扶助金,有力地维护了党和政府的信誉和形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为309.67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为283.248万元,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专项资金结余26.422万元。成本节约率8.53%。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该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计生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专项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得到拨付;奖励扶助对象个案上报准确率和奖励扶助金发放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从绩效评价的结果来看,永兴县卫计局2016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操作规范,进展顺利,完成质量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广泛宣传了奖励政策,群众知晓率高;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及时率高;专项资金发放安全足额到位、群众受益广。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①该股室广泛宣传奖励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培训的方式,对全县所有计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政策内容,让所有落实奖励扶助试点的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准确掌握和了解奖励扶助政策。在对群众宣传教育中,印制了3多万份计生奖励政策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使计生奖励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鼓励了广大群众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②做好相关人群摸底、登记、核查确认和申报录入,“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率、及时率高。2016年奖扶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为了确保2016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该县根据新政策调整的内容对县、乡、村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取拉网式排查,通过比对全员人口数据、比对往年度规模人群预测数据、比对公安数据等多项措施,争取让能够享受政策的对象让他们及时享受。2016年度乡镇初次上报奖扶名单741人,县卫计局于2016年3月1日至5日,为期一个星期的入户核查,确认2016年度新增奖扶对象660人,退出奖扶对象49人。“奖励扶助”新增对象确认准确率100%,销户及时率100%,确保了“奖励扶助”对象的准确率、社会公正感及稳定和群众满意度。
③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大,群众受益程度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县财政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增发奖励金,奖扶对象实际发放标准为1440元/人·年,全县共有奖扶对象1967人,提标资金94.416万元,全县共计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283.248万元。所有经费都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由该县财政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发放对象覆盖了永兴县域内辖15个乡镇和2个街道筹备办,242个行政村,共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967人,使最广泛的基层群众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助、改善了家庭人口结构和精神面貌。
④培养了一支工作过硬、业务扎实的队伍,认真开展了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建立了一个人员整齐、服务及时的网络。
机构改革以后,全局对家庭发展股工作进行了职责分工和安排,对基层奖扶员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多起业务培训和政策讲解。一年来,该县先后举办村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3期,乡镇奖扶员业务培训多次,系统讲解了计划生育奖扶政策,通过督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及时检查基层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培养了一支整齐、合格的计生奖扶人才队伍。
4、可持续影响分析
广大群众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扶了基层群众,体现了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理念,使得经济和社会实现良性循环。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对象分布在永兴县域内15个乡镇,分布不集中,由于时间与精力的限制,我们随机抽取了2个乡镇,通过调查问卷统计结果了解满意率,问卷调查对象包括扶助对象与非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奖扶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调查结果满意度为100.00%,调查对象对现行计生家庭奖扶补助政策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度为100.00%,对现行计生家庭奖扶补助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满意度为100.00%。
同时,通过问卷调查显示,90%的调查对象表示主要通过有关工作人员宣传了解到计生家庭奖扶资金政策,10%的调查对象的主要了解渠道是通过社区、计生部门等宣传栏;100%的扶助对象表示资金足额并及时到账,对缓解自身实际资金困难有很大帮助,申请人员信息也进行了公示程序。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永兴县卫计局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总分为 97分,绩效评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及时报告。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县政府,作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挂钩。
(二)反馈整改。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督促整改。
(三)主动公开。项目主管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细化和量化。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项目需要项目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明确项目资金应达到的绩效目标等。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没有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以将之分解为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指标。项目没有计划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
2、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未单独列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专项资金需要建立专门的台账管理。项目单位财务核算时,将专项资金纳入机关经费统一核算,未按规定单列反映,未能及时准确了解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情况。
(二)建议
1、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申报规定,对专项资金申报的资料内容应明确项目资金应达到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应明确、细化和量化,强化资金保障。规范项目申报管理,严格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对不合规的项目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3〕29号)文件要求,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保证专项资金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投入效益。
2、专项资金管理应单独列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内容完整,包括项目实施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项目开展、审批程序,收集保管相关资料,建立项目实施台账等。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资金单独列账核算;确定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项目开支标准;明确票据及资料内容完整,手续齐全,符合相关规定等。
3、计生家庭奖扶项目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可持续发展也有积极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议定期参考物价指数对奖扶标准进行增加等调整。永兴县卫计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在申报项目时,对专项资金申报的绩效目标需科学细化和量化,积极体现计生家庭奖扶工作的价值,最大争取财政资金的保障和支持。
4、为配合党和政府的“精准扶贫”的政策和精神,建议该县卫计局联合全县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发放对象中有无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进行相应的符合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帮助。
附表: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表:2016年度计生家庭奖扶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