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5 11:31 来源:县文体广新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实施。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负责查处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活动。4、负责查处演出、文化娱乐、网吧级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美术品展销、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手机书刊、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违法违规新闻活动;查处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的鉴定工作。6、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7、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行政相对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16名,领导职数: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4名。我单位内设4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3个中队。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实有事业编制2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单位编制23名,在职人数为1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3.92%。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7.1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9.62%。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批复给我单位2017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 135.28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底结余0万元。

2017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21.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8.7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1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2.1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

2017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18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9.0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3.01%,主要是执行厉行节约条例。

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制度管理深入人心,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提升,各项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提高了管理效能,节支效果显著。

资金使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执行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7年我单位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2017年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财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做到了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2017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局党组的指导,单位上下齐心,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五) 履职效益

1. 根据全国、省、市、县“扫黄打非”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大队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方案、拟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清源2017”、“净网2017”“护苗2017”“秋风2017”和“固边2017”等一系列的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均收到良好成效。

2. 按照全国、省、市“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便江镇塘门村创建省级“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工作;

3. 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我大队成功查办了“永兴县建楚书屋经理张曲为非法出版物《中考专题突破卷 2017》”专案;

4. 通过有序开展“扫黄打非”各项集中行动和大要案的办理,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规范,确保了我县十九大召开期间的文化政治安全,我县“扫黄打非”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被推荐为全省先进集体。

5. 我大队按照市、县“学校周边”“查无”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全年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部署,我大队组织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6次、出版物零售行业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4次,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

6. 大队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亲临一线带领执法人员全力以赴开展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每次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都必见成效。

7. 每月都及时准确地向县“学周”办、“查无”办上报《2017年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度表》《201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统计报表》。

8.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检查,今年我大队共查处学校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5家,取缔悦来平田无证经营的黑网吧2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学校周边的文化市场及出版物零售行业的经营环境。

9.今年我大队共出动人员1200人次,共检查监管经营单位432家次,受理查处举报18起,接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回复举报人和上级转办部门,回复满意率100%。截至目前,今年我大队共立案查处案件43起(其中网吧案件42起、出版物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未成年人上网得到有效控制,在省、市组织的明察暗访中,大队的工作得到了高度肯定。

10.以“两学一做”教育为契机,以党务促政务,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文化行政执法的新情况、新任务,规范执法办案,建立健全执法等多项工作管理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五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相关条例以及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在执法工作中各环节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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