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8 16:16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审计局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5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

2.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或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3.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我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我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我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我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

4)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县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县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直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8.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9.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0.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对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设有九个股室及二个中心,即: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农业外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综合股、经济责任审计室、审计执行股、县投资审计中心,县审计技术服务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612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34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28人;实有在职人数34人(财政供养人员28人),离退休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4.49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4.4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6168)文,批复我局2016年总收支预算数为506.53万元。

2016年度,上年结余0万元,我年收入57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我年预算收入500.83万元,拨上年收入74.29万元),我年支出50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00.83万元),年末结余74.2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8.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83万元,其中,基我支出350.56万元,占70%;项目支出150.27万元,占30%

2016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我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55.6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55.2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76%

2016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2.5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4.4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1.99%。 

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6.5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6.5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616日,我局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2016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齐心,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抓住资金主线,切实提升财政审计质量。在对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中,我们紧扣资金这条主线,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为抓手,注重从体制、机制多方面着力解决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从规范入手,以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支出的合理性为审计重点。紧紧围绕财政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管理,维护群众利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主要审计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制度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处理情况。重点审计了县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县环保局、县移民局、县金银局、红旗小学等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原便江镇、太和镇财政决算情况。二是从查找问题着眼,推进各单位依法理财、依法行政。通过审计共查处违规资金1117.5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5711.84万元,督促落实整改问题金额79324.40万元,审计提出整改建议8条。通过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促进了财政资金依法、规范管理。三是实行阳光审计,增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8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我局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审计反映问题力度及督促整改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审计及问题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深化经责审计,切实推动干部履职尽责。年初,根据县委安排,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对2015年离任的部分县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上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截止11月份,已经完成原油麻乡、悦来镇、原复和镇、原高亭镇、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原县卫生局、原县物价局、县金银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等11个单位16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合计1547万元,相应作出了处理意见,明确了整改要求,提出审计建议35条。针对办公费支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审计要情》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得到明确批示,促使县财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相关管理制度。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效督促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促进所在单位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3.加强投资审计,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坚持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其他部分工程项目审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规范程序和进度安排,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初审,局里进行复审,严把质量关。111月,实施了郴永大道工程、烟基工程、县沉治办沙子江建设工程及国土整理项目4个决算审计项目,永兴大道提质改造二期工程等12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实行随到随审。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审计项目100个,完成送审结算金额49332.37万元,审定金额40431.30万元,审计核减金额8901.07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8.04%大大节约了项目建设资金,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制度建设,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县审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送审资料的通知》,县政府出台了《永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永政办发〔201611号)、《永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永政办发〔201612号)等两个规范性文件。

4.突出审计重点,切实促进民本民生保障。围绕领导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重点民本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实,有效维护民生资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要完成了3个专项审计项目:一是园区征地拆迁资金专项审计。按照县政府安排,组织2个审计组,历时3个多月,对柏林工业园和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两个园区截止20164月底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审计涉及金额27839万元,发现存在问题金额3342万元。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给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处理。二是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派出2个审计组,对永兴县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度落实和改革措施推进情况,以及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审计了201618月医保基金收支、资产负债和征收经办机构的经费收支、资产负债情况。审计涉及部门单位3个,延伸调查了6个定点医疗机构、1个定点零售药店、4家企业。审计涉及金额59098万元,发现存在问题金额1232万元,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13条。三是世行森林恢复和发展贷款审计。根据省市审计机关委托,开展了2015年度世行贷款森林恢复和发展项目的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涉及金额1108万元,发现存在问题金额371万元,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

5.着眼纠风治贪,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局着眼于“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需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和干部作风建设。一方面,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审计重要任务,坚决揭露和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努力发挥审计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如征地拆迁资金审计,向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移送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涉嫌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套取、挪用、侵占征地拆迁资金等案件线索5例,实现了近十年审计移送处理零的突破。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领导职务消费、津补贴奖金等开支情况纳入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进行重点关注。与此同时,我局还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元旦、春节、端午、五一等重要节点时段,开展“三公”经费、津补贴福利等费用支出专项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完成了县纪委交办关于柏林镇2014年至2015年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任务,以及有关湘阴渡街道筹备办田心小学扩建改造工程信访件的审计核查任务。完成市审计局交办关于群众举报洋塘乡八公分村支书存在问题的调查回复。派出2名审计骨干到市纪委圆满完成了协助办案工作任务。

(五)履职效益

2016年度,我局统筹调度,科学安排,强力推进,业务工作得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全面履行了审计监督法定职责,取得了新成效,多项工作实现了新的重大突破。全年政府计划审计项目41个(年初计划45个,年内县政府批准调减2个,延期2个),工程结算项目随到随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62个,其中:⑴完成政府计划项目42个(包括财政财务审计项目1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2个,专项审计项目4个,工程决算审计项目2个,重点工程跟踪审计项目12个),占计划任务的 102.44 %。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6532.51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40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05131.51万元。⑵完成政府投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120个,送审结算金额51950.68万元,审计核减金额8997.34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7.32%向纪委监察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审计发现案件线索6件,实现了近十年来移送案件线索零的突破。与此同时,开展了重要节假日纠“四风”专项检查6次计24个单位,完成县纪委交办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审计调查回复信访件2件,派出2人计270个工日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派出8人、历时1个月,完成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安仁县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专项审计费用与公用经费区分不足,导致公用经费控制率超出预算的0.76%其原因办案费用和公用经费的费用支出科目有相同科目,例如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等会计科目,在实际报账、做账操作过程中,造成办案费用列入了公用经费支出科目而导致账目中公用经费过高,公用经费控制力较低。下一步需严格区分专项审计费用和公用经费,让账目中的公用经费科目能与实际公用经费情况相符。

附件1:永兴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永兴县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审计局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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