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09 11:28 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 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办)是主管全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并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14个职能股室,基层派出机构9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挂靠的社团机构2个,编制总数193名,其中:行政编制110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62名(含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19名),差额编制18名。2016年12月31日止在职人数17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9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制订质量发展规划,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体系认证,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培养和推荐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及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挂靠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8、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173名,在职人数为16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4.21%。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1.9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为61.32万元,“三公经费”降低14.75%。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批复给我局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548.03万元。

2018年我局本年收入254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9.52万元),本年支出25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49万元,项目支出424.83万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91.2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246.8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77.48 %。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1.3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71.9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5.25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43.3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43.3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和印发了《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为规范程序管理,配套印发了《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8年6月25日,我局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18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是规范食品药品许可登记。坚持从严许可与指导帮扶相结合,受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报,同意受理许可1165件,办结1165件,办件率达100%。加强对新办药店的现场审查,为新办的药店5家核发了许可证,对11家经营二类医疗器械进行了备案,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和受理。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厂房布局,做好申报材料,今年延续发证5家,新办许可证7家。二是做好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28家生产企业和5家小作坊进行监督抽查,并检查食品经营户、超市等411户,查扣违法食品20公斤,抽检了2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开展了“两会”、“三考”期间、2018年郴州国际旅游休闲文化节等食品安全保障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1次。对城乡接合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重点巡查,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55家次、医院村卫生室217家次、药品1121批次,规范药品经营企业69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7份,责令改正14份。三是开展湿米粉整治行动。按照郴食药安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郴州市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落实郴州第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打造“环保米粉”,放心食品工程的总目标,于1月22日至26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关停米粉小作坊57家次,有效取缔一批死灰复燃的米粉加工小作坊。下半年继续对无证米粉小作坊整治,取缔小作坊2家,查处使用无包装、无标识米粉的食品经营户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家。四是开展了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专项整治。突出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集中、易发、多发地区,针对主要商业路段、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校园及周边等无证经营相对集中区域,重点查处取缔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行业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共检查经营户2915户,查处违法行为44家,下达责令整改书38份,立案查处2起。五是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对全县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154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检查化妆品经营户1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家。六是开展春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学生食堂134家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7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检查食品经营户227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3起,收缴不合格食品14.2公斤。检查民办幼儿园食堂92家,指导整改23家。七是开展“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8户次,责令停止经营16户,张贴公告200份,取缔违法经营户6户,立案查处1户。八是开展打击“两非”等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两非”药品和避孕药具专项督查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82车次,执法人员312人次,检查128家药品经营单位,35家医疗卫生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开展医疗机构生物制品和疫苗接种点专项检查,共检查33家使用单位,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疫苗、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九是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对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摊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取346个批次样品,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并已将抽检结果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十是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美团与饿了么2家网络平台,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1户,督促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菜谱及主要原料。

