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水利局关于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配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1 15:11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水利局

关于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配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跟踪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县2015年度是全国第五批(201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第三年,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计划对樟树镇、金龟镇2个乡镇21个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45万亩。工程计划投资2461.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25万元,县级投入及群众自筹或以劳折资936.19万元。整修水库干渠及青山垅灌区灌溉支渠、斗农渠66.51公里,灌排结合渠7.59公里,渠系建筑物721处,山塘68口,泵站改造3座,高效节水1380亩。永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于2015年10月16日正式开工,至2016年3月20日完工。(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整修或新修山塘(河坝)口数、整修渠道公里数,规划维修改造泵站处数,改善灌溉面积、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亩数,年增产粮食万公斤,新增节水能力方数。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阶段性目标:整修山塘68口,整修渠道74.09km,规划维修改造泵站3处,改善灌溉面积1.32万亩,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为0.94万亩,年增产粮食565.04万公斤,新增节水能力298.07万m3。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该项目已通过省级绩效考评,考评档次为“优秀”。

三、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设定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完成,实行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拨付等的监管,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原则:遵循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选用的评价指标: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

评价方法:按照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永兴县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绩效评价工作从2016年5月5日开始,至6月5日结束。具体评价过程:

1、对永兴县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2、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通过现场勘查、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项目建设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评价。

3、结合现场评价,对搜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对项目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按照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实施计划及2014-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配套资金预算及要求,永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计划总投资2461.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325万元,县级投入及群众自筹或以劳折资936.19万元。已到位县本级资金77.5万元,其中设计费用44.5万元,建设管理费用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463万元,为下达预算的100.1%,其中土建及安装工程完成2276.3万元(含群众投工折资规模达到538万元),管材采购75万元,待摊投资111.7万元(含监理费37.2万元、设计费44.5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0万元)。目前已支付1105.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015万元,管材支付16万元,待摊投资74.5万元(含监理费20万元、设计费44.5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设立了水利建设资金专账,实行专户管理,没有改变资金使用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永政办函[2013]62号下文,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县政府以永政函[2014]7号文批复由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组建了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15年3月,永兴县财政局、水利局编报了2015年度标准文本,经省财政厅、水利厅审查后,报送财政部、水利部通过了合规性审查。项目法人委托益阳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实施方案》。2015年7月9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财政厅以湘水农〔2015〕6号文件、湘水农〔2015〕11号文件下达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实施计划。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兴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新机制试点方案》和《永兴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工作安排》(永政办函〔2015〕82号)通知,明确由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负责项目监管,项目部下设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综合协调部3个部门。

永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尊重民意、民办公助”“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原则,建设模式采取“四自两三公开”的形式。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永兴县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的规定对设计、监理和材料采购均公开招投标,并签订了合同。项目法人与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2015年9月7日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标监理单位为郴州市阳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72000.00元并签订了管材供应合同。2015年9月30日,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管材及配件中标厂家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69720.24元并签订了管材供应合同。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工程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工程量没有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严格执行财政评审中心预审情况及政府统一采购的有关规定,工程单价及采购价格合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工程已竣工,完成县级完工验收,市级抽验,省级绩效考评等工作,市级抽验、省级绩效考评在优秀档次。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实行项目法人监督、监理单位控制、用水户协会保证和政府与社会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与有关参建单位签订了合同。项目法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强化现场管理;招标工作较规范;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成立了永兴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监理工程项目部,严格履行了监理职责。监理资料编写较规范,监理工作基本到位;合同履行正常。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对设计、监理单位资质进行了复核,对参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审核确认,对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了检查。施工过程中,郴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了多次现场抽查。审查了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工程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整改和完善,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了核定。本年度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根据工程项目划分,本工程项目按标段共分为1个单位工程、21个分部工程、155个单元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得分75.0分,实得分68.0分,得分率为85.8%,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推广低压管道灌溉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能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运用。项目区均设立了公示牌,每处工程均设立了标志牌,公示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工程所涉及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整理较为规范,符合建档要求。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预期目标完成衬砌灌溉渠74.9km;整修山塘68处;维修改造泵站2处,新增高效节水面积为1400亩。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我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效益明显,项目区通过对塘坝、泵站、渠系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后,供水、灌溉效益明显增强,水利工程效能进一步提升。工程完成后,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0.9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2万亩,新增供水能力298.07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65.04万吨。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有效提高,水土流失程度逐步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用水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些水事纠纷迎刃而解,社会和谐稳定,全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通过资金整合,实现了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可以减少原来由于争水而出现的纠纷,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项目区社会和谐发展。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主要核实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支出效果率,以及项目规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支出实现的综合效益。经检查,绩效情况良好,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按指标及评价标准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管理(25分)、项目绩效(55分)。

(一)、项目决策方面(20分)

项目决策由项目目标 (4分)、决策过程(8分)、资金分配(6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项目目标(4分):2015年度项目目标明确,即对樟树镇、金龟镇2个乡镇21个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45万亩,完成投资2461.19万元。按评分标准得分达4分。

⑵、决策过程(8分):2015年项目符合《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报告》的要求,项目点立项符合群众需求,即该项目严格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规划实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供水、灌溉效益明显增强,水利工程效能进一步提升;申报、批复程度严格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评分标准得分达8分。

