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史志办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2 16:04 来源:县史志办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史志办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史志办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职能

1、负责全县史志资料征集、研究、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工作,履行行政职责;

2、为县级党政领导机关提供有关史志资料和信息,运用党史宣传教育,发挥史咨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参与组织重大党史实践、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重大党史题材出版物、影视音像作品和纪念场所有关党史内容的审查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县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县各部门(包括乡镇)编史修志的业务指导工作;

5、完成上级史志领导部门安排项目,编辑(或合编)史志资料;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史志办无内设机构。

核定编制数7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7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5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办编制7名,在职人数为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4.3%。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71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71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1.26万元,下降22.9%。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办2016年预算数为:本年收入10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末结余6.6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3.9%。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36万元。

2016年我办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0.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0.7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6.39%。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2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6.7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3.19%。

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9.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0 %。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手续。

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本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全面完成了年初的绩效工作目标。

1、顺利推进《中共永兴历史》第二卷编纂工作。组建了《中共永兴历史》二卷本编辑部,聘请3位老同志,收集了上百万字的资料,完成了送审稿。

2、成功编纂《永兴年鉴2016》。全力征集资料,编纂出版了40余万字图文并茂的《永兴年鉴》(20160)卷。

3、全面完成《湖南乡镇简志.永兴篇》编纂工作。通过认真搜集资料,耐心打磨文稿,于2016年6月完成《湖南乡镇简志.永兴篇》的参编任务。该志书特色鲜明,资料详实,图文并茂,得到省市志办的高度肯定,成为全省的范文推广。

4、完成《湖南省委执政纪事》(永兴篇)近2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5、完成《湖南年鉴》(永兴篇)近3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6、完成《郴州市委执政纪事》(永兴篇)近2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7、完成《郴州年鉴》(永兴篇)近3.5万字的组稿组版工作。

(五)履职效益

2016年,我办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本级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并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充分发挥了史志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产生的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永兴县委“十条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永兴县史志办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兴县史志办

2017年5月5日

永兴县史志办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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