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09:25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曾丽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

2.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或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我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我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我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我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

(4)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直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对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设有九个股室及二个中心,即: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农业外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综合股、经济责任审计室、审计执行股、县投资审计中心,县审计技术服务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36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36人(财政供养人员30人),离退休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4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4.4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28.58%。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7〕417号)文,批复我局2017年总收支预算数为499.65万元。

2017年度,实际完成收入505.86万元,为预算数的101.24%;实际整体支出506.28万元,为预算数的101.32%;结余-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81万元,占72.85%;项目支出137.47万元,占27.15%。

2017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54.02万元,控制率为99.30%。

“三公经费”,2017年实际支出10.15万元,控制率为58%。比上年减少12.38万元,降低了54.95%。

政府采购,2017年实际政府采购25.53万元,执行率为100%。

2017年,我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审计局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一)职责履行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坚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以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作为切入点,在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把握财政资金的流向,突出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的审计。在审计内容上,重点关注政府性债务、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审查财政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2017年度完成了对县级财政预算及四个部门预算单位的审计,其中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违规金额217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9039万元;县专项接待费专户审计113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0万元;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财政资金沉淀以及预算执行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互混淆导致基本支出标准不统一、决算编报不真实、不完整、“会议费”与“三公经费”不够规范与细化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全口预决算体系、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健全重大政策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部门预算改革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同时,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县财政部门及部门预算单位认真整改。

2.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体现经济责任审计价值”为目标,全面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年初,受县委组织部委托,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对部分县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科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突出关注“履职尽责”情况的审计,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审计,揭示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自行增设机构、班子人员超编、岗位设置不明以及超计划聘用合同工等问题;三是审计成果突出,有效推动审计整改。年内已审结项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合计22123.7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885.0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238.63万元;应负直接责任金额1101.42万元;应负领导责任金额21022.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8条。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3.强化政府投资审计,促进规范运作。以规范建设行为、节约政府投资、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加强对基础设施等方面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年度内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02个,其中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99个,送审总金额55885.9万元,审定金额47190.89万元,审计核减金额8695.0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5.56%,大大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同时,通过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情况严重、工程变更管理混乱、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工程项目违规直接委托施工等问题,并就审计发现的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相关问题直接向有关部门作了移送,通过这些投资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及工程管理行为,有效遏制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等不良行为,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建设。

4.加强扶贫审计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我局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加强对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实。组成8人审计组对本县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永兴县人民政府所属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12个有关部门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调查1个金融机构,并重点审计了油麻镇、马田镇、便江镇湘阴渡街道筹备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查了油麻镇、马田镇等7个乡镇8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抽审扶贫基础设施项目4个,产业项目8个,易地搬迁项目3个。共审计扶贫资金16768.55万元,查出问题金额4099.6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17.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81.87万元。通过审计,指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教育扶贫补助发放不到位、违规使用风险补偿金支付扶贫贷款贴息、医疗保险和救助扶贫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不到位、扶贫兜底对象的认定不精准等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移送涉嫌工作失职渎职问题线索11件、虚报套取扶贫资金案件线索5件。针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使用、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撰写上报4篇《审计要情》,引起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交办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向县纪委监察局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移送处理案件线索19例,经立案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问责11人,立案在查7人。安排54人次开展重要节假日纠“四风”专项检查6次计18个单位,派出多名审计骨干到市、县纪委协助办案,牵头或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村级换届督查、村级换届财务清理督查、精准扶贫专项巡察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隐形报账、躲着吃喝、变相旅游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履职效益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统筹调度,科学安排,强力推进,业务工作得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履行了审计监督法定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年度,全局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6个(含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完成年初计划的100%。通过审计发现问题金额总计159576.79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207.5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5369.26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02个,其中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99个,送审总金额55885.9万元,审定金额47190.89万元,审计核减金额8695.0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5.56%。提交审计报告118篇和审计信息32篇,外宣报道被采用新闻信息稿件137篇;提出审计建议122条,促使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内部制度16项。派出6人审计组历时2个月,完成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对汝城县开发区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派出8人审计组历时一个半月,完成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安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任务。

审计移送处理创新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年向县纪委监察局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移送处理案件线索19例,经立案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问责11人,立案在查7人。安排54人次开展重要节假日纠“四风”专项检查6次计18个单位,派出3名审计骨干累计6个月时间到市、县纪委协助办案,多批次派员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村级换届督查、村级换届财务清理督查、精准扶贫专项巡察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隐形报账、躲着吃喝、变相旅游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2: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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