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烤烟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09:21 来源:县烤烟办 作者: 【字体:

永兴县烤烟工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财绩函〔2017〕346号《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我办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4.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根据永政办发[2002]88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①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烤烟生产收购经营工作,全面完成烤烟生产、收购和税收任务;②根据省、市、县下达的烤烟生产、收购计划,结合种烟乡镇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全县烤烟生产、收购计划,衔接生产资料和资金供应,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③组织实施科技兴烟战略,落实烤烟生产、收购的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烤烟质量水平;④坚持烟叶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购销矛盾,维护烟农、企业和财政利益;⑤坚持烟草专卖,维护烤烟收购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查处打击烟叶贩卖和制假走私活动;⑥分析烤烟产销形势,调查研究、报送烟草信息,指导种烟乡镇烤烟工作;⑦落实省、市、县扶持烤烟生产的各项投入政策;⑧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情况

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数为7名,内设2个职能股:综合股和生产经营股,下属1个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烤烟生产服务站。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烤烟生产服务站自收自支8名;实有在职机关工作人员14人、退休6人;烤烟生产服务站工作人员8人、退休2人。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1.98万元。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烤烟办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办2016年预算数为:预算总收入694.35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33.0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9.3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9.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2.61万元,公务用车支出为6.57万元,出国费用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62万元,下降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降低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万元,降低46.7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二是控制了公务接待费。

我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预算、收入、支出、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公务出差、项目建设、国有资产、合同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完善行政决策、“三重一大”等依法行政、民主决策工作机制。

我办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办按照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准时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对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烤烟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县政府班子成员专门抓烤烟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烤烟产业发展,在烤烟生产的关键时期,如烤烟生产会、收购会及收购开秤,书记或县长参加;烤烟工作遇到困难,县主要领导到基层、到现场调研检查,帮助解决;同时,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协调,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烤烟生产工作机制,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烤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有力工作格局。

(二)精心谋划,抓早抓实。注重抓早,抢得先机。2015年烤烟收购工作刚结束,我县即于11月9日召开2016年烤烟生产动员会议,下发《永兴县2016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方案》(永办[2015]64号)等文件,全面部署烤烟生产工作;2016年8月1日 ,我县召开收购会议,下发《永兴县2016年烤烟收购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收购工作。县烤烟办、县烟草局工作人员分成几个工作小组,分片包干。翻耕期间,启用GPS定位系统于春节前、移栽后两次核实翻耕面积。全年下发督查通报9期,有力地推动了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县委县政府不断优化、完善扶持烤烟产业政策。对烟农实行补贴政策。在规定时间内交售烟叶的烟农,县财政按10元/担的标准给予补贴;凡在当年度元月底以前翻耕的,县财政按60元/亩予以奖励;由财政和烟草部门共同出资为签订合同的烟农购买种植保险等。对乡镇、村实行烤烟种植激励政策。完成烟叶税任务的乡镇,剔除上划省、市部分后,以2000万元为基数,基数内县、乡镇按6.5:3.5的比例分成;基数外提取15%的烤烟发展基金后,县、乡镇按3:7的比例分成,对超额完成烤烟生产收购任务的乡镇,其超额部分的税收全额返还给乡镇;乡镇烤烟生产、收购目标管理奖由县财政按4元/担的标准对完成烤烟收购任务的乡镇给予奖励;凡落实种植面积在4300亩、收购烟叶在10000担以上的乡镇,县财政再按2元/担的标准给予奖励;设立村干部烤烟生产收购目标管理奖,县财政按4元/担的标准给予奖励。设立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基金。从上年度烟叶税中提取8%的资金作为现代烟草农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烟田土地整理工作,其中1.5%作为烟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及奖补资金;3%作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工作经费;3%作为烟叶基础设施管护费并由县烤烟办设立专户,专款专用;0.5%作为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烟农专业合作社和县烟草协会的基本建设、组织管理。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罚。未完成全年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任务: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烤烟生产工作的领导予以免职;对联系该乡镇的县烤烟办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免职;建议市烟草局对联系该乡镇的县烟草局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免职;责成县烟草局对该乡镇的烟草站站长予以免职;取消该乡镇烟叶税收分成、烟草站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奖、烟农专业合作社一切政府性补贴。未完成翻耕种植任务: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乡镇分管烤烟生产工作的领导予以停职;对联系该乡镇的县烤烟办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停职;建议市烟草局对联系该乡镇的县烟草局领导班子成员予以停职;责成县烟草局对烟草站站长予以停职。对签订虚假合同的,责成县烟草局对烟草站站长予以免职,对合同签订具体经办人予以待岗处理;扣减该乡镇年度烤烟生产收购目标管理奖2元/担,责成县烟草局取消该乡镇烟草站工作人员三个月的绩效工资

