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11:41 来源: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2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部门主要职责:1、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服务。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2、管理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审核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担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3、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服务。4、负责对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站的业务指导。5、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缴等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是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稽核股、计财股、信息管理股4个股室,在便江、马田、湘阴渡、金龟、鲤鱼塘设5个城乡居民医保审核站。2017年底我中心实有编制数为31人,财政拨款在职人数为26人。

(三)2017年重点工作成效

1、全面推进制度整合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六统一”要求。我县于去年8月实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按照“六统一”的要求进行了深度融合,整合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衔接。二是全面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筹资完成后,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投入信息录入工作,完成了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采集工作,使无身份证号码人员控制在1%以内。3月13日,我县将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从创智系统中导出,导入长信系统,实现了参保人员城乡融合管理。

2、实施全市统一补偿政策。一是制作政策汇编。为系统学习整合后各项政策文件,我中心将国家、省、市级有关城乡居民医保文件制作汇编,发放到全办人员和各医疗机构,进一步普及政策知识。二是调整补偿政策。根据郴人社发〔2016〕107文件精神,我中心调整了补偿政策,并把政策文件制作宣传单发放到城乡居民手中,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制定倾斜政策。针对我县尿毒症患者特殊情况,对行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补偿时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县内为80%,县外为70%。制定这一政策有利于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我中心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精准扶贫要求,始终把安排部署好精准扶贫工作摆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形成了“四个一”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进二访”,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情况,深挖致贫根源,逐户走访建档,与贫困户家庭交心谈心,算账对比,制定常规计划,谋划产业布局项目,推进精准扶贫。今年来,落实贫户异地搬迁24户,发展养殖16户,解决在合作社用工20余人,帮助26名儿童落实雨露计划,11名住院患者得到优惠补偿政策。经过再次精准识别,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76户229人,重新纳入10户30人,顺利完成村支两委班子换届。三是吹响攻坚号角。我中心积极落实医保兜底政策,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认真开展参保回头看,再次进行系统录入修改、比对。提高补偿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扩大到所有定点医保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相应基础上提高1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达到100%补偿,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4、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主要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病历进行审核,并制定了总额预付标准,对医疗费用增长较快和存在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暂停了“直付直补”业务,取消了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定点资格。局基金监督股对城乡医保基金进行检查,检查组深入县级医疗机构、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重点检查了药品加成、收费和医疗服务行为等内容,检查组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中心将按照要求做好了整改。同时,我中心稽核股和各乡镇审核站也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较好地维护了老百姓利益和基金安全。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我中心实际完成收入350.35万元,实际发生支出345.45万元,当年结余4.90万元,总结余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2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8.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95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4.3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我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通过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