⑶、资金分配(8分):小农水项目实施前,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分配并上报计划,筹措方案为中央投资按1200万元,省配套资金325万元,县级投入及群众自筹或以劳折资936.19万元。按评分标准得分达8分。

从以上分析:项目决策方面得分4+8+8=20分。

(二)、项目管理方面(25分)

项目管理由资金到位 (5分)、资金管理(10分)、组织实施(10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资金到位 (5分):2015年投资2461.19万元,到位资金1752万元,资金到位率71.1%。项目建设后基本按建设程序及时验收并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后,按合同拨付招标金额的70%;县级配套资金为74.5万元,评分标准得分达3.5分。

⑵、资金管理(10分):按管理办法实行专户专帐管理,小农水项目每笔资金的支付都经建设单位审批,财政国库支付局复核后,依照“按项目计划、按合同、按进度、按建设程序”的拨款原则,由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到承建单位或供应厂家基本账户,减少中间环节,避免资金挤占挪用。按评分标准得分达10分。

⑶、组织实施(10分):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利局,具体负责2013-2015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控制、档案建立等日常工作。在工程建设方面,建管模式采用省水利厅批复的“四自两会三公开”。在监理方面,委托郴州市阳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在质量监督方面,由郴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落实“三检”制度和工程质量量化评定管理制度。按评分标准得分达10分。

从以上分析:项目决策方面得分3.5+10+10=23.5分。

(三)、项目绩效方面(55分)

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 (15分)、项目效果(40分)构成。各指标分析如下:

⑴、项目产出 (15分):该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通过省市绩效验收;衬砌灌溉渠74.9km;整修山塘68处;维修改造泵站2处,新增高效节水面积为1400亩。评分标准得分达15分。

⑵、项目效果(40分)

1、经济效益(8分):工程实施后,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0.9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2万亩,新增供水能力298.07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65.04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0万元,按评分标准得分达8分。

2、社会效益、环境效益(16分):工程实施后,项目区林草覆盖率有效提高,水土流失程度逐步减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随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用水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些水事纠纷迎刃而解,社会和谐稳定,全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通过资金整合,实现了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重点解决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可以减少原来由于争水而出现的纠纷,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促进项目区社会和谐发展。按评分标准得分达16分。

3、可持续影响(8分):项目区通过对塘坝、泵站、渠系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后,供水、灌溉效益明显增强,水利工程效能进一步提升。按评分标准得分达8分。

4、群众满意度(8分):该工程被群众誉“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满意度极高。按评分标准得分达8分。

从以上分析:项目决策方面得分15+40=55分。

绩效自评结论:根据以上指标分析,自评绩效总分为98.5分,大于80分。因此自评绩效达到“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各受益村委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广大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与管理权。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改、农办、水利、农开办、蔬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利局,专门协调组织项目的实施。

2、建设程序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全面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制五项制度。

3、建设质量监督严格:一是组织专业技术强、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成立专门项目建设小组,负责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二是技术人员组成现场工作组,驻守工地,取消节假日,早出晚归,加班加点,全程实行旁站,在施工现场监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严把材料关、施工关和验收关,杜绝了砼裂缝渗水、砌体不密实等工程质量问题。三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质量监督员等途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督体系,我县今年的工程建设质量和形象进度有了明显改观。

4、资金使用监管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进行资金管理,同时严格资金拨付手续,按照工程进度、合同要求实行进度拨款。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小农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受道路的影响,较多工程需要铺设施工道路,由于铺设的道路达不到规模,所以较多工程存在二次转运费用,建议上级可视实际情况给施工方增加道路施工费及提高二次转运费用。或实施过程中,建议以受益村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县水利局、县财政局以前期工作、技术指导、项目验收为工作重点,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补助到实施主体。

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的管理与维护。建议上级部门把小农水工程建后管护经费纳入上级财政预算。由水利部门商财政部门测算年运行管理经费,上级财政每年拿出资金交给水利部门或农民用水者协会,由其按照小农水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实地检查后发放养护经费,确保工程长效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3、工程资金拨付进度慢且县级配套资金难到位,项目规划建设任务不能按时按量完成。根据《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县级配套按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资金规模20%比例计算。每年需配套240万元,用于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及建设管理等支出,而县级需配套的工程建设资金不能到位,导致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就不能实施。

4、采用“四自两会三公开”的建管模式,施工队伍均由受益村组理事会自行确定,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建议由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本地涉水施工队伍建立档案资料库,对于采用“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施工项目的施工队伍选定,先由受益村在本村范围有能力和技术力量的人去承建工程建设,如没有这种人选,再从档案资料库进行抽选,从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对入选档案资料库的施工队伍,每年进行在建项目评比,质量不合格的、进度不理想的清出资料库,永不录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7年4月9日

 


附件6

永兴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项目

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

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4

决策过程

8

决策

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决策

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5

资金分配

8

分配

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2

分配

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6

项目

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2

到位

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1.5

资金管理

10

资金

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7

财务

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

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1

管理

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9

项目

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

数量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5

产出

质量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4

产出

时效

3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3

产出

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3

项目效果

40

经济

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8

社会

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8

环境

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8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8

总分

100

100

100

98.5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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