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09:51 来源:永兴县人社局行政审批股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我局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委〔2010〕16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委〔2010〕17号),设立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永(回永)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和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共设15个股室(中心、局、院、队),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技外专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务员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核定我局人员编制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员39人。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3万元。

(二)预算执行

1.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62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6.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万元;上年结转35.6万元。预算总支出623.6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64.84万元,年初预算公用经费总额为46.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38.5为%。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0.3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89.7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2.6%。

我局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8年我局政务网上对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三、职责履行

2018年在全局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一)突出创新创业,就业局势稳中向好。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716人,新增创业主体2998户,带动城乡就业423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70人,职业培训3735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987人,创业培训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8%,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各项考核指标均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征管并重,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方面,强化社保基金征缴。加强全民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实行“每月一安排一调度一通报”,将基金征管纳入全县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别征缴基金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 162%、122.56%、 120%、99.28%、169%、113.33%、175.33%,各类保险基金征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均按序时进度完成,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另一方面,强化基金监管。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认真核实和录入平台数据189万余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招才引智,人才强县加快推进。一是规范了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补登)和干部队伍规范管理工作,制定了全县《永兴县机关事业科级以下干部流动调配》《永兴县借用人员管理办法》《永兴县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人事管理规范有序。二是抓好了人事考试工作。通过反复研究,慎重制定人事考试方案,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人事考试各个环节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县委党校、教育系统及卫生系统、综合类、文艺类和“三支一扶”等公开招考(聘)和考察等工作。三是抓实了人力资源开发。扎实开展“名校优生”引才工作,共吸引各类重点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39人前来报名参加选拔,引进专技人才6人,按时招募、派遣、上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5名,加强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劳务派遣工作。

(四)突出劳动维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入开展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争取资金20余万元。目前,接待投诉案件41起,涉及农民工1680人,其中立案39起,结案39起,移交公安部门案件3起,立案1件,共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534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815万元,惠及1720余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规范劳动人事仲裁。坚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截至目前,共立案受理 106 件,已经结案62件,涉案金额达 968万元,按期结案率为100%。

(五)突出精准扶贫,“造血”功能显著增强。我局始终把安排部署好精准扶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要求。一是突出就业扶贫。按照311结对扶贫政策要求,制定了就业扶贫“任务、稳岗、责任”三个清单,在完成贫困劳动力人员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为企业和贫困人员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二是突出健康扶贫。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联合县民政、财政、卫计、扶贫办等单位核查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等工作落实。整合多种保障政策,落实“三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措施。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的方向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项目支出比重比较大,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4日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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