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发布时间:2019-10-10 10:59 来源:永兴县文物管理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馆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职责职能

文物所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县域内工程工地的考古调查、勘探和清理发掘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负责文物宣传工作,组织与其他地区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组织文物科学研究和保护工作。

博物馆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负责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

永兴县文物管理所是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9年12月,隶属于永兴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我单位内设4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值班室、陈列室。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编制9名,其中财政供养人员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数为8人(财政供养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5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5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文,批复给我单位2018年预算总收支预算数为113.35 万元。

2018年度,实际完成收入488.06万元,为预算数的430%;实际整体支出436.76万元,为预算数的385%;结余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2万元,占22.8%;项目支出337.14万元,77.2占%。

2018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也无新建楼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35.21万元,控制率为550.1%。

“三公”经费,2018年实际支出数为0.7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3.51万元,控制率为21.08%。比上年减少2.66万元,降低了78.23%。

政府采购,2018年我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预算 940.8 万元,实际政府采购918.8万元,执行率为 97.66 %。本年执行的政府采购918.8万元中县本级预算3.5万元,915.3万元为上级财政补助收入,没有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我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对已有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新增部分制度,形成《永兴县文化馆内部控制手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一)职责履行

2018年永兴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在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县文体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二)履职效益

1、我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 我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日常工作中敬业守法,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每月最少一次赴困难户走访、了解贫困户家庭情况,宣传扶贫政策,寻求脱贫门路。

3、宣传文物保护工作 突出文物保护工作思路,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文物保护知识 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传保护日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我县广大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4、广泛开展了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5月上旬及6月上旬,我所开展了“世界博物馆日”及”文化遗产日”的宣传,在我县人民公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我县历史人文资源、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博物馆建设进展情况等。组织县实验小学、红旗小学学生到我馆参观学习.形成广泛的宣传声势,鼓励和动员更多公众走进博物馆,参与博物馆文化体验,从而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改善民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县不可移动文物,2018年我所新纳入大布江乡楼上组慈济桥、洋塘乡凫塘村礼家池民居群、湘阴渡夹口村曹氏宗祠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成功申报了樟树镇仙水大屋(马氏官厅)、江镇塘门村邓氏宗祠、永兴县高亭司镇窝黄村古桥3处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7、2018年省文物局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我所编辑完成了南亭王李氏宗祠、仙水大屋(马氏官厅)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其中仙水大屋(马氏官厅)已进入省复核阶段。

8、2018年国家文物局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经我所筛选准备将板梁古建筑群、黄克诚故居(黄克诚故居增补点—黄氏宗祠)申报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收集整理了两处申报国保的相关资料,初步完成了四有档案材料,并委托中南大学专家团队,对两处国保单位的地形、建筑测绘和拍摄、申报文本进行编制。 本次申报工作的总体目标“保一争二”,首先确保板梁古建筑群申报成功。

9、我所联合县消防中队向县财政局争取到文物消防安全资金15万元,对我县各级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升级安装了电器安全在线监测装置、灭弧式电气防火保护装置、自动烟感器、便携式灭火器等。

10、落实板梁古村传统村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保护利用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指导,整体保护、兼顾发展,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原则。让板梁活起来。(1)、向上级文物部门争取资金520万元,用于板梁古建筑群一期消防工程,县财政预算评审金额:510.5912万元,目前工程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初完成。 (2)、向上级文物部门争取资金200万元,用于修缮板梁古建筑群上村、下村宗祠,县财政预算评审金额:153.5069万元,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初完成。

11、向上级文物部门争取资金250万元,用于修缮永兴县第九区苏维埃政府安福司关圣祠,预算评审金额:171.4925万元,目前正在施工中,预计2019年初完成。

12、湘财文指【2018】12号文件,下拨博物馆维修改造经费50万元,用于博物馆提质改造,预计资金在2019年元月31日前拨付到位。

13、湘财文指【2018】40号,下拨文庙保护修缮补助200万元,用于修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预计资金在2019年元月31日前拨付到位。

14、博物馆全年免费开放,共接待参观人数134700人,其中青少年56050人。

三 、存在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永兴县文物管理所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文物管理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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