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民政局2018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16:3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17号)设立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其生活质量,保障其生存发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保障工作,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按50元/人月标准分别核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18年预算642万元,共发放孤儿补助资金约69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由社会事务股专职管理,资金由财政局补贴股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积极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业务股室提供基础数据,县民政局计财股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县财政局社保股对预算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全额拨付,县财政补贴股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到户到人。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具体由县民政局负责,涉及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民政办。二是实施依据完善。主要执行文件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54号)、《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湘民发〔2016〕4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17号)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管理规范,实施程序到位。由县民政局提出预算,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拨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使用合理,无超支。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申报审批程序:个人申请→乡镇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并从批准时间的下一个月按照审批保障标准发放。

(2)项目完成质量。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经费,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按月发放,社会发放率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社会效益大。保障了弱势群体,维护了社会稳定。项目评价为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应当全额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精诚合作,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员的保障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管理,确保预算,筑牢民生底线。

永兴县民政局2018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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