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13:34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我局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基础数据、原始资料、会计报表、业务报表审核自查,对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保证了绩效自评工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委〔2010〕16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委 〔2010〕 17号),设立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永(回永)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和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我局机关共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等14个内设机构,另永兴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站、企业养老保险站、医疗保险站、工伤保险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7个独立核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我局现有人员编制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8人。工勤人员2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3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992.6万元,实际发生支出807.11万元,年度总结余18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8万元,项目支出397.3万元 。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7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1.5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90.9万元,其他支出2.56万元 。

2016年初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7.4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9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5.67万元,节约率2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各部门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及重点》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人社局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人社工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   99分(详见附表1),主要绩效如下:

(一)厉行节约成效明显

在2015年细化内部管理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的基础上,2016年进一步出台相关细化的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细化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显著。具体表现在:

1、实行重点管控,确保“三公”等经费只减不增。一是公务接待取消签单消费,实行定点接待,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不予报销;严格按标准接待,不允许大吃大喝,不得上高档酒水和菜肴。二是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核算到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

2、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支出。一是严格审核原始单据,要求发票合法合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账。二是严格审核经费来源,根据部门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进度,核实每笔报账申请的经费来源,无预算的支出不予报账。三是严格审核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没有按规定及程序审批的不予报账;超出包干经费、预算限额的不予报账。

通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审核审批,2016年“三公”支出节约成效明显。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总预算26.47万元,实际支出了20.8万元,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了5.67万元,节约率达到21%。

(二)预期目标圆满完成

(一)创业就业成效明显。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176人,为目标任务的139.2%,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442人,为目标任务的131.09%,就业困难对象就业476人,为目标任务的119%;新增创业主体1922户,为目标任务的106.787%,带动城乡就业3351人,为目标任务的128.8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3.4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622人,为目标任务的121.63%;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完成职业培训3865人,为目标任务的120.78%;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1419人,为目标任务的118.25%;完成岗位技能培训1913人,为目标任务的127.53%;创业培训533人,为目标任务的106.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社保征缴扩面提质。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43家19889人,征缴基金7710万元,为目标任务的 100.1 %,同级财政补贴资金170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13%;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435家12880人,征缴基金15900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07.4%;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9728人,征缴基金7590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36.36%;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2050人,征缴基金2375万元,完成生育保险参保28896人,征缴基金410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24%;完成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95家22290人,征缴基金1801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00.05%。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4.89万人,征缴基金2981.79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17.07%。采集社会保障信息36万余条,大力推行社保五险合一“一卡通”,发放社保卡34万余张。

四、存在问题与改进的方向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项目支出比重比较大,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附件: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8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8

过程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5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1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6

过程

61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26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8

履职 效益

6

经济效益

6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

5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6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计

100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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