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16:11 来源: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永兴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做以下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永政发〔2016〕29号)、《永兴县财政局永兴县农业局关于印发<永兴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财农〔2017〕37号),2018年县公共财政预算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资金190万元,其中现代庄园经济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80万元、发展创新奖励资金40万元。主要一是用于支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农业产业、标准果蔬园创建以及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扶持;二是对纳入统计部门统计监测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奖励、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的龙头企业称号的进行奖励、获得农产品展销国家级银奖、金奖的、省级银奖、金奖的、市级金奖的企业进行奖励。三是获评湖南省四星级以农庄进行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建设2个生产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高标准现代精品农业庄园,实现年产值2000万以上,力争新增省四星农庄以上农庄3个;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家,培育市级龙头企业3家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入统企业3家,国家、省、市农博会获金奖产品5个以上。

2、阶段性绩效目标。2017年新增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2018年奖励),龙头企业新增产值6000万元,新增就业800人;2017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企业新增产值2000万元,新增就业300人;2017年-2018年获得国家、省、市农业博览会金奖的农业经营主体10家,参会企业农产品交易额达5000万元。2018年新增省四星级以上农庄6家,其中国家五星级农庄1家,省五星级农庄1家,省四级农庄4家,通过星级农庄创建活动,全县休闲农业经济新增产值9000万元,新增就业1000人。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绩效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正发挥项目资金的辐射带动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公共财政项目资金的杠杆作用,促推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庄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要求,我局对公共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注重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兼顾,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要求,做到票据规范、审批合规、程序合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我局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资料进行了认真复核、整理,根据项目类型进行了归类,让绩效评价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2、组织实施。做到专项专人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限时按要求完成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3、分析评价。从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角度,全面分析项目实施的作用和效果,通过绩效评价分析,已达到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县公共财政预算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资金190万元,其中现代庄园经济发展专项资金7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80万元、发展创新奖励资金40万元,目前已到位发展创新奖励资金2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已使用创新奖励资金23万元,省四级以上农庄现代庄园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60万元已经分管副县长审批待兑付,农业龙头企业扶助资金33万元,现在报请刘朝辉县长审批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县里和局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票据规范、审批合规、程序合法。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项目申报对象资格和条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审核和筛选,秉着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由企业业主申报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经过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方可组织施工。

2、项目管理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业务股室全程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我局和财政局联合乡镇共同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现场出具验收意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要求,做到票据规范、审批合规、程序合法。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农业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根据申报及扶持力度,拟支出33万元、余47万元,发展创新奖励资金符合奖励条件且已兑付23万元、余17万元,财政预算现代庄园经济70万元,拟支出奖励资金160万元,不足部分从2019年预算中弥补(省星级农庄评审每2年评审一次)。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制定了降低成本或节约成本的措施,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可以定期观察到计划支出与实际支出偏差情况,便于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加强风险管理,以节约项目成本、保证项目质量为前提。符合奖励和扶持标准要求的才进行奖励和支持,对不符合奖励和支持坚决不予以奖励。

2、项目的效率性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按预期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标准完成,质量达标。

3、项目的效益性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实施达到了超出预期效果。2018年新增省四星农庄以上农庄6家,比预期目标增加3家;培育市级龙头企业5家,比预期增加2家,国家、省、市农博会获金奖产品比预期增加5个。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全县龙头企业和休闲农庄新增产值1.1亿元,新增就业1300人。

五、综合评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县财政局文件要求,我们认真组织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项目自评100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在安排该项目后续资金时给予优先保障、给予综合优先考虑。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积极宣传惠农政策:通过政府内网、农业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惠农政策。

2.认真筛选项目:坚持从长远目标出发,兼顾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原则,从项目库中优中选优遴选项目。

3.加强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项目设施方案质量要求,监督项目实施主体按质按量施工。

4.把好项目验收关:对已完工项目,农业企业和农庄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我局和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组成联合验收组,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2019年县级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只预算安排了弥补2018年预算不足部分资金,其他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全部取消,而按照目前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金融机构贷款门槛高、担保难、时间短、额度小,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建议恢复或增加农业产业化引导资金。

二是受“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影响,民营资本主体投资信心有所下降。目前全县及至全市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尚未完善出台相应细则,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存在一定困难。建议政府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专项)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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