2、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一是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全局精心谋划、广泛宣传、强化督导、优化服务,举全局之力,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县综合年报率94.79%,其中企业年报率94.0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1.6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8.74%。同时,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全年共办理企业(含农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0户次,270户个体工商户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二是强化企业监管工作。改变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确保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全年共实施“双随机”抽查7个批次,完成了抽查个体工商户6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企业142家。按照上级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要求,对清理出的多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且已失联的120户企业已依法予以吊销。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在元旦春节期间和3.15活动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流动宣传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及表现形式。三是落实无照经营综治工作。先后开展了危废品处理、出版物零售、校园及周边、农村食品、医疗美容行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专项整治行动,危废品处理整治举报完成,排查165家、限期整改2家次,其他三项整治正在开展。共清查无证无照1435户,引导办照1326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6起,罚没金额3.05万余元。目前全县城区“无照率”2.72%,农村“无照率”4.75%。四是开展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开展了会议营销、体验式销售中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叫停采取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等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的会议营销、体验式销售11场,疏散群众1500多人,对永兴县永康苗家刮痧产品销售服务部以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销售产品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10000元。开展虚假广告、房地产广告整治,专项整治4次。共出动执法车辆49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悬挂宣传横幅98块,张贴海报400余份。共监测网站、网页广告265条,户外广告130条,立案查处发布违法广告2起,罚款50000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广告10条。五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全年共抽取复合肥5个批次,车用汽柴油6个批次,安全玻璃1个批次,纸尿裤1个批次,卫生巾1个批次,配眼镜3个批次,学生服2个批次,危险化学品气体3个批次,烟花爆竹6个批次,烟花爆竹包装箱1个批次,共29个批次。已出检验结果21个批次,还有8个批次正在检验当中,其中已出结果的21批次中,合格的20个批次,1个批次不合格,并对不合格的0#柴油进行行政处罚。配合协助省级烟花爆竹、标准砖、水管、安全玻璃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40个批次,已出检验结果18个批次,其中合格17个批次,1个批次不合格,正在走办案程序,尚有22个批次未出检验结果。配合协助国家级抽查4个批次,正在检验当中。对去年年底抽检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结案9起,罚款10万余元。六是开展永兴冰糖橙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永兴冰糖橙市场打击侵权护牌行动和打击假冒伪劣保质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36家,检查市场5个。销毁带溃疡病怀化麻阳冰糖橙6.5吨,没收销毁侵权“永兴冰糖橙”商标标识包装箱2130个,销毁与知名商品“永兴冰糖橙”近似包装、装潢冰糖橙包装箱12997个,立案5起,罚款3.2万元。七是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监管工作。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018年2月5日至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天的打传规直宣传活动。为了进一步打击传销工作力度,9月中旬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75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张贴宣传画册1200张,循环播放宣传音频30小时。八是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工作。开展了“永兴冰糖橙”地理商标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侵犯“永兴冰糖橙”商标侵权案件1起,罚款0.2万元,没收并销毁侵权包装箱153个。查处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案件1起,罚款1.5万元。4月23日至24日期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全局悬挂宣传横幅90条,发放宣传单5000份,张贴宣传画册100余张。集中销毁侵权“苏太太”南瓜子137件、各种假冒伪劣商品200余箱(件),总计价值6万余元;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户外广告、电视广告、医疗广告、食品药品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发布《广告监测通报》6期,立案查处1起。九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新增市场主体3072户(其中企业743户,个体工商户2329户)比去年同期增加161户,增长5.53%;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9417户(其中企业3837户,个体工商户15580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9%;已发“加载统一码”营业执照3547户,电子营业执照1547户,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129户,名称自主申报293个,简易注销公告207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146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类企业登记712件,1-3个工作日内办结股权出质及公司各类备案登记392件,即时办理名称预核654件,即时办理增补证照、股权出质、迁移登记以及常规数据修改事项903件。

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一是品牌建设。按照2018年度湖南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要求,认真梳理企业情况,主动走访相关企业18余家,宣传贯彻争创名牌工作的意义,进一步提高企业创建品牌意识。组织雄风、朝阳、众德、荣鹏4家企业作为2018年度湖南名牌产品培育企业,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奠定基础。二是质量强县工作。不断完善质量强县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质量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于2018年3月22日和10月8日分别召开了质量强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2次,学习了《2017-2018年度市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安排部署了质量强县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等相关工作;建立县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出台了《永兴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质量发展推进质量强县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立永兴县质量(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质量强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全面启动质量考核相关工作;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的政策法规和知识,营造人人讲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我县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的提升,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三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燃气、锅炉、气瓶充装站、“强执法防事故”和“打非治违”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出动了执法人员3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1车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62家次,共检查锅炉34台、压力容器96台、电梯230台、起重机械54台、大型游乐设施6台,发现安全隐患10起,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特种设备主体责任宣传培训工作和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3条,解答咨询18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为期6天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证培训会,共培训特种设备作业和安全管理人员103人。