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关于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28 14:43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中心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永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基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配套和个人筹资组成,个人筹资完成后,县财政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后,省和中央财政才会拨款到我县。2016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522592人,参保率107%。人均筹资标准5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20元/人,上级配套420元/人。全县按政策可筹集新农合基金28219.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配套15677.76万元,省财政4430.33万元,县财政1840.78万元,农民自缴5837.72万元,财政代缴433.3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县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实现新农合平均住院补偿率达60%以上,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基金使用率达95%。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317367人次享受新农合待遇,受益面60.72%,补偿24307.4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91676次,住院率为17.54%,补偿金额21960.31万元;普通门诊补偿222222人次,补偿1345.66万元;其他补偿3463人次,补偿1001.49万元。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参合农民平均住院补偿率为75.21%,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单次住院补偿在1万元以上的4476人,补偿9747.38万元,已达到补偿金额15万元封顶线的3人。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受益明显,全县共有2124人次享受农村重大疾病补偿倾斜政策,补偿1879.54万元 ;共有2791名农村孕产妇享受住院分娩全免费待遇,补偿358.70万元,共有1783位农村五保对象住院享受基本医疗全免费待遇,补偿474.48万元。全县共有6933人次城镇居民享受住院补偿,共补偿2017.58万元,次均补偿0.22万元,住院率16.48%。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对该项目从立项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完成,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县财政《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要求,根据我中心2016年新农合的个人征缴、各级资金配套工作情况,结合永兴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对该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下达考核指标文件,分解目标责任。

2.组织实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做好基金测算,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确保住院平均补偿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加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参合农民受益。

3.分析评价:每年11月底至12月初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12月31日,实际到位新农合基金28465.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配套2017年245.3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12月底,全县新农合基金支出24307.4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91676次,住院率为17.54%,补偿金额21960.31万元;普通门诊补偿222222人次,补偿1345.66万元;其他补偿3463人次,补偿1001.4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新农合资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永兴县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监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严格按照新农合相关报销制度执行,合理开支配套资金。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时间正常进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到财政专户,确保新农合制度安全、正常运行。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016年全县新农合共有522592人参合,参保率107%。共有317367人次享受新农合待遇,受益面60.72%,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参合农民平均住院补偿率为75.21%,较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全区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07年4月1日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按照要求保质保量进行,确保了新农合资金的高效运行,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经综合测评,永兴县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分值为98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调整优化了统筹补偿政策。今年6月,我县结合新农合基金规模、次均住院费用、病员流向以及住院病人增长的实际情况,经过科学测算,进一步调整优化了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了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可报费用补偿比例。二是上调了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线。即由原来的每人每年累计补偿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三是推行了住院费用保底补偿政策。即参合农民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其实际补偿比例不足30%的按其实际住院费用的30%补偿,有效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四是调整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用一次性材料、国内和进口体内植入材料和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或组织源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费用标准。五是上调了新农合门诊补偿标准。县内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补偿可报费用补偿比例由60%上调到70%。23个特殊及慢性病种门诊补偿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50%。六是新增了两个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病种。将急性白血病、肝癌两个病种纳入了我县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保障范围,并参照我省农村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政策予以补偿和救助。七是将“民生100”筛查项目即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 筛查项目和新入学中学生结核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定额补偿范围。

(二)积极探索精准扶贫对象门诊、住院补偿倾斜政策。按照全县扶贫工作总体部署,我县制定了一系列医疗救助倾斜政策,确保贫困对象能早日脱贫。一是实行“两个确保”。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缴费困难的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纯二女结扎户等由县财政全额代缴参保经费;确保农村儿童先心病等24种农村重大疾病实施救治保障,实现贫困家庭成员人人有医疗保障。二是做到“两个提高”。即提高住院和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在相应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贫困对象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就诊,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在相应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提高特殊及慢性病种患者的普通门诊补偿标准,贫困对象符合23个特殊及慢性病种之一的,补偿标准在相应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00元。

(三)严厉打击骗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合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今年以来,我办稽查队和各乡镇审核站进一步加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稽查队工作人员全部进驻医院查验身份,稽查收费、检查、用药等方面的问题,乡镇审核站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所辖卫生院进行稽查,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开展打假防骗活动,全方位整治违规行为;二是从严打击“挂床”住院,切实维护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开展市级专家评审,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四是开展中药违规加成专项整治,维护老百姓利益。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从审核和稽查情况看,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指征把握不严和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其医疗服务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是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难度大。今年以来,我县参保病人到市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数较往年明显增加,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由于点多、线长、面广,我中心难以对市级医疗机构形成有效监管,同时市级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也有待规范。

三是城乡居民住院率偏高。截止12月底,农村居民住院率已达16.12%,远远超过我县住院率控制警戒线。

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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