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林业局2017年度护林员工资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08:33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全县以各乡镇、林场为单位,原则上按林地(含生态公益林)面积15000亩以内的行政村(居委会)配备1名护林员,15000亩以上(含15000亩)的行政村(居委会)配备2名护林员的标准聘用护林员,共聘用护林员377人。护林员工资按护林员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基础工资占60%,绩效工资占40%。按照护林面积在1000亩以上(含1000亩)的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护林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结合护林员年度考核情况发放护林员工资。2017年应发护林员工资87.76万元(其中23名护林员为每人每年1200元),经年度考核扣除个别护林员绩效工资0.408万元,实发87.35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通过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绿色永兴、生态永兴、宜居永兴建设。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开展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日常巡逻巡护,及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及时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时制止管护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有力保障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一是森林火灾大幅下降。全面修订了《永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工作,严格督促护林员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护林员的“前沿哨”作用,全县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有了明显转变,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数量大幅减少。

二是森林资源有效保护。2017年度,全县森林覆盖率为68%,同比2016年度增长了0.03%;活立木总蓄积为337.372万立方米,同比2016年度增长了30.932万立方米。

三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项目实施后,森林资源将得到有效保护,不但能促进森林群落物种多样性的发展,保持森林生态稳定与平衡,而且在优化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了解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和项目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各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八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二十个部分。见附表。

3、评价方法。目标效益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2018年5月3日,由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计财股、县防火办、生态公益林管理站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2017年度护林员工资绩效评价工作会议,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

2.组织实施。2018年5月4日—8日,由县林业局计财股、县防火办组织开展调查问卷,填写基础数据,进行自评

3.分析评价。2018年5月9日—12日,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和问卷调查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最后写出永兴县林业局2017年度护林员工资绩效自评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护林员工资资金预算101.6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7.352万元,已于2017年底下拨护林员“一卡通”帐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7年应发护林员工资87.76万元(其中23名护林员为每人每年1200元),经年度考核扣除个别护林员绩效工资0.408万元,实发87.35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制定了《永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护林员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了护林员年度考核,结合护林员日常履职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发放护林员工资。资金发放严格按程序审批,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护林员工资由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林场根据护林员的日常考核结果据实造册,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护林员工资账户上。资金发放及时,发放程序到位。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县林业局安排专人对护林员工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护林员工资及时发放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浪费行为。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已发放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资金及时、全额发放。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资金按时间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森林火灾得到了有效遏制,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资金管理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资金使用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护林员工资绩效评价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永兴县生态文明建设。该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划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了《永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建立了护林员管理台账,组织开展护林员培训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相应扣减工资或解聘。2017年解聘不合格护林员33人。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乡镇护林员微信平台,安排专人通过微信平台加强护林员巡逻调度。晴日天气,实行乡镇调度护林员巡逻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护林员的工作动态。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持续晴热或高火险天气,县防火办安排防火巡查组下乡镇对护林员巡逻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到未正常开展巡逻的,按照《永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护林员待遇偏低。护林员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沿哨兵,承担着防火宣传、日常巡护、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等重要职责。《永兴县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护林员在非特防期内,日常巡护天数要不少于15天;防火特防期内,日常巡护天数要达到26天以上。我县护林员的实际工作量与其工资待遇极不相符,与我市其他县市区的护林员待遇相比,差距也较大,造成护林员要求提高待遇的呼声很强烈。

(三)工作建议

一方面,健全完善护林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护林员管理机制,明确护林员管理以村级为主,将护林员聘用、考核管理、工资发放等事项交由村级负责,由村级统一调度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县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做好护林员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村级护林员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前沿哨”作用。

另一方面,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请求同意上调护林员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护林员工资。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附件1:永兴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护林员).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