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信访局信访救助专项资金2017年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18-10-26 15:17 来源:县信访局 作者:刘伊凡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和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7年我局机机内设3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综合信息股牌子)、接访办信股、纠纷调处股;1个直属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截至2017年底,我局共有编制14名,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3人。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36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1.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3.51万元。预算总支出368.7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36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87万元),项目支出239.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3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3.70万元。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各项规定编制了《永兴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系统规定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五)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成信访合理事项依法有序解决,及时有效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相关规定,对一些生活严重困难且同意息访罢诉的信访对像给予救助。

二、专项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按2013年六次县委常委会精神,县财政每年年初安排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按永办[2012]98号文件《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兴县信访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资金使用规范,严格申报程序,资金支出合理、合法和合规。

三、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项目申报资金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17年实际使用资金180万元,资金使用率90%。严格按照永办[2012]98号文件规定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四、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达到项目预期目标:没有发生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恶性事件。

五、项目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永办[2012]98号文件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无建议。

2018年5月26日

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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