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15:18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办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2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核定编制数22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主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划入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职责。

1、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⑵组织编制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⑶维护和更新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⑷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⑸研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⑹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协调、管理服务。

⑺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

⑻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中心收费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票据和收费资金,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收费”工作;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票据、资金进行监督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统计工作。

⑼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⑽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⑾负责做好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⑿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

⑵研究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⑶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安排交易活动。

⑷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信息。

⑸按照招标、采购、处置公告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交易各方及交易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备案。

⑹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⑺负责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系统。

⑻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归集和使用。

⑼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⑽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1、内设股室

综合室、政工室、政务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股、监督股。

2、二级机构

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县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办编制22名,其中参公编12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10名;在职人数为29人,其中参公人员11人,事业人员9人,长期聘用人员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31.8%。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82万元,2017年度“三公” 经费预算为2.82万元,“三公” 经费预算无变化。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批复给我办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464.96万元。

2018年度,我办上年结转和结余122.91万元,收入366.27万元,支出396.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14.53万元,本年收入362.04万元,本年支出394.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2.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收支结余92.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2.91万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我办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17.2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83.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40.37%。

2018年,“三公” 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63万元,“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82万元,“三公” 经费控制率为93.26%。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0.46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66.0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5.83%。

2018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8年7月2日,我办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1、抓政务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制定印发《永兴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就深化“五公开”、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作出部署。主动公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将35个县直单位、16个乡镇(街道办)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考核的范围。注重信息质量,重点公开行政机关的文件、业务数据和执法文书,防止部分单位发一些动态信息来“滥竽充数”。3月26日,在县政府门户网发布了《永兴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81个单位和乡镇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本乡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组织编制《2018年永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通过理顺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做好关联阅读工作,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截至12月底,县政府门户网共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解读回应40次。依申请公开方面,针对不同方式的依申请公开,根据申请的信息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回复件根据要求提供网上回复、邮件回复或信函回复,截至目前,共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14件,信函件1件,均100%回复到位,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真有用”的信息服务。一是细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落实所有清单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二是提高政府配置资源的透明度。重点加强土地征迁、供应、出让和棚户区改造等相关信息发布,定期公开公积金管理运行及相关政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的审批、核准、备案和项目管理信息及时公开。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类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各类救助、生活保障的标准、审批流程、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及时发布,各类价格与收费信息按时向社会公布。四是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便公众监督。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发布,做到有政策、有法规,有监督、有专项检查行动和处理结果。五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督促所有发布主体及党群组织按期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有文字、有报表,三公经费有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全县通过政府门户网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89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09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2、抓改革落实,推动服务机制优化

⑴全面完成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在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标准实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运用标准规范服务,依靠服务完善标准,培养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行为习惯,将标准化服务变为自觉行动。做好标准实施的相关记录,建立了《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制度》,做到了持续改进,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标准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从组织内部检查、强化社会监督、接受外部评价三方面开展标准实施监督。今年以来,由办纪检组牵头共组织标准化实施专项检查4次。聘请社会监督员、办事群众对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监督,开展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等监督指标的考核评比活动3次。建立意见、建议、投诉处理制度,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6条,并积极改进,提升标准化试点群众满意度。通过边制定、边实施、边整改、边完善,建立了包括服务通用、服务提供、服务管理和岗位工作标准共计979项标准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各项管理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逐步实现了内部管理、业务办理、服务行为、特色服务、硬件设施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于12月20日以90.5分得到省评估组的肯定,顺利通过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

⑵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

下发《2018年全县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一次办结”改革。2018年上半年,已纳入一次办结事项1015项,其中:即办事项614项,占事项总数的60.49%;“零上门”事项153项,占事项总数的15.07%。其余事项“一次办结”率达94.02%,均超过市里改革要求。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截止到目前,共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4836项。一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全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摸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清单外无审批项目、清单外无收费项目”。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大力精减行政权力事项。对应取消或部分取消2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或部分承接8项行政权力事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8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0项。全县96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马上办”达到83.73%、“网上办”达到82.9%、“一次办”达到95.96%。二是推进“一次办结”改革成果运用。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推进“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办事窗口分类审批、牵头部门协调办理、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应用,推进“一站式”、“ 一窗式”、“一网式”办理及“一次性”办结服务。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优化,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对不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论证、会议研究的事项,调整为即办件,提高行政审批事项“一次办结率”。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行“一网通办”,推进信息共享,将网上行政审批“一次办结”审批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实现网上申请、在线办理,审批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深度融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企业审批服务。

3、抓要素保障,促进项目审批提速

推行重点产业项目、园区项目并联审批、手续办理责任倒逼制、集中会审和全程代办制,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办理时限平均提速70.6%,最高达99%。大力减少申请、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可研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产权办证等6个阶段,推行“一窗受理、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累计取消或暂停审批事项17项、简化调整或合并审批程序11处、取消或暂停中介服务事项8项、取消各类证明或相关资料15 项。其中:出让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93个工作日内,划拨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63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核准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均比过去提速100天以上。县全程代办中心积极推进手续办理效率不断提升,累计代办项目141个(其中工业园区项目122个、现代服务业项目18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2018年以来,对项目涉及的332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程代办。3月22-23日,召集全县所有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涉及项目手续办理中的所有事项进行业务培训,为手续办理人员释疑解惑,提高手续办理质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1、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造成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控制率较高。政务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窗口,共有5个办事大厅,每天来中心办事的群众比较多,水电费高,日常办公用品消耗大,便民服务设备设施维护费较大,造成公用经费较高,公用经费控制力较低。同时,为确保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中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聘请了9名合同工,从事大厅管理、网络维护、咨询导办、全程代办、卫生保洁等岗位,由于受编制人数的影响,造成在职人员控制率超过100%。

2、部分采购项目未实施,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2018年“智慧政务”建设购置自助一体机、查询一体机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该部分设备设施与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需采购的标准化设备设施整合使用,我办政府采购金额减少。12月底,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通过省验收,省市奖补资金未在年底前拨付,标准化建设部分采购项目未在2018年实施,从而造成政府采购执行率低。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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