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永兴县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16:51 来源:县水利局 作者:县水利局 【字体:

永兴县水利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9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5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委〔2010〕17号),设立永兴县水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我县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处理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转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小一型以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对中小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并指导水利系统的电源电网建设和管理;负责小水电建设及农村水电电气化的规划、审核、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安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库区移民开发和技术咨询与服务工作。负责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政工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水利建设管理股,农村水电及电气股。归口管理单位3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移民开发管理局,青山垅灌区东风管理所。局属股级事业单位9个: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县水政监察大队,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加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便江灌区管理所,县抗旱服务队,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石壁垅水库管理所,黄口堰水库管理所。我局实有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1名,全额拨款编制49名,自收自支编制8名,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50人,离退休3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71名,在职人数为5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0.42%。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0.21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0.1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5〕181号)批复给我局2015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434.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底结余48.6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7.99%。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1.51万元,实际支出357.1万元,预算执行率93.60%。项目支出预算2052.98万元,实际支出2028.7万元,预算执行率98.82%。

2015年追加预算0万元,年初预算为2434.49万元,预算控制率为0。

2015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65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83.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77.66%。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0.2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2.28%。 

2015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90.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308.9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4.12%。

2014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和印发了《永兴县水利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规范了程序管理,规定了财务管理程序、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会议管理程序、公务用车管理程序,公务出差审批程序等,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水利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各类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5年6月16日,我局按照《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局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积极应对,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坚持抓早、抓实、抓细,科学统筹开展防汛和抗旱工作,扎实做好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程技术等工作,实现了“不垮一库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年度防汛抗旱工作总目标。

2、狠抓推进,水利项目建设高效发展。一是投资4460万元,完成了14座小一型水库和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并顺利通过蓄水验收。报请并通过了郴州市水利局对我县2013年度实施的10个重点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投入使用验收。二是完成投资2628.8万元,建设工程36处,解决了5.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占计划任务的100%。三是完成投资246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0.2%,对高亭、油市、马田等3个乡镇进行了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四是完成了大布江、黄口堰、夹口、图府、长垅口等5座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建设,并顺利通过项目完工验收。五是综合治理耒水左岸永兴县城三大桥至铜角湾段河道长度1.21km。六是完成了黄口堰等10座水库和九山河两岸绿化,占计划任务的100%。

3、严格监管,水资源管理日趋规范。一是严格水资源监管。认真做好取水许可的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编号档案工作,完成了18块水功能区界碑和3块水资源保护标示牌的安装工作,积极对接,扎实做好西河风光带建设有关工作。二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受理群众举报高亭镇板梁村非法向河堤倾倒渣土、六合砂场越界采砂案件2起,纠正涉水、涉砂违法违规行为10余起,立案查处水保案件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有效地遏制了各类涉水、涉砂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三是强化河道水库保洁。报请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永兴县河道水库保洁工作责任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河道、水库保洁工作。并注重上下游联动保洁机制的建立,通过协调,促成了便江上游资兴市程江口电站打捞河道漂浮物,确保其不向便江排放河道垃圾。四是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对全县的开发建设项目从严把关,年内要求柏林工业园集中供水、永兴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等12个开发建设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督促业主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好各项水保措施,从源头上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履职效益

2015年,在郴州市水利局的指导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共筹集水利水电建设资金42800万元,投入劳动工日418万个,完成土石方790万立方米,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8万亩,新增蓄水能力130万立方米,新增节水能力115万立方米。水利基础设施大为改善,防洪、抗旱、灌溉效益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永兴县委“十条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永兴县水利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兴县水利局

2016年7月13日

永兴县水利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