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14:36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刘伊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5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和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综合信息股牌子)、接访办信股、纠纷调处股;1个直属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有编制14名,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1.4%。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413.22万元,为预算数的100%;整体支出决算数334.39万元,为预算数的80.9%;当年收支结余7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7万元,占56.48%;项目支出145.52万元,占43.52%。

2018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41.8万元,控制率为105.7%。

“三公经费”,2018年实际支出1.7万元,控制率为37.04%。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了117.6%。

政府采购,2018年政府采购2.54万元,执行率为70.56%。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永兴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系统规定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一)职责履行

1、源头治理关口前移。一是坐班接访常态化。通过安排县级领导排班接访,一些信访突出问题能有效对接、及时交办,重要时期每天都会有县级领导接访,确保信访问题不上行,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今年以来,包括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内共接待来访群众155批675人次,现场解决信访问题72件。二是排查摸底早预防。切实将乡镇“月排查”、村级“周排查”、信访例会及信息上报制度常态化,对全县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并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五包一”等稳控化解措施,严防脱管失控,牢牢把控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访诉分离畅渠道。在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增设涉法涉诉接待窗口,由公、检、法、司等几家单位派出常驻人员进行涉法涉诉来访接待,有效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走法律程序,理顺了工作关系,有效促进了“访诉分离”。今年,涉法涉诉窗口共分离信访件167件。

2、多措并举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信访工作当成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敢不敢担负起信访工作责任、会不会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作为检验干部能力水平的重点。一是“五位一体”抓关键。通过深化信访制度改革,进一步突出党委(组)书记的带头作用,创建的“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来推动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化解。2016年8月至今,全县各“五位一体”办累计受理“五位一体”信访件2808件,办理2808件,办理率100%;程序性办结2716件,办结率96.7%。一些多年的积案得以成功化解,初访案件无一件成为积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莅临县“五位一体”办调研时,高度肯定了永兴县“五位一体”信访工作。“五位一体”信访工作经验和做法,已被《瞭望》《长安》、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刊发、报道,被省市信访部门推介。二是“四联四包”抓重点。永兴县始终坚持党管信访,通过压实县级领导和各乡镇、单位党政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案件进行包案化解稳控,有力促进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化解,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得以稳控。县“四联四包”办对包案县级领导化解稳控情况实行周排名、月通报,对排名末位进行约谈。三是开展活动搭平台。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搭建信访工作平台,促进信访工作深入。“四大攻坚”活动标识的11件信访案件100%办结并录入省信访信息系统;11乡镇和269个村居成功创建为“三无”乡镇村居;综治信访五大活动中信访积案大化解成功化解了信访积案26件;“法治建设年”活动中,依法判决信访中违法人员3人。四是疑难案件特殊办。县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作为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一些特殊疑难案件,积极通过信访救助等方式予以化解。自2009年设立信访救助资金至今,先后对彭岳贵等236个复杂疑难信访个案实行了信访救助,共使用信访救助资金963.6万元。今年,共对42件信访案件使用信访救助资金155万元。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一是宣传引导依法信访。结合平时宣传与专题宣传,在信访宣传日、网上信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利用各类平台,大力宣传依法逐级走访等信访政策。通过发放《信访漫话》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二是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我县始终坚持“只要在信访活动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到位”的原则不动摇。对非法闹访中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收集、固定其犯罪事实证据,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处理到位。2018年,全县首例非法上访入罪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多次非法进京上访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另还有两位信访人也依法进行了判决,通过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县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履职效益

全县信访工作通过抓源头、防风险、减存量、控增量,加大信访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非访、集访和越级访量持续下降,信访形势逐步向好,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连续7年获得“信访工作先进县”称号,2018年荣获由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颁发的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集体,在2018年市对县综合绩效考核中信访工作打满分。2018年,全县来访总量532批2167人次,同比去年下降9.8%及8.6%,受理群众来信102件,受理群众网上投诉290件,网信比由去年的35%上升到今年的60%。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郴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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