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剧院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17:27 来源:县文广新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剧院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精神,我馆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剧院是一个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永兴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是1、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2、繁荣社会主义舞台艺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为文艺演出团体提供场所和服务;4、开展文化产业的服务项目;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内设2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免费书吧室。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实有编制9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9人。年末人数7人,其中在职7人,退休7人。

三、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院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永兴县文化局2016年度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进一步健全了免费读书吧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员岗位职责。书吧内干净整洁,环境舒适,同时保证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双休日,书吧都安排有人值班,从未出现缺岗现象,保证了广大读者的阅读需求。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出租门面的管理,积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变化的统计。

3、全面完成2016年度党报党刊和局里分配的业务报刊征订任务。

4、按时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5、及时完成了局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实际完成收入2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6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0.76万元,其中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3.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事业收入列支),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我馆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经费紧张,缺口较大,职工待遇难以保障

由于单位无经营场所,无法开展工作及创收,导致单位待遇较差,工作人员有人心不稳现象。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础数据表.doc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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