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17:45 来源:县文广新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及部门职能概述

2016年4月,经过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退休5人。主要职责: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群众体育方面。全年举办或承办大型群众体育活动5次,指导各协会组织开展各类各项活动8次。其中,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永兴县庆“三·八”全县女干部职工跳绳比赛活动,共48个队伍参赛,现场观众达4000多人次;永兴县2016季“荣鹏环保杯”U35男子篮球联赛,共有11支俱乐部和1支县级领导队参加比赛,全部赛程共计83场比赛,现场观众累计近5万人次; 2016年湖南省武术运动大会(套路比赛),共57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974人,现场观众近5000人次;全国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永兴县系列活动之“体彩杯”广场舞比赛,共有14个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280人,现场观众达1500人次;永兴县第一届中华武术比赛,共有34个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780人,现场观众达2000人次。这些活动,参与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社会反响很好,对全面推进我县全民健身运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体育协会组织全年开展单项活动30余次,体育志愿者服务达3000多人次。今年,我中心通过规范和加强体育组织建设,新指导成立了永兴县武术健身运动协会、永兴县国标舞协会、永兴县钓鱼协会、永兴县银城体育俱乐部等4个协会组织。全年组织48人次分别参加了市文体广新局组织的太极推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35名。

竞技体育方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来我县选拔优秀体育苗子2次,进省队集训4人(跆拳道2人、柔道2人),考取体育院校4人(哈尔滨体院);县二中训练基地在训学员120人。

6月在永兴举行的星瑞杯2016年湖南省跆拳道大奖赛郴州分赛区比赛中,我县跆拳道运动员获得竞技团体总分第二名,团体总分第二名(11金、6银、12铜)。

体育基础设施方面。2016年,我中心向上争取81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器材;16个村(其中“9+1”10个、“5+1”6个)的健身路径器材;19个“10+1”社区(居委会)健身路径器材;以上器材均已配发且安装到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中心实际完成收入1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2万元),实际发生支出103.64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9.9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公”经费支出5.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列支),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事业收入列支),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我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中心系统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六、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是工作职能与上级股室存在相互交叉重叠、划分不明确现象。如: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体育协会、体育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指导;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缺乏经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无经费保障;

(三)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四)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五)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16日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及部门职能概述

2016年4月,经过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机构(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退休5人。主要职责: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群众体育方面。全年举办或承办大型群众体育活动5次,指导各协会组织开展各类各项活动8次。其中,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永兴县庆“三·八”全县女干部职工跳绳比赛活动,共48个队伍参赛,现场观众达4000多人次;永兴县2016季“荣鹏环保杯”U35男子篮球联赛,共有11支俱乐部和1支县级领导队参加比赛,全部赛程共计83场比赛,现场观众累计近5万人次; 2016年湖南省武术运动大会(套路比赛),共57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974人,现场观众近5000人次;全国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永兴县系列活动之“体彩杯”广场舞比赛,共有14个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280人,现场观众达1500人次;永兴县第一届中华武术比赛,共有34个代表队参加比赛,运动员共计780人,现场观众达2000人次。这些活动,参与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社会反响很好,对全面推进我县全民健身运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体育协会组织全年开展单项活动30余次,体育志愿者服务达3000多人次。今年,我中心通过规范和加强体育组织建设,新指导成立了永兴县武术健身运动协会、永兴县国标舞协会、永兴县钓鱼协会、永兴县银城体育俱乐部等4个协会组织。全年组织48人次分别参加了市文体广新局组织的太极推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35名。

竞技体育方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来我县选拔优秀体育苗子2次,进省队集训4人(跆拳道2人、柔道2人),考取体育院校4人(哈尔滨体院);县二中训练基地在训学员120人。

6月在永兴举行的星瑞杯2016年湖南省跆拳道大奖赛郴州分赛区比赛中,我县跆拳道运动员获得竞技团体总分第二名,团体总分第二名(11金、6银、12铜)。

体育基础设施方面。2016年,我中心向上争取81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器材;16个村(其中“9+1”10个、“5+1”6个)的健身路径器材;19个“10+1”社区(居委会)健身路径器材;以上器材均已配发且安装到位。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中心实际完成收入1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2万元),实际发生支出103.64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79.9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公”经费支出5.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2.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列支),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事业收入列支),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中心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我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中心系统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六、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是工作职能与上级股室存在相互交叉重叠、划分不明确现象。如: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体育协会、体育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指导;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缺乏经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无经费保障;

(三)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四)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五)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全民健身中心绩效评价指标表.doc全民健身中心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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