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9-07 16:53 来源:县海事处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精神,我处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是2013年由市地方海事局划转成立的正科级, 2015年降级为副科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永兴县交通运输局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上交通管理

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负责全县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水上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报航道、航标、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3、拟定全县水路交通建设、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经审核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拨付及使用监督。

4、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全县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的碍航性审批、报批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和发布航行警告;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沉船沉物打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船用产品的认可和检验、审查船舶设计图纸、辖区内船员日常监督管理。

6、负责辖区内地方航道、水路运输、港口行政管理;承担港口、码头、渡口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水路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管理;负责辖区内港口、渡口建设与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船舶登记、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参与协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组织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和防汛抢险工作。

7、指导水路交通科技工作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1、办公室 2、安全监督股3、航务和船舶船员检验股 4、船舶船员股。

全额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数9人,临时聘请人员5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成效

举全处之力,继续把水上安全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面贯彻实施长效安全管理机制,保证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在抓住重要节点上求突破

重点抓好了春运、清明节、“五一”、端午、汛期、国庆的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合理安排临时运力,确保一线天、注江等重点水域的旅客数量增加的运输服务工作。全县共对35艘船舶安全合格的客渡船舶发放《春运证》,运送旅客41996人次。元月25日上午在潘园码头召开了全县水上交通春运工作会,对2016年水上春运进行了专题部署,重点抽查了10艘投入春运的运营的船舶,发现安全隐患2起,全部现场整改到位。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巡逻航行里程500公里,分别在注江、龙华山等水域查处了农用船舶非法载客4起。

2、在监管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砂石船舶监管。重点对砂石船舶湘永兴运砂0016、0017、湘永兴采砂0016的船舶检验过期、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停业整顿,直到全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于4月6日恢复航行和作业。4月份以来,我处与市海事局船舶检验科衔接,于4月18日全部完成检验工作。4月11日在全县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与10个涉水乡镇签订了2016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9月7日,我处与便江镇组织联合执法,检查运砂船4艘,发现湘永兴运砂0014号船机舱油污较多,具有安全隐患,责令船主立即清理。

二是学生渡口监管。6月2日,我处联合便江镇、县教育局等单位对全县学生渡口进行了重新摸底,认定全县有青布滩、西河口、铜角湾、白头狮4处学生渡口。并对青布滩学生渡口进行了专门督查与协调,就学生过渡交接手续进行了规范和改进。

三是视频监管。两名视频监控员坚守在县水上交通视频监控中心轮流值班,进行实时监控。负责潘园、西河口、铜角湾、白头狮、清布滩、注江、龙华山7个码头渡口和7艘30座以上的客渡船的监控任务,每天全神贯注盯紧视频屏幕。一年来,视频监控员共发现乘客没有穿拿救生衣的现象6起。

 

3、在联合执法上做文章。为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年”有关精神,5月20日至25日,由市地方海事局牵头,永兴、资兴、苏仙3个县市地方海事处共同参与,组建联合执法组。对永兴、资兴、苏仙进行了为期3天的联合执法。在我县塘门口便江水域,发现5艘砂石船舶救生、消防等设施配备不全的安全隐患,立即下达了停航整改通知。8月10日查获“湘苏仙货0053”、“湘苏仙挖0054”无船名牌,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在锦里村土桥水域查获了苏仙一艘“三无”船舶,依法对其进行了拆解。7月18日至20日,我处联合青山垅水库管理局、县公安局、柏林镇、太和镇、龙形市乡、大布江乡等单位和乡镇,对青山垅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整治活动中发现青山垅库区渔业公司拉网捕鱼,捕鱼作业的2000余米电线钢绳阻碍航道,立即进行拆除,有效消除了碍航隐患。

4、在培训教育上提素质。一是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为增强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水上事故自救能力,防止学生水上交通意外伤害、溺水等事故的发生,6月22日下午,永兴县地方海事处在湘永学校开展了“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学生水上安全知识》课,并进行了穿拿救生衣的现场演示。活动中还赠送了《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该《读本》汇集了小学生在水上交通活动中应知会的基本内容,包括水上交通工具认识,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二是举办船员培训班。5月29日,举办了安全知识暨业务技能培训班。全县水运企业负责人、运营船舶船员、签单发航员近百人参加了培训。7月22日,在便江镇7楼会议室举办了一次船员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共有船员和签单员80多人参加。三是开了消防演练活动。10月18日,组织便江水上客运公司船员在潘园码头开展消防演练。活动中,现场示范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并传授了乘客疏散、急救、逃生的方法。四是积极参与“湖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所有副科干部全部达到80学时以上。五是积极参与“林邑清风”党章党规知识微信在线学习测试,所有党员全部测试合格。11月24日,我处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

5、在设施建设上强保障

一是改造提质码头。针对渡口的临水临涯情况,投入近10万元对江南坪、西河口、坦门口三个渡口的阶梯安装60余米的钢管护栏,对白头狮渡口安装近20米的大理石护栏,对十二道渡口的“三牌一线”进行了更换和维修,消除临水临涯的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渡运安全。二是投入17万元,完成了潘园码头二期工程改造项目。三是签订了趸船制造合同。10月,通过招投标与湘潭振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趸船制造合同,该趸船预算投入101.26万元,趸船集办公、服务多功能于一体,对提升我处办公条件、改善办公环境、方便群众办事、防污应急处置具有积极的作用。四是移交标准化渡船所有权。7月1日,我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把龙华山、铜角湾、白头狮、注江、青布滩、三石矶、江南坪、西河口、坦门口、八尺洪、江边、夹口十二道渡口的标准化渡船全部移交所属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五是采集航道数据和编制航道报告。我处筹资30余万元,请湖南省航道设计院对我县便江水域进行了数据采集和编制航道建设调研及报告,为便江水域航道升级和全面通航打下了基础。

6、在“两学一做”上见实效

一是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月18日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出台了《永兴县地方海事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党员撰写学习心得。6月20日举行了抄写党章书法比赛,评出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在内宣方面,我们制定了新闻奖励制度,明确了海事宣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以激励全处干部职工宣传海事、报道海事的热情和积极性。目前,在县级以上媒体已经发表信息20余篇。

二是抓“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整治。通过一周时间的紧张有序的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6月2日下午,县地方海事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永兴县交通运输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地方海事处的涉农资金主要是营运船舶燃油补贴。2013年至2015年上级共下拨船舶燃油补贴363.31万元,涉及各类船舶38艘。专项整治组人员,先后抽查了县便江客运有限公司、青布滩、注江、西河口、铜角湾等渡口,共调查核实渡船10艘、客运船舶10艘。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处实际收入127.9万元,实际支出127.9万元,收支平衡。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3.2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57万元,其他基本支出25.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3.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公务艇)维护经费9.14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5.6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公务艇)维护经费2.61万元,公务接待费3.01万元。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2016年6月16日,我处在永兴县门户网上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务基础数据和会计信息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我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和永兴县委“十条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永兴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永兴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9月6日

附件1:2016年度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6年度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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