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9 08:09 来源: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字体:

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92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委〔2010〕17号)和中共郴州市委编办《关于永兴县畜牧水产局更名的批复》(郴编办【2010】94号),永兴县畜牧水产局更名为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正科级别,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养殖业工作。

1、拟定全县养殖业、饲料、兽药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养殖业科技发展规划。

2、提出全县养殖业发展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养殖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

3、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4、负责全县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审核和产品质量监管;组织指导全县养殖业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用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行业标准认证、发证工作。

5、负责全县兽医行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组织指导兽医卫生执法监督和兽医实验室及动物源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动物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组织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与扑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物资供应工作和县本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6、承担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负责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调查、分析、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乡、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工作,承担县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7、负责全县养殖业科技推广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科技推广;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和重点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查、申报的验收;指导行业协会和学会工作。

8、按照权限管理养殖业专项资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增加行政审批、屠宰管理职能。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部门组织机构情况

我局共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畜牧股(加挂县家畜家禽育种站牌子)、水产股、兽药药政管理股(加挂县饲料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兽医股、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股、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股。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5个:县草山工作站、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加挂县水生动物防疫站牌子)、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县种畜场(加挂县罗非渔场牌子)、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挂靠管理单位1个即县鱼苗鱼种繁殖场。15个派出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

2、人员配置情况

2017年我局共有编制116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115名(局机关24名,县草山工作站3名,县渔政监督管理站4名,永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9名,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75名),草山站差额编制1人(退伍安置人员属差额编制,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共有在职人员99人,其中局机关31人,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分所68人,退休人员2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116名,在职人数为9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5.34%。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3.8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56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6.6%。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局2017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1022.21万元,上年结转32.06万元,年底结余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2017年元追加预算,预算控制率为0。

2017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51.1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55.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2.14%。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6.7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3.8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8.59%。

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45.4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83.4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54.43%。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使用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职责履行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永兴县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着力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全县畜牧水产业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发展。

1、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

全县生猪出栏99万头,同比增长3%;肉牛出栏6万头,同比增长10%;肉羊出栏8万只,同比增长12%;家禽出栏950万羽,同比增长2.5%。水产品产量2.85万吨,同比增长0.6%;

全县畜禽水产业总产值16.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畜禽业产值13.5亿元,同比增长2.5%;渔业产值2.6亿元,同比增长0.8%。

2、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监测。2017年,根据湖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认真抓好春秋两防、动物疫病监测、重大动物疫情预警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我县今年共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828份,其中禽流感156份、口蹄疫580份,小反刍兽疫92份,集中监测牛羊布鲁氏菌病血清样品3925份,春节前后监测禽流感拭子851份,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超过70%以上。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流行病学调查12次,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均达100%,免疫效价水平达70%以上,达农业部免疫效价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我局根据湖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落实好产地检疫、生猪屠宰检疫、规模养殖场动态监管、执法办案等监管措施,着力抓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积极参与2017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共排查养殖户657户(次),共抽检尿样1325份,今年已共抽检牲畜尿样20238头份,经检测全部呈阴性,全县未发现有生产经营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店、规模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全县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兽药、饲料的行为;对辖区内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抽检各类畜禽样品送市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检测合格率100%;扎实开展创“四个一流”的兽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活动,指导兽药经营店完善兽药经营店硬件设施、质量管理、内部管理、服务意识等提质升级,逐步推行“二维码”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2017年有3家养殖企业进入郴州市第一批畜禽水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单位;加快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目前,全县已有4家水产养殖企业获得国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资格;开展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目前全县共有4家企业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利民综合种养场通过了无公害产品养殖示范基地创建验收;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验讫标志均达100%,未发生一次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我局组织全县17家在营业屠宰企业主开展内部管理和台账登记培训,督促其按照规定样式做好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生产台账,通过管理制度和台账登记促进了各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年度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建立了屠宰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通过组织各屠宰企业主进行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安全生产宣传和防火演练,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6起安全隐患,对相关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整改到位。根据《郴州市牲畜定点屠宰场点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局于2017年10月下旬对全县17家在营业的屠宰进行了风险评估,按照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做到全县屠宰企业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屠宰企业整改到位,后续将根据屠宰企业的风险定级分别评为“A、B、C”三类。与各屠宰企业签订“永兴县牲畜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强化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方式,逐步推行了屠宰企业电子监控管理。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和处理信访案件,大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屠宰行业正常秩序,今年对涉及屠宰方面6起信访件、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3起群众直接来访及时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全部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肯定,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屠宰行业正常秩序。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共计下达关闭通知书19份,由县政府组织农业局、公安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水产局、金龟镇人民政府和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开展私屠滥宰点打击取缔行动,捣毁私屠滥宰点1个,得到了群众好评,同时也有力震慑了其他违法人员。2017年,县牲畜定点屠宰联会执法大队查获白板肉1225公斤,有效打击了白板肉销售商的嚣张气焰。

