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扶贫办2018年度村级光伏扶贫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09:57 来源:县扶贫办 作者:县扶贫办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永兴县共有29个建档立卡省级贫困村联村和村级光伏电站28个,总投资126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8.7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预计年发电量145万度电,总收入142.1万元(含国家电价补贴和税金),惠及29个贫困村,受益贫困户不少于313户。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加强电站运维服务管理,增加电站年度发电量。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8年度共发电133.26万度,总收入130.59万元(含国家电价补贴和税金),惠及29个贫困村,受益贫困户不少于313户929人。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发挥真正扶贫效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运行维护: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员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并做好每天监管记录。

2.电费结算:各村委负责人每季度按发电量开好电站发电电费收入票据,郴电国际收购价为0.45元/度,国家补贴为0.53元/度,拿票据到县汇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结算电费。

3.分析评价:通过管理员的运维服务管理,确保电站正常发电,极大提高了电站发电收入,从而让受益贫困户多受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按年初项目预算,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给业主单位县汇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按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分期分批将项目资金拨付给施工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由县财政局管理,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管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县扶贫办提出可行方案报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发改、国土、林业、住建、供电、银都集团、汇农公司(业主单位)、株洲鑫琪新能源公司(施工方)、湖南华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方)、湖南华邦建设投资公司(运维方)等单位开展项目实施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县财政评审中心和县审计局共同审计项目结算资料。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县财政按审计结果拨付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县扶贫办、县发改局、银都集团以及监理单位湖南华兴公司等共同严格把关。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按时间完成100%并网发电,加强运维管理,完成预期91.9%的发电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惠及29个贫困村,使313户贫困户929个贫困人口受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达到优秀等次。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很有必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让电站发电收入资金在阳光下更好地发挥扶贫作用。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加强电站运维服务管理;2.加强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树立节俭和防腐意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附件:村级光伏扶贫建设绩效目标自评表 .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