(五)工作绩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烟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烤烟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烟叶生产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永兴烟草产业现代化目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指导等职能作用,努力克服翻耕期间雨水多、育苗期间气温反差大、大田管理前期多雨低温等重重困难,狠抓烟叶种植面积的落实,狠抓大田管理先进技术的落实,积极推进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烤烟生产收购任务,2016年度全市综合考核排名第一。

2016年,我县烤烟生产工作目标为:种植面积4.5万亩;确保收购烟叶10.5万担、力争收购烟叶112410担;完成税收3100万元;立项争资任务11040万元。

(一)种植面积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种烟积极性,全县11个乡镇、111个村、310个组、1310户烟农,共落实合同种植面积48370亩,占任务4.5万亩的107.49%,是近10年来翻耕面积最多、最实的年份。

(二)收购任务超额完成。全县收购烤烟10.77万担,为市考核任务10.5万担的102.54%,实现烟叶税3286万元,为县年初目标税收3100万元的105.97%,比去年增税400余万元,烟叶税首次突破3000万元大关。

(三)立项争资任务超额完成。全年累计完成立项争资12329.91万元,占任务的111.68%。其中: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3769.27万元;高亭司烟草标准站建设2087万元;不同转烟方式改造1020.32万元;补贴2285.12万元;基层站改造943.2万元;烘烤工场491万元;烟水配套540万元;烟草农业机械700万元;其它494万元。

(四)收购秩序总体平稳。县烟草部门协同各产烟乡镇、村,进一步优化交烟环境,组织广大烟农依照合同按部位预约交售,烟叶收购组织工作井然有序。县烟叶联合执法大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全程护航,坚持对烟贩走私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在收购烟叶过程中,共传唤15人次,打击烟贩2人,整个收购工作平稳有序。

(五)烟叶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全县新建874栋烤房(县财政垫资3000万元)全部按时按质完工;高亭片区烤房群挂烟梁改造项目如期完成;鲤鱼塘、三塘育苗工场按时完工;洋塘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投资1500万、涉烟面积6120亩)已破土动工;高亭中心烟草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六)服务烟农水平进一步提升。下发《永兴县2016年烤烟生产大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永兴县2016年烟叶生产大田后期管理、烘烤、分级等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创新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烤烟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大田管理工作经验被湖南省烟草公司在全省进行推介;积极协助保险部门勘灾理赔,为烟农挽回病虫害等损失160万元;加强烟叶烘烤电力保障工作,全县未发生一起涉烟供电投诉事件,基本实现了烟叶烘烤电力保障“零”损失。

(七)统筹开展其它工作。在抓好职能工作同时,按时办结来电来访和市长热线,综治、计生、双联、办公室等工作齐头并进、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1、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因我办职责是服务全县的烤烟工作,从生产到收购都要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服务,造成工作经费增加。2015年度完成烟叶税2884万元,县财政按照相关政策安排涉税经费44万元,可以弥补工作经费不足时用,但我办未与相关股室及时涵接、进行登记。

2、“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有了大幅度节减,仍然要进一步规范化。

3、今年为了保证烤烟产业的持续发展,新建烤房874栋,需建设资金2622万元,都是向财政借款,造成往来资金数目大,积极向市烟草局汇报,争取早纳入烤房建设计划,及时安排烤房建设款给我县。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