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介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10:35 来源:森林公园管理处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森林公园管理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 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概述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森林公园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依法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宣传普及生态文化知识。

(2)负责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及废水、废物处理和防火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园内林地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做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公园内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以及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森林防火专项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做好公园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扑救工作。

(5)负责公园内建(构)筑物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根据森林风景资源建设和旅游开发的需要,在公园总体规划内,受国土资源部门委托,负责公园内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具体工作。

(6)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公园生态旅游专项规划,做好旅游产品包装、市场营销开发等相关工作。

(7)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安全专项规划,抓好公园内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开展安全防护宣传教育,提高旅游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对重要森林风景资源的监测,建立保护管理档案,制定保护措施。

(9)受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对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损毁园内设施、乱排污水、乱倒垃圾、野外用火以及乱摆摊设点危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危害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10)开展森林生态旅游相关产业调查研究,培育并引导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农(林)副产品加工,鼓励其从事与森林公园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

(11)负责公园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森林公园良好形象。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做好政府委托的景区规划、建设、土地、环境、林政、旅游、文物管理、宗教事务的行政执法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森林公园管理处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管理处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资源保护科、旅游管理科、安全保卫科;2017年实际在职14人,财政补助人员14名,其中1名(管理处主任)是市委市政府正式任命,13名是从林业局、经管局、政府办、发改局、大布江乡等单位抽调。

(三)2017年重点工作成效

(1)森林公园总规报批进展顺利。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知名专家,科学编制了《湖南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森林公园总规》)。由于前期协调汇报到位,我们《森林公园总规》顺利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修改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10月底下发了《关于湖南永兴丹霞、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意见的函》,按要求修改完善后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通过。

(2)副处级机构成功升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面协调,由市委编办主任带队,县里相关领导和县编办及森林公园管理处几次赴长沙向省委编办汇报。我们森林公园管理处对这项工作一直紧抓不放,协调各方,争取上级重视支持。2017年9月底,省委编办研究通过。目前,按照市县编制部门有关要求,我们参照兄弟县市其他国家森林公园按要求编制《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定方案》、由县编办向市编办报批,科级领导职数于2017年年底获市编办批复。

(3)加强森林公园安全生产管理。组建了一支森林防火巡查管护队伍,切实保护公园森林资源,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发生。

(4)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对公园内3000多株古树名木进行了挂牌保护;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乡镇保护好国家重点文物、水资源、旅游资源等重要资源,有效保护了森林公园资源。

(5)对园区内道路进行了拉通维护。

(6)对森林公园资源保护尤其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宣传。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所2017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127.91万元。 预算完成率为100%。

2017年我森林公园管理处实际完成收入99.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万元),实际发生支出62.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7.19万元),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4.84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0.08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单位现有人员是由林业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基本支出类的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是到抽调人员原单位核算,所以“三公经费为0”)

财政补助结转36.22万元。

三、预算管理情况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林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017年6月,我管理处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财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我森林公园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检查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引进结论。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湖南永兴丹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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