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16:32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2010年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的职能、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明确的主要职能有14项: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和国土绿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有关县级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测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4、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承担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查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规定,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石漠化影响的核查,组织、指导石漠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7、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与运输,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8、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10、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县级规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2、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申报全县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3、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林业局成立于1956年,经核定,该局设置一级机构6个,森林公安1个,二级机构32个,(其中:机关10个,乡镇林业管理站18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全局现有干部职工35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81人,在岗在职人员272人。在岗在职人员按行政级别分,副科级以上干部有24人,一般干部职工248人;按身份类别分,公务员有24人,干部90人,工人158人。现有领导班子成员共7人,其中局长、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各1名。

(三)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1、生态建设在“三量齐升”中阔步推进

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森林生态景观提质为抓手,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攻坚克难,统筹推进荒山荒地造林、通道绿化、水系绿化、村镇绿化、城区绿化、矿山复绿等六大生态工程建设,实现了生态大提质,环境大改善。全年,共投入资金2.6亿元,完成荒山荒地造林4.53万亩,占任务的102.9%;完成通道绿化新造219公里、提质改造86.635公里、抚育管护1125.04公里,分别占市任务的110.7%、109%、113.7%;完成水系绿化抚育管护206.2公里、河流绿化提质68.6公里,分别占市下达任务的240.5%和100%,另完成了库坝植草皮19984.5㎡,防汛公路绿化1750米;完成城区绿化抚育管护50万㎡,占市下达任务的100%;完成矿山复绿130亩、“天坑”绿化示范点1个,分别占市任务的104%、100%;完成29个重点绿化(提质)示范村的绿化提质、2016年前实施的21个绿化乡镇、69个绿化村的绿化抚育管护工作;完成2014年实施的绿化攻坚重点工程抚育管护7485亩。整合项目资金500多万元,采取分标段招投标、高标准大苗造林等方式,重点打造了武广高铁、京港澳高速、城区周边、西河沿岸共2000多亩绿化精品、亮点工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预计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全市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前三。

2、生态成果在法治林业中切实巩固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确保生态建设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一是扎实开展林业法治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永兴县林业局“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永兴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永兴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聘请了1名专职法律顾问,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全局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事项及时进行双公示,接受监督,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月等重要时机,积极开展林业法制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六进”宣传活动,为每位在职的领导干部配备一部法治e本,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全年,在全县设置法制宣传橱窗30个,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5次,干部职工“六五”普法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极大提高了林业系统和全县广大人民的林业法治意识。在全省的行政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受到好评。二是深入开展封山育林(禁伐)工作。将其作为县重点民生项目实施,完成封山育林(禁伐)162万亩。严格控制林木采伐审批,共发放林木采伐蓄积约2.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7%以上。三是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以全省统一部署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对各类非法占用林地和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车辆266台次,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及采石、采矿等项目23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及交易场所11处,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4起、刑事案件11起,治安拘留16人,有效震慑了涉林犯罪,最大限度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四是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通过 “大投入、大宣传、大排查、大管控”综合施策,纵深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防火设施明显改善、火警火灾大幅减少。全年,组织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新树和更新永久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牌457块,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5次、集中巡查15轮、设立防火临时检查站306个、发放《禁火令》和《文明祭祀通告》各6000份、发送森林防火预警短信12万余条,修建防火隔离带 244.3公里,建好了1个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含1个林火视频监控指挥中心、11个半径为5公里的视频监控点)、377台护林员GPS定位终端、1个森林防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1个森林防火通信系统、1个“12119”森林火灾报警系统。全年,产生卫星热点个数、火情接警次数、森林火灾受害率同比分别下降87%、45%、22%,为5年来最低,在全市森林防火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三。

3、生态产业在结构优化中迸发活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战略部署,着力抓争资、促发展,推动林业转方式、调结构,全县林业产业迸发出强劲活力。一方面,持续把油茶产业作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助增收的一项支柱产业来抓,成功申报2017—2018年度全省茶油大县项目和10个市级油茶产业奖补项目,完成油茶新造1.2万亩、低产林垦复2.835万亩,油茶专项信息普查62.1万亩,截至目前,全县油茶林达63万余亩,年产茶籽17990吨,年产值达3.6亿。另一方面,借势我县被评为“全省首批省级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的契机,着力推进以林禽、林畜、林菌、林药、花卉苗木和生态农家乐等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宽林农增收致富渠道。截至目前,全县发展林下经济种养业专业合作社122家,林下经济产值突破2.7亿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实际完成收入2796.73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694.84万元,预算执行率89.16%。其中基本支出2394.92万元,项目支出299.92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17.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04.02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30.4万元,对事业单位的补贴1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7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4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1.43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较上年37.25万元增加4.28万元,增加11.4%。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议事决策及内控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财务运行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政纪律、财务规章,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省市、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李兴师任组长、副局长黄志刚任副组长,会计、出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及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单位负担重。从近几年财政批复我局部门预算看,部门预算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包干进行。从实际工资运行和决算情况看破,除基本支出外,单位每年要负担一些财政无预算的刚性支出,如精准扶贫工作支出、基层站人员没有预算公用经费等,资金缺口大,单位只能靠挤占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单位运转困难。同时,也造成单位难以按照部门预算使用资金。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部门的发展规划,综合上一年度预算情况和本年度预算上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不准或预算支出实际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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