四是监督检查。对全县的加油站、建设工地储油罐、搅拌场(站)进行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加油站26个、建设工地4个、搅拌场(站)3个,查处非法经营户3家,责令停业整顿2家。对成品油流通领域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成品油批次14个批次,全部合格。对全县的农资经营户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20家,农资打假进村6个,入户检查10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并随机抽样化肥5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对城区20余家大型超市、大型门店经营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电取暖器、纤维制品等日用消费品和涉安产品进行了检查,共检查650余件,查获无3C认证标识产品15台,“三无”棉被8床,对无3C认证标识电器产品,对“三无”棉被当场进行下架处理。对城区8家大型超市、4家消防器材经营店消防器材产品质量、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消防产品20批次,查获无消防器材产品防伪标识、无“3C”认证标识、无产品合格证的32台;对存在问题经营户责令停止销售。查获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消防器材经营1家,并责令停业整顿。五是计量强检工作。深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民生计量检定和监督检查。对县内集贸市场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183件。做好5.20世界计量日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计量方面的知识。做好了顺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巡查工作,做到每月不定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好了计量器具申请检测检定和备案工作,国家取消了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后,给计量管理和计量检定检测增加了工作量,计量器具申请检测检定备案资料达151余份。进一步加强检定检测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衡器、金银首饰店的天平、燃油加油机、地中衡等强制检定工作,共检定各类计量器具823余台。六是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标准化战略项目,帮助金润、荣鹏、鑫裕3家企业不断完善《碲废料》、《铋废料》和《硒废料》三项标准并获得国家标准立项,2018年9月16日承办了中标委有色金属标委会组织的《铋硒碲》废料三项国家标准预审会,得到各位专家的认可,有望在年底通过国家标委会专家审定发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指导县政务中心开展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后续工作的开展,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结合企业走访,大力宣传新《标准化法》和《郴州市标准化战略资金扶持实施细则》,引导企业推行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标准兴农稳步推进,出台了《永兴冰糖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并启动了永兴冰糖橙专用标志使用的申报工作,目前已有7家冰糖橙生产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了“永兴冰糖橙专用标志”的使用,为加强永兴冰糖橙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后续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30家企业自我声明公示113项标准,涵盖136个产品。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73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标准244项,涵盖261个产品。

4、其他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开展“315”“331”“365”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当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同时,对工作成效、措施进行宣传,共撰稿85篇,在上级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站刊载稿件272篇。二是做好投诉举报纠纷处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共调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523件。其中办结回复市长热线、县长信箱共118件;市食药局交办件6件,是质监局交办2件,全国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46件,湖南省12315投诉举报107件,12331投诉举报23件,接待来人来电投诉举报2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20余万元。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春节期间”、“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春季开学督查”、“湿米粉专项”、“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工作”、“烟花经营领域专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电梯专项”、“锅炉专项”、“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护源行动”、“护老行动”、“秋季开学督查”、“一桌餐、私房菜”等2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各类执法行动853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58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2处,督促整改到位134处,其中重大安全隐患7处,整改到位7处,立案查处72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59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9家,约谈6家,实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未发生安全事故。 四是有效开展产商品检验检测。共为全县22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委托检验,检验糕点、包装饮用水等各类食品218批次,对银、铅、铋等有色金属产品、有色金属原材料共计检验589批次;完成了检验机构资质延期复评考核,并于9月份获得省局颁发的新资质证书。五是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办案。一是为规范案件集体讨论,出台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规则》,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二是梳理职责权力,推进行政处罚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水平,编撰了《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责权力一览》一书,梳理出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10大类别,理清职责,明晰责任,规范权力,防范漏洞,完善机制,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强“七五”普法学习宣贯。精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18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实现参学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100%。四是严格案件核审,保证案件质量。在案件审查工作中,严格把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关口,规范文书格式和自由裁量权。到目前为止,全局共立案149件,已结案130件,三局合一至今,我局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我局成立了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包含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会计机构管理制度、重大项目资金议事决策规则、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管理制度、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办公费管理细则、会议费管理细则、培训费管理细则、公务接待费管理细则、差旅费管理细则、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绩效管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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