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09:46 来源: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8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委〔2010〕17号)和中共郴州市委编办《关于永兴县畜牧水产局更名的批复》(郴编办【2010】94号),永兴县畜牧水产局更名为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正科级别,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养殖业工作。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到目前为止三定方案还没有确定,所以单位名称和级别还是按以上文件确定。

1、拟定全县养殖业、饲料、兽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养殖业科技发展规划。

2、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养殖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4、负责全县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审核和产品质量监管;组织指导全县养殖业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行业标准认证、发证工作。

5、负责全县兽医行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组织指导兽医卫生执法监督和兽医实验室及动物源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组织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供应工作和县本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承担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负责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乡、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工作,承担县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养殖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科技推广;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和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查、申报的验收;指导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8、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增加行政审批、屠宰管理职能。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共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畜牧股(加挂县家畜家禽育种站牌子)、水产股、兽药药政管理股(加挂县饲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兽医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4个: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加挂县水生动物防疫站牌子,原县草山工作站并入该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县种畜场(加挂县罗非渔场牌子)、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挂靠管理单位1个即县鱼苗鱼种繁殖场。16个派出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

2、人员配置情况

2018年我局共有编制116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115名(局机关24名,县渔政监督管理站7名(原县草山工作站并入3名),永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9名,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75名),渔政监督管理站差额编制1人(退伍安置人员属差额编制,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共有在职人员111人,其中局机关36人,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75人,退休人员2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116名,在职人数为11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6.69%。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5.73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3.8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8.5%。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局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1209.53万元,上年结转10.00万元,年底结余42.8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6.46%。

2018年无追加预算,预算控制率为0。

2018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76.1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0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70.55%。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5.52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5.7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6.34%。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5.67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4.7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2.11%。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使用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污染普工作已完成了清查建库,全县禁养区退养2018年计划退养13家,现已退养5家,2家实现了限养,有一家经认定,属不应纳入禁养区,现还有5家正在做工作,准备报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确保退养任务按时完成,同时对全县需要退养的规模养殖户开展了退养补助资金测算,牵头制定了“退养方案”并已上报县政府研究。对8个未实现雨污分流和3个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提质改造,现已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改造已到位。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养殖业环境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李远汉养殖户进行了退养,现已退养到位。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了88家规模养殖场的清查建库和入户调查工作,现正在进行数据审核工作。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

积极组织开展了春季和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我县积极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采取“乡村干部带队,乡村防疫员联动,集中力量,整村推进”的模式,形成“政府保密度,部门保效果”的良性互动局面,积极推行散养户免疫申报和规模养殖户免疫告知制度。乡村防疫员都能积极深入村、组、养殖户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加挂免疫标识,并规范填写了免疫记录、疫苗台账等相关免疫工作台账,做到“四有一相符”,确保春秋防集中免疫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了组织检查验收。每个月开展一次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共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13种动物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6次,共选定2个规模猪场、2个规模禽场、1个规模羊场、1个自然村,作为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测报点。每月进行一次定点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于当月25日前上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中国兽医网动物疫病与疫情信息系统填报,以便上级部门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和实验室监测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县里两个种羊场开展了布病净化。县、乡镇冷链设施运转正常,全县动物防疫物资和证、章、标志管理规范。2018年2月份,我县出现鸡H5流感病例后,在疫情分析调查中通过家禽拭子样品和血清样品检测确认,对该养禽户检测呈H5亚型核酸阳性的家禽全部进行了扑杀,对扑杀家禽、排泄物、被污染垫料、污水等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下半年,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严峻,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紧急周密的安排部署,8月29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将市局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9月3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所长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安排部署会议,对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就非洲猪瘟当前形势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列入永兴县风险隐患预判防范工作任务。紧急采购的大动物扑杀器、消毒药、装尸袋等防疫物资储备到位。9月4日起到,我局对全县存栏1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及屠宰场负责人进行培训和防控知识宣传,要求相关单位、个人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报告,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严禁外销猪返场。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消毒措施,消灭疫源。对放养及泔水饲喂的生猪,进行严格监控,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挂图、防控手册等形式,将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到机关、到乡村、到社区、到场户,做到家喻户晓。重点走访了全县的大型养殖场、屠宰场,积极宣传有关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知识。县乡两级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加强疫病监测和排查,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处置疫情,确保了我县防控工作的显著效果,今年来,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确保了全县疫情稳定。

3、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我们建立健全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报告制度,形成定期和规范报送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展情况。我县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全县无乱扔乱弃病死动物行为,无病死动物及产品上市。稳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我县需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贮存转运中心,目前,我县已经下发了《永兴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的实施方案》,并签订了《永兴县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框架协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贮存转运中心依托桑德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已经建成(企业代建),整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已经通过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初验。

