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16:32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78号)文件精神,我处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是2013年由市地方海事局划转成立的正科级, 2015年降级为副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永兴县交通运输局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上交通管理

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水上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报航道、航标、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3、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建设、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经审核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监督。

4、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全县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的碍航性审批、报批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和发布航行警告;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沉船沉物打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审查船舶设计图纸、辖区内船员日常监督管理。

6、负责辖区内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港口行政管理;承担港口、码头、渡口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路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渡口建设与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登记、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参与协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组织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和防汛抢险工作。

7、指导水路交通科技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1、办公室 2、安全监督股3、航务和船舶船员检验股 4、船舶船员股。

全额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数9人,临时聘请人员2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抓不懈。按照相关要求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会议8次,为使全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宗旨理念,我们举行了共产党员“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系列活动,把“两学一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使全处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了“两学一做”的真正含义,全面提高了自身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每一位干部职工撰写了学习心得,出宣传专刊2期。

(二)项目建设卓有成效

结合“湘江治污三年”行动计划,争取上级资金100万元,建成了防污趸船和工作码头,今年11月3日趸船顺利下水,将有效控制船舶污水污油污染便江水域现象,促使便江水域生态平衡。同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0万元对江边、铜角湾、江南坪等渡口进行改造升级。

(三)水上交通安全常抓不懈

1、加大对节假日、汛期、喜迎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召开特防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海处发(2017)1号、《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永海处发(2017)9号、《关于印发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度防汛预案的通知》永海处发(2017)10号、《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永海处发(2017)19号等文件,切实抓好了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汛期、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重要会议、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二是对全县35艘安全合格的客渡船舶发放《春运证》、船舶适应证、船舶驾驶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对全县参运船舶进行经常性的全面检查,督促船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确保我县水上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为我县海事工作增光添彩。根据统计, 今年1-12月预计水上交通客运量16万人次,周转量155万人公里;货运量98万吨,周转量380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0.07%、0.09%。

三是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巡逻航行里程1500公里,分别在便江、青山垅水库、西河等水域重点巡查乡镇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有效控制了乡镇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

四是为确保水上交通清明节和其他重要假日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和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今年3月29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培训会,对全县所有客班船船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6月28日组织全县客渡船船员、船主、行业、签单发航员、县便江水路客运公司负责人等100余人在县公路局六楼举行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2、加大客、渡、砂石、餐馆船舶安全监管和检查检验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一是根据省、市、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处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对清查出来的5起安全隐患全部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清零到位。

二是重点抓好客、渡船舶、砂石船舶、餐馆船舶的检验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到把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恢复安全航行和安全作业。市海事局船舶检验科和安全监督科,多次来永兴进行船舶检验工作,我县共有各类船舶93艘,今年1—10月份,我处配合市局共检验船舶83艘,分别是:客船17艘、渡船12艘、采运砂船49艘、餐馆船舶5艘。通过对以上船舶安全检验合格后,共发放船舶水路运营年审合格证83个。对我县小型船舶驾驶员进行了安全知识和驾驶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船员服务簿49本。进一步加大我县水上交通运输监督管理力度,促使我县客船、渡船、采运砂船、餐馆船的安全运行。

三是与9个涉水乡镇(街道筹备办)签订了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四是与县便江水上客运公司和各客、渡船船主签订了2017年船舶防污染责任状100多份。

五是督促全县水上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向我处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六是按照省市海事部门文件规定,共耗资12000元,拆解农村老旧渡船12艘。彻底消除了老旧渡船安全隐患。

3、加大了对学生渡口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一是为增强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水上事故自救能力,防止学生水上交通意外伤害、溺水等事故的发生,6月9日我处在城郊学校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常识》读本、《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100余本。同时,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课,并进行了穿(拿)救生衣的现场演示。

二是进一步澄清全县学生渡口渡船人数底子,认定西河口、铜角湾、白头狮3处学生渡口。并对青布滩学生渡口进行了专门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过渡交接手续。

4、加大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四大行动”。

一是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年”和水上交通安全“四大行动”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处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教育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永海处发(2017)6号文件;永兴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春季联合行动”的通知》永水安发(2017)1号文件。 2017年4月15日联合县公安城关、湘阴渡、塘门口派出所干警、便江镇政府、湘阴渡街道筹备办、塘门口街道筹备办、县海事处等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春季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了湘永兴运砂船0003号擅自将废油污水从船舱直接排向河内,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其处罚款2000元,同日查获红楠山庄一艘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9人,严重违反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其移交公安局机关处理。

二是6月8日,我处联合苏仙、资兴地方海事处在耒水、程江口三县市区交界水域进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大检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4处,当即进行了整改。严厉打击三县市区交界水域乡镇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同时整治船舶灯光、信号、救生、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督促落实“六不发航”和签单制度等。

三是10月11日,永兴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龙形市乡政府三单位联合组成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对青山垅水库水域进行“喜迎党的十九大,水路安全回头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活动中,共处理小塑料手划船2艘,查封乡镇非运输载客船舶4艘,确保水路安全稳定。

5、加大视频监控力度。

两名视频监控员坚守在县水上交通视频监控中心轮流值班,一年365天对潘园、西河口、铜角湾、白头狮、青布滩、注江、龙华山7个码头渡口和8艘30座以上的客渡船进行实时监控。半年来,视频监控员共纠正乘客没有穿拿救生衣的现象6 起。

6、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是在内宣方面,我们制定新闻奖励制度,明确了海事宣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以激励全处干部职工宣传海事、报道海事的热情和积极性。到目前为止,在县级以上媒体已发表信息10余篇。

二是参加了县里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安全宣传警示牌200余块,安装到所有客渡船和运砂船舶。“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制作了永久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3幅,悬挂在潘园码头等重要醒目地方。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我处实际收入211.83万元,实际支出211.83万元,收支平衡。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3.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94万元,其他基本支出12.5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万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78号)文件,我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永兴县委“十条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永兴地方海事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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