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10:27 来源: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配套和个人筹资组成,个人筹资完成后,县财政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后,省和中央财政才会拨款到我县。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547722人,参保率99.28%。人均筹资标准6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80元/人,上级配套490元/人。全县按政策可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6697.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配套19498.90万元,省财政5137.63万元,县财政2201.84万元,农民自缴8855.95万元,财政代缴1003.0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基金结余率在5%以内。实现全县居民医保平均住院补偿率达60%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基金使用率达95%。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547722人,全县共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6697.37万元,参保率为99.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172.73万元,共有323667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基金使用率98.57%。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完成,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县财政《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要求,根据我中心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征缴、各级资金配套工作情况,结合永兴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对该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达考核指标文件,分解目标责任。

2.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及兑付工作;做好基金测算,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偿方案,确保住院平均补偿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参保居民受益。

3.分析评价: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12月31日,实际到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6697.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配套19498.90万元,省财政5137.63万元,县财政2201.84万元,农民自缴8855.95万元,财政代缴1003.0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12月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172.7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住院支出31694.59万元(含拨付意外伤害承办机构支出2421.05万元),住院补偿105447人次;门诊支付2852.37元,门诊补偿218220人次;大病保险支出1625.7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监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严格按照新农合相关报销制度执行,合理开支配套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时间正常进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财政专户,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安全、正常运行。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8年全县参保居民547722人,参保率为99.2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6172.73万元,共有323667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受益面59.09%。其中统筹基金住院支出31694.59万元(含拨付意外伤害承办机构支出2421.05万元),住院补偿105447人次,住院补偿率54.29%;门诊支付2852.37元,门诊补偿218220人次;大病保险支出1625.77万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全区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07年4月1日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满意度达96%。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确保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高效运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综合测评,永兴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分值为91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实施全市统一补偿政策。一是制作政策汇编。为系统学习整合后各项政策文件,我中心将国家、省、市级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文件制作汇编,发放到全办人员和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普及政策知识。二是调整补偿政策。根据郴人社发〔2016〕107文件精神,我中心调整了补偿政策,并把政策文件制作宣传单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制定倾斜政策。针对我县尿毒症患者特殊情况,对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补偿时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县内为80%,县外为70%。制定这一政策有利于缓解尿毒症患者的经济压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中心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要求,始终把安排部署好精准扶贫工作摆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四个一”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帮扶机制。我中心积极落实医保兜底政策,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认真开展参保回头看,再次进行系统录入修改、比对。提高补偿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扩大到所有定点医保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相应基础上提高1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达到100%补偿,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同时对综合报销比例仍未达到90%的贫困户进行财政兜底。

(三)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病历进行审核,并制定了总额预付标准,对医疗费用增长较快和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暂停了“直付直补”业务,取消了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局基金监督股对城乡医保基金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县级医疗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重点检查了药品加成、收费和医疗服务行为等内容,检查组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中心将按照要求做好了整改。同时,我中心稽核股和各乡镇审核站也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较好地维护了老百姓利益和基金安全。

(四)严厉打击骗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合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今年以来,我办稽查队和各乡镇审核站进一步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稽查队工作人员全部进驻医院查验身份,稽查收费、检查、用药等方面的问题,乡镇审核站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辖卫生院进行稽查,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开展打假防骗活动,全方位整治违规行为;二是从严打击“挂床”住院,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开展市级专家评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四是开展中药违规加成专项整治,维护老百姓利益。

七、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增长迅速。一是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但医院变相提高了各种诊疗服务价格,实际上医院的医疗费用只增不减;二是医院过度医疗、医院套餐式的化验检查、与疾病不符的治疗、不合理用药等医疗行为增加了住院费用;三是药品耗材采购价格虚高,从厂家到医院,价格增加了几十倍;高价药品耗材使用过多,使得次均费用增长过快;四是现行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制度存在问题。医院科室收入的多少与绩效分配挂钩,导致医院过度医疗,住院率攀升,医疗费用大幅增长。

(二)参保人员住院率高,基金收支难以平衡。由于筹资标准的提升,参保人员的筹资压力日益增大,直接导致参保人员的选择性参保,加上医保政策进一步的优化,使得住院率逐年增长,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剧增。

附件: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2019年7月8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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