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17:32 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办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1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级,核定编制数23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主要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划入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集中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职责。

1、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⑵组织编制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⑶维护和更新县本级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⑷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⑸研究制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⑹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协调、管理服务。

⑺负责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

⑻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务服务中心收费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票据和收费资金,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收费”工作;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票据、资金进行监督审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统计工作。

⑼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⑽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⑾负责做好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⑿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

⑵研究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⑶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及安排交易活动。

⑷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招标、采购、拍卖、挂牌等交易信息。

⑸按照招标、采购、处置公告要求及有关规定对交易各方及交易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备案。

⑹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资料、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⑺负责提供投标人、供应商、中介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系统。

⑻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归集和使用。

⑼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交易活动的正常秩序。

⑽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1、内设股室

综合室、政工室、政务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股、监督股。

2、二级机构

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县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办编制23名,其中参公编12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11名;在职人数为29人,其中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10人,长期聘用人员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26.08%。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8.2万元,2015年度“三公” 经费预算为8.2万元,“三公” 经费预算无变化。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6〕168号)批复给我办2016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349.88万元。

2016年度,我办上年结转和结余73.7万元,收入409.35万元,支出403.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3.7万元,本年收入409.35万元,本年支出403.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费3.31万元。收支结余79.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67万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我办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16.9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01.2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15.46%。

2016年,“三公” 经费实际支出数为7.61万元,“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2万元,“三公” 经费控制率为92.8%。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6.4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90.5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8.15%。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6年6月16日,我办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16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审批及服务事项15万余件,收取税费5亿余元,完成公共交易项目近230个(宗),实现交易额8亿余元。督促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600余条。中心荣获“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我县被批准列为“湖南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县”,《湖南日报》、《郴州日报》头版头条对中心工作进行宣传推介;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全市第一,实现连续10年蝉联全市第一。

⒈简政放权,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不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结合县政府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部门“三定”方案,下发《关于巩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持续改善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49号),督促职能部门进驻。2016年,新进驻教育局、烟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交公司、燃气公司等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57个,设置办事窗口36个,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及职能集中率达92.9%,高于市里要求的90%的比率。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和事项进行明确和授权,真正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全程监督,形成了以政务服务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全县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保留的165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审查,确定审批事项的标准流程。精减前置审批、申报材料72项,所有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至少比法定办理时限提速63.6%以上,精减压缩审批环节51个,统一了标准,厘清了“底子”,提高了审批效率,实现了审批流程的透明化、审批行为的规范化。三是全面推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产业转移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手续办理责任倒逼制、集中会审、一站式办理服务和实施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二以上,最高达98%。设立全程代办窗口对县重点项目实行全程代办,累计代办项目76个,涉及审批和服务事项458项,其中通过并联审批交办审批52项。四是强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市率先探索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制定了《永兴县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改革后,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前置资料在原有基础上再予精简31.2%,审批提速27.3%。

⒉规范管理,着力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抢抓我县建设“智慧城市”契机,大力开展“智慧政务”建设,投入80余万元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硬件建设。按照《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五位一体标准化”管理体系》,从服务基础、服务质量、服务管理、服务岗位、服务评价等五个方面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智能政务平台”和“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微博政务平台”日常服务与管理,实现了“政务信息微发布、办事流程微搜索、业务事项微办理、咨询服务微解答、投诉建议微受理”,有效地促进了平台扩容。目前累计发布或链接共享政务信息3万余条,受理业务900余件。加强对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公共便民服务水平。二是推进乡、村基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运行。加强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的日常管理,实行运行情况月报表制,建立日常考核台账。对乡、村两级服务中心窗口办件实行“一事一登记、一事一评价、年底归档备案”制度,实现“办事有痕迹,办结有评价”的要求。2016年累计办理事项7万余件,代办事项近40万件。三是全力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2016年6月,省质监局、省发改委联合下文,批准将永兴县列为湖南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县,我县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引入标准化的理念、原理、原则、方法,从服务基础、服务质量、服务管理、服务岗位、服务评价等方面开展了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积极探索适合自身改革和发展要求的服务标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细化工作标准,优化质量标准,规范管理标准,注重持续改进,逐步形成项目建设、办事流程、制度职责、政务服务、场地设施设备等五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体系,积极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四是推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认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活动。严格执行“一日一考勤、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评比制,窗口单位领导办公例会制、巡查通报制、首席代表制”等工作制度。聘请作风监督员,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纪律、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推行办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巡查大厅制和大厅管理员责任包干制,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三提两评一考”、“六岗”建设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创先创优主题活动,推动窗口在服务标准上再提高,在服务效率上再提速,在服务态度上再改善。

⒊夯实基础,致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宣传,推进政务公开“零距离”。举行第四个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日暨权力清单公开宣传活动和“简政放权,我来@国务院”新媒体互动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互动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机制,拓宽政务公开“工作面”。通过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台、建立政务公开公示栏、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深化公开范围渠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长效机制、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机制建设、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设,专家解释机制等公开配套机制,完善公开考评机制,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的顺利推进。三是注重实效,促进重点领域“五公开”。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公开实效。2016年,县政府门户网,32个部门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了654项企业投资和外商投资禁止与限制类项目、规范性文件。发布环境监管信息308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17条,安全生产信息10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信息19条,收费和价格信息4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92条。公开了县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三公”经费总体预算情况及说明等财政信息,134个单位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开。公开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扶贫工作、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科教文卫等方面信息250条。及时公开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招标投标及建设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1、工作任务有调整,直接影响到预算执行。全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提质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由组织部门统筹使用,在编制2016年度预算时,全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的专项资金66万元列入了县委组织部的党建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未列入我办年初预算,但在工作开展时,组织部要求把该项经费安排到我办,致使我办2016年实际收入和支出增加,预算控制率不高。

2、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造成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控制率较高。政务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窗口,共有4个办事大厅,每天来中心办事的群众比较多,水电费高,日常办公用品消耗大,便民服务设备设施维护费较大,造成公用经费较高,公用经费控制力较低。同时,为确保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中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聘请了9名合同工,从事大厅管理、网络维护、咨询导办、卫生保洁等岗位,由于受编制人数的影响,造成在职人员控制率超过100%。

3、工作职能调整,导致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其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安排项目支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维护费”46.3万元,主要用于大开标室维修、监控设备升级等相关大型设备添置。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交易职能划归市级,该项目未实施,该部分政府采购未具体执行,从而造成政府采购执行率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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