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14:52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永兴特校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0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主要职责职能及机构情况

永兴县特殊教育学校是永兴县委、县政府为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适应教育“两基”要求和残疾少儿教育需求,于1998年9月在原华侨中学开办的,是我县一所全日制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学校位于永兴县城大桥北路,银都车站旁,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落实适龄残儿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健康成长,成为能适应生存和发展的“残而有为”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经过十九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一所功能基本完善,集文化教育、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主要招收听障和智障少儿入学,现有11个教学班,学生142人(其中聋生36人,培智生106人),教职工31人。校园占地9404㎡,建筑面积3030㎡,教学功能室12间。按《学校2011—2020年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发展趋势,今后学校将以培智教育为主体,并试验残儿学前康复教育。

学校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始终坚持“仁爱 自强 和谐”的办学思想,践行“基于学情的有效教学”的教育理念,秉承“至善至真  求实求新”的优良校风,育残成材,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采取“3+2课程”模式和“分类走班 分层教学”教学形式,推行生活化课程和生活化校园文化建设,为残障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为残障学生的融合发展提供一切可能。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我校收入545.64万元,实际支出527.08万元,结余18.56万元,预算执行率90%。其中基本支出444.08万元,项目支出83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69.9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2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22.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00万元。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我局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

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校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特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特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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