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09 10:56 来源: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室)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室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度我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3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史志资料征集、研究、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履行行政职责;

2、为县级党政领导机关提供有关史志资料和信息,运用党史宣传教育,发挥存史咨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实践、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作品和纪念场所有关党史内容的审查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县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各部门(包括乡镇)编史修志的业务指导工作;

5、完成上级史志部门安排项目,编辑(或合编)史志资料;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党史研究室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室编制7名,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4.3%。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9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5.4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4.5%。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给我室总收支预算数为110.12万元。

2018年度,实际完成收入125.15万元(含财政拨8万元年终绩效奖),为预算数的113.65%;实际整体支出117.15万元,为预算数的106.38 %;结余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7万元,占整体支出72.4%;项目支出32.28万元,占整体支出27.6%。

2018年我室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1.6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1.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8.15%。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8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9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2.49%。比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了47.77%。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1.76万元,执行率为100%。

2018年,我室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史志办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室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职责履行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室全面完成了年初的绩效工作目标。

1、完成《中共永兴历史》第二卷编纂工作。

2、编纂出版了《永兴年鉴》(2018)卷。全力征集资料,编纂出版了40余万字图文并茂的《永兴年鉴》(2018卷)。

3、完成了《永兴革命斗争史》送审稿。

4、完成《湖南省委执政纪事》(永兴篇)近2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5、完成《湖南年鉴》(永兴篇)近3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6、完成《郴州市委执政纪事》(永兴篇)近2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7、完成《郴州年鉴》(永兴篇)近3.5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五)履职效益

2018年,我室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本级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被评为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充分发挥了史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产生的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委党史研究室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永兴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永兴县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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