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4:59 来源:永兴县妇联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89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永兴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是我县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由中共永兴县委领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02〕4号)精神,永兴县妇联机关主要职责如下:

1.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在城乡开展和推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永兴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和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贯彻实施“两法”、“两纲”,协助县政府制定《永兴县妇女发展规划》和《永兴县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扶贫等经济援助项目,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的大团结,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联谊,促进祖国统一。

8.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县妇联机关设2个职能部(室):

1.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领导交办的材料起草;编辑内部刊物;负责公文处理、会议记录、大事记载、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网络、年终统计、会议组织、来信来访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以及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宣工作,制定全县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管乡镇妇联领导班子;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宣传、调研、培训、协调、推荐、服务等工作;负责与团体会员的联谊工作;办理县妇女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协助选好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指导乡镇妇联妇女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有益于妇女健康、发展与进步的各种活动;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组织、妇女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承担全县“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维权、儿少部。

(1)维权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督执行;调查和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政策,并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掌握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和要求,负责处理反映妇女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打拐”、禁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妇联干部的法律培训工作,指导和推动乡镇妇联信访维权工作。

(2)儿少工作。推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以及《永兴县儿童发展规划》和“春蕾计划”的实施,促进女童入学;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的法律法规,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加强对城乡各类幼儿园及活动阵地、经济实体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保教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单位人员编制为5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地方全额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1名。目前,在职人数为5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地方全额事业人员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17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4.87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2万元,2017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度减少1.75万元。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妇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7〕417号)批复给我单位2017年预算数为:预算总收入75.43万元,预算总支出75.4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我单位2017年收到决算情况:上年结余21.56万元,本年收入11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6万元),本年支出1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3万元,项目支出53.95万元),本年结余20.64万元。

2017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9.3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0.23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87.98%。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6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8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2.85%。

2017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修改和印发了《永兴县妇联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永兴县妇联会计核算制度》;同时为规范程序管理,配套印发了《永兴县妇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永兴县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永兴县妇联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2017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7年6月23日,我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永兴县妇联在市妇联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妇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2017年县妇联被省妇联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县妇联刘丽玲被省妇联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在全市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位于前列,被评为儿少工作等先进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评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岗”。

1.以党建促妇建,突出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创“学习型”党组织。

一是以“两学一做”和“党员活动日”活动为契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一年来我会机关党支部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达10余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余篇。永兴县妇联被省妇联评为全省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创建“五好”基层党支部。先后开展了“党员亮身份一日行”活动、“存敬畏之念、怀感恩之心、享知足之乐”、 “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党史学习教育。

三是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的调研报告《如何让永兴的每一名妇女都得到尊严和全面发展》被县委内部刊物《永兴通讯》采用(2017年第二期)。妇联主席刘丽玲撰写的人物通讯《你若不匍匐,我愿以柔情百般鼎力相助》刊登在《家庭百事通》杂志上,副主席曹丽琼撰写的《面包房里孕育出来的家风》荣获郴州市纪委、市委党史办、市妇联联合举办的“家规家训家风--郴州故事”征文活动一等奖。

2.以节日为契机,以活动为载体,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3月7日,在人民公园举行了庆“三八”接力赛暨“五讲五规绘彩图 巾帼建功促发展”活动,表彰了马田镇等49个先进集体和阳智慧等40个先进个人,组织全县67个参赛队进行了接力比赛。6月1日,在人民会堂开展庆“六·一”文艺汇演暨“爱心守护  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现场慰问了100名农村困境留守儿童,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和爱心书包、新衣服。活动结束后,还组织爱心企业世纪新娘婚纱摄影免费为全县困境留守儿童拍照。

二是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推荐黄泥镇羊冲村李慧娟为郴州市2017年度“最美家庭”, 推荐友谊汽车修理中心罗玉兰为“最美湘女”, 推荐麦香村蛋糕店张贵兰为“最美创业”。

三是举办“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等家庭教育系列活动。举办了“迎高考家庭教育”公益讲座,近300名高三学生家长到场聆听。9月为全县37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作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同时开展了“诗书润女性书香满家庭”经典诵读及“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活动。

3.实施关爱行动,彰显巾帼真情,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一是2017年县妇联为10000名农村适龄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争取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基金20万,对我县19名身患“两癌”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

二是联合县法院到马田镇复和中心小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岗村结对心连心”活动。编织了150件爱心毛衣送给新疆留守儿童。

三是开展“奉献社区、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党员干部分别与干劲东路社区的困难妇女陈桂花和李女花进行了结对帮扶。中秋节前夕分别到高亭司镇金坪村、大布江乡中心学校走访慰问贫困妇女和留守儿童,送去月饼和点心。

四是深入各乡镇、村组扶贫帮困。春节前争取县财政资金6万元慰问200名困境妇女和儿童。对254名农村女性进行了育婴师培训。争取资金3万元帮扶高亭司镇金坪村和马田镇下泽村。

4.认真履行职能,维护妇女权益,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牵头成立了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婚调办公室和调解室,聘请了1名专职调解员,购置了相关办公设备设施。2017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维权案件55件。

二是制定了《永兴县2017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8月份,县妇联党组成员深入各乡镇巡回开展“家庭律师社区行”反家庭暴力知识讲座。邀请县法院李丽作反家庭暴力知识讲座,组织对乡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了考核。

三是将全县“禁毒妈妈联盟”志愿者队伍延伸到村一级,分别到便江镇、太和镇、鲤鱼塘镇、金龟镇、樟树镇、洋塘乡集中开展了“永兴禁毒妈妈联盟”流动课堂。6月23日、9月29日,组织“禁毒妈妈联盟”志愿者在永兴广场开展禁毒教育集中宣传活动。

5.围绕中心,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服务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永兴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永政发〔2017〕12号文件)于2017年6月20日在全市各县市区妇联中率先出台。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丽玲还亲自深入基层对规划进行宣讲。

二是圆满完成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培训工作。截止到6月底,全县15个乡镇,242个村,32个社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以区域化妇联和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为重点,基层妇联组织机构和网络得到进一步夯实。9月28日至30日,县妇联组织全县37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12月28日,又组织全县8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召开全县妇联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在全县妇联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1、因没有及时完成好项目资金的使用,故导致预算完成率较低。2017年县妇联总收支预算为75.43万元,上年结转17.96万元,本年追加预算为0,年底结余18.20万元,预算完成率仅为80.51%。而在我单位2017年底的年末结余资金18.20万元中,基本支出为10.13万元,项目支出为8.07万元。包含了妇女儿童两纲规划专项经费4万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万元,2017年度干部职工绩效奖金2.3万元。县妇联2017年度实际经费结余只有7.9万元。今后,将及时完成好项目资金的使用,处理好会计账目,尽量不跨年度报账,该划转的资金也尽快划转,做好日清月结,年年结清。

2、本单位年收入较少,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2017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8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79.13 %。其原因是本单位年度实际非税资金收入比年初预算非税资金收入少得多,只有4万元,导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时,资金缺口较大,财政也不能从其他资金中调节,导致无法按预期进行采购。今后将谨慎、全面地预计资金收入来源,量入为出,合理制定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从而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

附件1:2017年度县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

附件2:2017年度县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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