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县国土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县国土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13:16 来源:县国土局 作者:县国土局 【字体: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91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委〔2010〕16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通知》(永委〔2011〕17号),设立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研究拟定全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划,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政策和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对耕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策性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

7、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核登记;依法组织实施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出让、转让工作;协助管理地勘成果、地质资料汇总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组织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检查;协助审核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9、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10、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永兴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1、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协助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参与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认定,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2、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的法律夫和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负责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矿产品运输凭证的检查;负责移送涉及国土资源的犯罪案件和对土地违法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国家人员。

13、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管理、动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动作。

1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征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及监督管理;负责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有关工作;负责征地补偿方案的拟定、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初审;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我局内设股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监察股、建设用地测绘管理股、耕地保护规划股、地籍地产管理股、地质环境储量勘查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直属单位4个,分别为永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永兴县土地储备中心、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永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二级机构5个,分别为永兴县国土资源测绘队、永兴县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服务中心、永兴县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永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1个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别为马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油市国土资源中心所、湘阴渡国土资源中心所、城关国土资源中心所、金龟国土资源中心所、柏林国土资源中心所、鲤鱼塘国土资源中心所。

三、2015年重点工作成效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项目用地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我县农转用计划指标为1275亩,而我县正值高速发展期,各类建设项目急剧增加,用地需求量相当大。面对越来越严的用地政策要求、日益突出的土地供需矛盾,我局积极主动作为,科学安排用地计划,全力争取用地指标,千方百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截至目前,共从省厅批复重点项目28个,面积2000余亩,有效保障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耕地资源得到有力保护。一方面,加大保护力度。将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纳入了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各乡镇本辖区内出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3亩以上的,实行严格问责和“一票否决”;每一个行政村都聘请了1名村土地协管员,加大了巡查力度,及时制止、上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尤其是破坏耕地行为。另一方面,狠抓占补平衡。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原则,积极争取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15年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总建设规模204.64公顷,总投资2668万元,共新增耕地92.7公顷。目前在建项目14个,总建设规模5068.29公顷,总投资17827万元,预计新增耕地223公顷。

(三)土地市场得到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始终坚持“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不放松,聘请省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县的国有建设存量土地规模、土地市场供需情况及融资规模等方面进行调查与分析,完成了全县2015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明确我县2015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为330.79公顷,其中:商服用地36.72公顷,住宅用地166.9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4.6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5公顷。进一步规范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出让过程中,实行县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合参与,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最终审定出让起始价;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网上招拍挂,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现象的发生,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2015年,通过招拍挂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4宗,总面积953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28亿元,为县财政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执法监察得到显著加强。一是严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8件,涉及土地面积10.35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33公顷。积极配合县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及县直相关部门对湘阴渡镇湘阴渡村、便江镇塘门村4500余平方米等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二是开展矿山“打非治违”行动。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7次,排查隐患5处,整改隐患5处。对马田镇上桥村宾岭下一处非法开采烟籽煤进行了依法取缔;对马田镇忠和村和二居委等区域2处非法露天挖采煤矸石行为进行了取缔;对便江镇富家垅煤矿、湘阴渡山晓煤矿等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油麻乡土桥采石场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矿政管理得到不断规范。一是建立了矿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制定了《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文件,从2015年11月20日起,全县所有矿业权出让全部进入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交易。二是启动了我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与省煤勘院签订了编制合同,目前,规划外业工作及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三是开展了全县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对马田镇明星二矿、香梅乡金枝煤矿、樟树乡杉山煤矿等3个煤矿企业进行了关闭。四是开展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对4家资源储量不足,两矿之间安全距离不达标的三塘乡的金星和浪石采石场,香梅乡的东冲和郴永采石场进行了关闭整合。五是做好了矿山企业年检年审工作,应检61个,实检61个,年检率为100%。六是解决了樟树乡大岭煤矿等3个地方煤矿与国有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大岭煤矿、马田镇杨梅冲煤矿与马田煤矿平面投影重叠问题。

(六)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牵头组织实施了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建设,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了全县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乡、村层层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配合省厅、市局派出的专家巡查组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合大巡查;邀请省厅、市局领导参加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群测群防员表彰培训大会;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集中宣传日活动,现场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1000余份。共应急处置地质灾害5处,异地搬迁安置地质灾害隐患户80余户320多人,筹集资金1500余万元对龙山路华翔花园等3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彻底的综合治理。高标准建设了“县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争创了全市唯一的“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

(七)征地拆迁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完善安置办法,落实补偿制度,加强了补偿款监管力度。今年来,共开展了“双新”产业园、柏林工业园、马矿棚户区等30个全县重点项目的征地、青苗及附属物的补偿工作,依法征收土地2708.921亩,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40户,拆除附着物368户,清点及签定青苗协议2479.16亩,迁移坟墓1677冢。

(八)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夯实。一是认真做好土地登记工作,全年共登记发证1598宗,办理抵押登记34宗,注销登记64宗。二是认真开展土地确权和纠纷调处工作,共完成29宗建设用地项目的土地确权工作,面积1500亩;成功调处县印刷厂一宗15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和县造纸厂材料堆场等2起企业改制中的土地权属纠纷,解决了3宗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圆满完成2014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实现了零问责的目标。四是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湖南师大为技术单位,完成了实施评估并上报省厅评审。五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6项,依法办结行政审批事项533件,办理证件1598件,按时办结率100%。六是完成了“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电子政务延伸到了中心所,实现了电子政务全覆盖。七是完成了全局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并配合做好了县政府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八是认真开展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前期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3289.10万元,实际发生支出3289.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基本支出1910.2万元,项目支出1378.90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44.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3.20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8.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00.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69.90万元,公务接待费30.8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00万元,较上年108.56万元减少7.86万元,降低7.8%。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

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因单位人员变动,做好了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们年初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全年的审计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91号)相关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局绩效评价工作。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特别是部分二级机构改革、办公场所调整等重大改革,各种矛盾凸显,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永兴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9日

附表:永兴县国土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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