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19-10-10 10:27 来源:永兴县文化馆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馆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4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4、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

6、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机构设置

永兴县文化馆是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永兴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我馆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免费开放室、美术书法室、舞蹈室。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9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数为6人(财政供养人员6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66.67%。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9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52%。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给我单位2018年预算总收支预算数为86.75 万元。

2018年度,实际完成收入117.79万元,为预算数的135.78%;实际整体支出95.87万元,为预算数的110.51%;结余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万元,占60.5%;项目支出37.87万元,39.5占%。

2018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6.07万元,控制率为94.84%。

“三公”经费,2018年实际支出数为0.3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1.9万元,控制率为16.32%。比上年减少1.59万元,降低了83.68%。

政府采购,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金额。执行率为0%。

2018年,我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文化馆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一)职责履行

2018年我馆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宣传部和县文体广新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为主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想方设法克服各种困难,抓好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二)履职效益

一、群文工作

1、按照上级宣传文化部门统一安排,我馆于1月和4月分别组织文化志愿者进社区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演出4场,参加文艺演出的文化志愿者共180余人,观众达4000余人,为宣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起重要作用。

2、为群众文化发展提供交流平台,我馆于1月31日晚上举办了“2018年迎新春群众文化音乐茶话会”,参会的领导和嘉宾100余人。对推动我县2018年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3、为弘扬春节写春联、贴春联的传统民俗,我馆分别于2月6日、7日、8日在悦来镇平田村村部广场、县人民公园广场、县文化馆院内举办“迎新春送春联”活动,参加免费书写送春联的文化志愿者达60余人,免费送春联2000余付。

4、为了营造浓厚的元宵节节日氛围和弘扬传统民俗活动猜灯谜,我馆于3月2日即农历正月十五在文化馆院内举办了一场大型有奖猜灯谜活动。投放灯谜2000条,发放奖品1800份,参加猜灯谜活动的市民达3000余人。

5、为弘扬尊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馆于3月28日下午组织60余名文化志愿者,在县敬老院开展以“我是雷锋家乡人·湖湘文化送春风”为主题的慰问演出活动,将温暖与爱心传递到老人心中

6、为繁荣我县群众文化及给文艺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我馆在人民公园分别举办“文化永兴·百姓舞台——五月放歌、美丽永兴我的家、庆七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等不同形式的大型群众文艺晚会6场,参加演出的文艺爱好者共300人次,观众近12000人次。为丰富我县的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免费开放项目及免费艺术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巨。

我馆现有的舞蹈排练厅、书法美术摄影优秀作品展览室、群众文艺活动室、器乐培训室免费开放项目都按照公示时间准时对外。全年共举办广场舞教练培训班2期,共培训学员86人。免费举办声器乐培训班6期,共培训学员190人。为提高我馆职工的业务素质分别派人参加省文化馆举办的数字化文化馆培训2人,非遗保护知识培训1人,派人参加市群艺馆举办的非遗知识培训3人,戏剧知识培训2人。

三、积极组织全县优秀的艺术作品参加省市大赛,成绩喜人。

1、在无经费的情况下,我馆组织了一支优秀广场舞队参加今年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文体广新局举办的“全市广场舞展演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积极组织书法、美术、摄影优秀创作作品参加“第六届湖南省艺术节书法、美术、摄影精品展”,在这次活动中我县获一等奖一个、三等奖6个的好成绩。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工作

1、经过多年的努力,排除各种困难,我馆于今年3月份将《皮影戏传统剧目选》一书印刷发行。此书的发行将对我县非遗项目传统皮影戏保护和传承将发挥重大作用。

2、经过对全县非物质项目传承人的筛选,在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确定了第三批传统戏剧、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4类共22名县级传承人。

3、在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我馆在县人民公园举办了“大布江拼布绣非遗作品展”。展出的作品达200余件,吸引了2000余市民观赏。

三 、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文化馆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文化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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