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审计局2017年度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09:19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曾丽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审计业务工作分为“基本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二块。基本审计项目主要包括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单位预算、乡镇财政决算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其所需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主要是承接省、市、县委托的有关项目审计。

专项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主要分为三大类(以下简称“专项审计(调查)”):一是省、市委托的保障房、稳增长、扶贫资金、社保资金、政府债务等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二是县委组织部委托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县政府委托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上述审计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2.项目的实施依据

(1)《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

(2)《郴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郴政办发〔2015〕35号文;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3号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推动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反腐倡廉纵深推进。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7年预算安排专项审计(调查)经费68万元,预计完成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5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6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5个,保障房、稳增长、扶贫资金、征拆资金等项目4个。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7年专项审计(调查)经费支出73.78万元,实际完成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7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7个(含异地交叉经责审计1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6个,保障房、扶贫资金等项目4个。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审计发展的需要,设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绩效目标,通过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指导下一年预算的编制和绩效目标的申报,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

(2)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3)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

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二十个部分(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

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局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局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

通过现场查阅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3.分析评价

结合评价,对搜集到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对项目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资73.78万元,实际到位73.7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万元、县级资金62万元、自筹5.7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项目支出实行专款专用,财务设置了项目辅助核算明细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与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情况的发生,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落实好专项审计(调查)项目顺利实施,我局将该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主管领导,并指定局内相关股室具体组织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7年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实际完成27个,为预算完成数的108%;专项审计(调查)经费支出73.78万元,为预算数的108.5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年初,受县委组织部委托,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对部分县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共完成了17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已审结项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金额合计22123.7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885.0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238.63万元;应负直接责任金额1101.42万元;应负领导责任金额21022.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8条。有效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二是,强化政府投资审计,促进规范运作。年度内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02个(含重点工程审计),其中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99个,送审总金额55885.9万元,审定金额47190.89万元,审计核减金额8695.0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5.56%,大大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三是,加强扶贫审计监督,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2017年组成8人审计组对本县2016年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审计扶贫资金16768.55万元,查出问题金额4099.6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17.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981.87万元。通过审计,指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不准、教育扶贫补助发放不到位、违规使用风险补偿金支付扶贫贷款贴息、医疗保险和救助扶贫财政补助个人缴费不到位、扶贫兜底对象的认定不精准等政策措施执行方面,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移送涉嫌工作失职渎职问题线索11件、虚报套取扶贫资金案件线索5件。针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和使用、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易地搬迁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撰写上报4篇《审计要情》,引起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交办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是,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向县纪委监察局及有关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移送处理案件线索19例,经立案查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问责11人,立案在查7人。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17年度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资金项目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要求,绩效评级达到优秀等次。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该项工作应当长期深化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我局领导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局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并作重要指示和批示,有力地推动了专项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抓好重点环节,防范审计风险 。局分管的业务领导经常到项目现场审计了解情况,解决项目审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查项目审计进度。

(三)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四)突出重点,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举报线索,进行重点审计,把查账与核实群众举报线索结合起来。

(五)规范操作行为,严格审计程序,严把审计质量关。

(六)以人为本,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狠抓上述6个环节的工作,我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的质量得到了全面提升,审计成效进一步得以凸显。但由于审计任务日益增加,所需的力量和经费不足,建议确保审计人力和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2017年度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