4、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18年,我局根据湖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落实好产地检疫、生猪屠宰检疫、规模养殖场动态监管、执法办案等监管措施,着力抓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严格实行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对上市生猪在出栏前开展“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生猪不予发放检疫合格证明;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产地检疫做到每批次抽检1-2头,抽检比例不少于2%,做到检疫和检测同步进行,今年已抽检牲畜尿样11435头份,经检测全部呈阴性,全县未发现有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对辖区内的养殖经营场所和定点屠宰场开展了抽样送检工作,采集猪肉、猪肝、鸡肉(蛋)、蜂蜜、牛肉、鱼肉等32个畜禽水产样品和4个饲料样品送省、市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扎实开展创“四个一流”的兽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活动,指导兽药经营店完善兽药经营店硬件设施、质量管理、内部管理、服务意识等提质升级,逐步推行“二维码”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明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兽药经营质量规范(兽药GSP),督促兽药经营户全面及时做好兽药购入、销售登记台账,完善兽药质量安全档案,按要求对全县6家兽药经营店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组织兽药经营户学习兽药GSP知识,发放资料,严格执行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不断提高兽药经营户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帮助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兽药进货和使用台账,已建立台账148户,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兽药、饲料的行为整治期间,共组织执法人员85人次开展养殖投入品打假专项行动,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店20家,规模养殖场105家,监督抽检饲料样品6个、兽药样品2个送上级检测,查处过期兽药5盒(包),全部收缴销毁处理。开展以便江镇和县鱼苗鱼种繁殖场为试点的畜禽水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购买了快速检测设备、开展技术培训,增强了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计划通过1-2年试点,全县建立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辖区内畜禽水产品生产主体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挂合格标识牌销售,向购买者提供畜禽水产品合格凭证。通过以合格证的形式作出明示,形成倒逼机制,有利于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思维从外部监督向自我监督转变。

5、屠宰行业监管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厂(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3—4月对全县17家正常营业的屠宰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9—10月份开展了屠宰企业年度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屠宰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屠宰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全县17家在营业的屠宰企业全面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了屠宰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防火演练,除日常监督检查时对屠宰企业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外,积极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6.16”安全生产主题日大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如何识别放心肉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的重要性等内容,发放如何识别放心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安全肉品的生产流程、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等资料1200余份,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全县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共屠宰牲畜77240头,其中屠宰生猪74012头,牛3228头。开展屠宰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城区和乡镇市场日常联合巡查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行业监管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屠宰企业103家(次),依法对5家私屠滥宰点下达了关闭通知书,自行关闭5家,依法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10件,收缴非法肉品816.6公斤,并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力确保了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6、渔业发展情况

规范出台了《永兴县养殖水域滩涂发展规划(2018—2030年)》《永兴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及《永兴县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强化水库水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的水域滩涂合理利用进行了养殖规范。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今年我县鱼苗鱼种繁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经省专家复查验收再次成功创建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基地建设。扎实推进渔业产业结构调优,今年分别在金龟镇张家洲村、牛头村,大布江乡沅洲村,高亭司镇冷水村各建设了100亩以上的稻田综合种养基地。省局已下达项目建设批复,现正在走招投标等程序,预计2019年3月可动工建设。永兴县高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项目争取到中央资金20万,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验收。永兴碧辉黄栀子竹柳开发专业合作社水产健康养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5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验收。县鱼苗鱼种繁殖场高山禾花鱼示范推广项目,争取市级资金10万元,该项目已完工并完成验收。认真抓好水资源环境保护,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工作。3月20日至31日,我县对注江的养殖围栏进行了清理,共拆除围栏14个,面积300多亩。便江网箱养殖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了3次便江网箱养殖生产投入品的检查行动,未发现有养殖户使用来源不明、不合要求的饲料和违禁药物,也没有养殖户使用冰鲜(冻)饵料投喂,并在检查中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生产台账。开展“僵尸船”清理整治工作,对便江注江村一养殖户已退养且无人管理的网排进行了拆除,拆除网箱160口,面积3840平方米。

7、渔政管理保护

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利用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喇叭沿河进行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渔业保护政策。紧密开展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除日常巡河监管外,从局机关抽调12名骨干组成渔政执法队于6月15日至7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白天全河巡逻,晚上重点蹲守,在整治行动中共查处2起电鱼违法案件,并首次对违法者给予开展水生态行政修复放流的处罚。扎实开展了2018年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6月份组织在便江潘园码头、石壁垅水库等水域放流“四大家鱼”、银鲴夏花共400万尾。积极争取永兴县便江渔政码头建设。通过主动作为,争取到渔政码头项目建设中央资金350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前期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等工作,省畜牧水产局已下达项目建设批复,现正在走招投标等程序,预计2019年3月可动工建设。

8、产业扶贫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围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要求,我局派出专业畜牧、兽医师进驻对口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开展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农户、举办农民科技培训、指导农户养殖生产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效。县产业扶贫办今年分配我局技术扶贫培训任务为69个村2951户贫困户,通过我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采取定人包村的形式,根据贫困村对养殖技术的需求,因地制宜,量身定做,为贫困村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培训,同时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一对一对养殖业贫困户进行指导和服务,得到了贫困户的一致好评和上级的肯定,按时按质完成了县产业扶贫办下达给我局的培训任务。2019年,我局将根据县里的统一安排,继续开展养殖业技术产业扶贫工作,为全县打赢全面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应有的力量。

四、存在问题、努力的方向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财政预算及决算情况,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因我局定性为三类二档,加上局机关在职人数少,乡镇分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管理的事务较多,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偏低,难以保证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2、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

在实际支出过程中,有时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出现混列支出现像,导致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一定的偏差

(二)努力的方向及建议

1、科学合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做到应编尽编,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使预算科学化、精准化。对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上报核批。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3、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4、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加强资金审批和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树立厉行节约的新风尚。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6、建议将我局公用经费预算由三类二档调整为三类一档,以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保证我局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需求。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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