(4)畜禽渔养殖污染治理。2017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支持与协助下,我们对全县畜禽规模场进行了重新摸底,据统计,全县共有规模畜禽养殖场90家,我局会同环保部门督促适养区规模场限期办理环评手续,现已全部办理了环评手续。全县禁养区两家规模养殖场已退养,同时对全县需要退养的规模养殖户开展了退养补助资金测算,牵头制定了“退养方案”并已上报县政府办文。开展青山垅水库、龙潭水库饮用水源渔业生产整治工作,我局与龙形市乡政府联合行动,依法拆除青山垅水库灯光捕鱼设施5台套,取缔了灯光捕鱼。制定了《永兴县便江网箱养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对便江养殖网箱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后并建立了养殖数据库,同时对网箱养殖户开展了退养宣传,鼓励养殖户退养上岸,目前,已有2户水产养殖户退养,退养网箱180口,总面积4560平方米。

(5)养殖业产业化建设。2017年,在强化各项措施,做好服务指导,鼓励和引导养殖企业、加工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升创品牌,继续推进养殖产业化建设的同时,新希望六和集团年出栏5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饲料生产、屠宰深加工项目已签订了意向协议书,双方的投资协议正在积极推进,大力支持丰兴农业有限公司黄郎鸡原种保护及黄郎鸡产业发展,协助努比亚山羊种羊场申报畜禽品种改良项目、郴州穗丰农牧有限公司申报2017年南方草地推进项目、永兴县利民种养殖综合专业合作社湖南省2016年度(第二批)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验收及其他规模养殖场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场等重大项目建设。县黄栀子竹柳开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场创建农业部第十二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顺利省验收专家组现场验收。通过项目建设,产生经济效益,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化建设进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创建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全县共有养殖类或种养结合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6家、家庭农场8家。

(6)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养殖企业特别是加大打击捕捞渔船载客载货违法行为、严格畜禽屠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缝隙、不留盲点,对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设立违规生产举报电话,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责令停产整顿,切实提高从业者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为全县捕捞渔船及便江网箱养殖户免费配置了救生衣,为渔业安全生产提升了硬件保障,全县养殖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养殖投入品打假专项行动,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店、规模养殖场125家,对查处的5包(件)过期兽药进行收缴销毁处理;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开展日常巡河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查获电鱼设备1台套;开展便江鱼类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青草鲢鳙鱼苗鱼种400余万尾。通过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有力维护了养殖业生产正常秩序。

(7)科技培训与推广。2017年,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为契机,以利民种养合作社、穗丰农牧公司、丰兴农业公司等养殖企业为依托,大力实施科技兴农计划,通过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养殖户培训需求,制定全年培训方案,开展了畜禽标准化养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山羊发酵床建设、黄郎鸡养殖、“先锋1号”鲌鱼养殖技术交流、稻田养鱼、水产健康养殖等各类科学养殖新模式培训。1~11月,累计举办养殖技术培训班14期,培训1820人次。

(8)精准扶贫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围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要求,派出高级畜牧师进驻对口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开展入户调查、精准识别农户、举办农民科技培训、指导农户养殖生产等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成效,原省级贫困村便江镇破塘村已顺利摘帽。将基层农技推广(养殖业)补助项目与精准扶贫项目相结合,确定150户贫困户为今年的农技推广示范户,按照人平60羽的标准发放黄郎鸡苗9000余羽,通过技术指导员认真对接、精心指导下,目前黄郎鸡长势良好,养殖黄郎鸡的精准扶贫对象已全部脱贫。

三、存在问题、努力的方向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财政预算及决算情况,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因我局定性为三类二档,加上局机关在职人数少,乡镇分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管理的事务较多,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偏低,难以保证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2、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

在实际支出过程中,有时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出现混列支出现象,导致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一定的偏差

(二)努力的方向及建议

1、科学合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加强局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做到应编尽编,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使预算科学化、精准化。对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上报核批。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

3、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4、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加强资金审批和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树立厉行节约的新风尚。

5、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6、建议将我局公用经费预算由三类二档调整为三类一档,以提高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保证我局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需求。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1.doc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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