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16:00 来源:县园林所 作者:李慧娟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地、绿化区及广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园林绿化所内设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维护管理组、督查组。

永兴县园林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4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2名。

三、2017年重点工作成效

2017年园林所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初工作安排,以“让永兴每一寸土地都生长出绿色和效益”为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狠抓各项创建任务落实,着力提高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努力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局机关下达给我单位的各项任务。

一、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2月初按照创国园办工作安排,完成了创国园办1号、2号文件的上报、印刷、抄送及传阅等工作,并初步拟好创国园办2017年工作经费概算报送至县创建办;

3月初在县创建办创园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建同志带领下,我单位李文华所长、许力工程师两位同志前往汝城县(已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学习创建经验,为期3天的学习以实地走访、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的形式开展,在原生态保护、屋顶绿化、草花运用和亮点打造等方面学习到了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

4月18日在县创建办创园组办公室副主任李乔楠同志带领下,我单位曾冀湘副所长、郭志干事两位同志走访了9家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实地察看了创建单位的绿化情况,并督促各单位抓好创建工作;

5月11日在县创建办创园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建同志带领下,我单位许力同志前往汝城县参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交流会,学习其他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经验。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加快创国园申报进程,9月,省住建厅派出园林专家组专程来我县指导创园工作,10月,省级园林县城复查考核组到我县进行省级园林县城复查初评,我单位李文华、许力两位同志参与接待及资料解说工作,专家们先后两次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召开反馈会对我县创园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对亟需整改的问题给予了具体指导。

二、抓好城区绿化项目建设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总体方案》(永办发〔2017〕2号)、《2017年-2019年建设绿色永兴项目实施拟计划表》文件精神,2017年城区绿化项目共分为三大类11项,分别为公园类、街旁绿地类、道路绿化类,所有项目全部由县住建或县银都集团负责筹建(按县银都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包括项目规划设计、资金筹措、项目评审、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我单位由分管外勤副所长马国清同志负责对在建或已完工的绿化项目进行指导、并参与项目验收及后期养护监管。

(一)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实施项目

1、人民路节点林荫停车场(老水南市场入口处)已全部完工;

2、人民路节点林荫停车场(陈醋老味旁)已全部完工;

3、城区缺株、死株行道树补植工作:我单位在3月初由所办公室下发通知,组织各管护小组在各组辖区内进行摸底统计,于3月8日完成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4月中旬完成了全部补植工作;

4、行道树树围的修补和建设工作。我单位在2017年2月完成了摸底调查统计及经费概算工作,3月13日——3月16日,4天时间做好了新建和修补树围样板点的工作,其中在国土局门口和对面用玻璃钢材质共建了10个树围,在南大桥头(便江南路边)上面和下面共新建12个花池树围;在人民路信用联社公交站台旁边及对面站台旁边共建设了4个树围的小苗;在干劲路中国银行旁边及拓普电器门口修复了3个树围,按原来标准恢复了原状,在5月底完成了城区行道树树围的修补和建设工作。

5、绿化带围栏修建:根据城管执法局工作安排,为保障新补植苗木正常成活,减少行人践踏绿化带现象,要求园林所在绿化带四周建设围栏,园林所在5月中旬安排人员到长沙进行了询价及采购,6月初开始建设,6月底完成了人民广场(三龙戏珠)四周、大桥路重点路段绿化带围栏的建设,新建围栏280米;同时,完成了人民路、永兴大道、内环南路两边围挡建设,新建两边围挡150米。

6、交通毁绿补植:城区部分路段因交通事故,造成路边或中间隔离带绿化损毁,为提升路段整体形象,我单位从10月底开始对被交通事故损毁的绿化按原有苗木进行补植,计划11月底完成全部补植工作。

(二)县政府临时安排项目

1、长鹿集团项目的栽植苗木工作:为迎接市委领导到长鹿集团调研,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单位于3月22日组织管护人员在银都大道B段(贵研贵金属公司旁、长鹿集团宣传展板前)处冒雨进行苗木栽植工作,共栽植各类乔灌木180株、草皮400余平方米(150米长绿带),圆满地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2、北湖机场苗木移植:为做好北湖机场苗木的移植及管护,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单位所辖的绿之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移植工作,在3月下旬我单位组织外勤管护人员按照北湖机场苗木移植施工方案,进行了苗木的接交及移植工作,4月初完成了全部苗木移植工作;

3、西河风光带提质改造工程:根据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单位在4月初委派了马国清副所长长期驻点西河风光带提质改造项目指挥部,全面负责该绿化项目的指导、监督、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西河风光带提质改造工程能够按照设计要求圆满完工。

4、柏林工业园(含老洞口工业园区)、太和工业园、两新工业园园区绿化工程:4月初县政府要求园林所对柏林工业园(含老洞口工业园区)、太和工业园、两新工业园园区绿化项目进行建设,我单位在4月9日开始每天组织200多人,分三个组对以上工程进行建设,至今为止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以上项目全部工程量,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5、城区补植工作:根据县委主要领导指示及5月4日城管执法局领导班子扩大会的工作安排,要求我单位对空缺、损坏、践踏的行道树及绿化带进行补植,从5月12日至5月底我单位积极督促未移交路段的项目施工方开展补植工作,完成了大桥路、新路下等路段的苗木补植;并从5月25日开始,我单位组织各组管护人员对本组辖区的绿化带进行补植。

6、护栏修复工程:郴永大道K9.1公里锦里大桥观光平台部分护栏、地板因年久失修、被人恶意破坏等各方面原因造成缺失,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有损永兴城市形象,此情况上报至县政府,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特由县园林所委派干部职工于5月22日赴江西省南城县景观护栏生产厂家进行询价采购,在维修过程中,园林管护工人发扬勤奋苦干的优良作风,加班加点,集思广益,在6月9日圆满完成了此次观光平台护栏修复工程。

三、加强城区绿地养护工作

2017年我县公共绿地管护面积共有52万平方米,北至新路下节点、南到锦里大桥与资兴接壤、西至湘阴渡高速路口、东至永兴县一级电站,管护工作半径10多公里,共有园林绿化管护人员46人。

(一)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根据县政府相关规定和城区绿化管护需求,先后制定了《2017年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制度》(永园发〔2017〕3号)、《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绩效考核及巡查制度》(永园发〔2017〕4号)、《2017年管护工作方案》(永园发〔2017〕5号)、《2017年园林所岗位职责及人员安排》(永园发〔2017〕6号)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养护干部职工责任承包制,以各项制度引导城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按照《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城2007年124号)]标准规范中的二级养护标准及“精细化”管理要求,成立了城区园林绿化巡查组,每月不低于4次对道路、游园、广场等绿地养护、绿化设施维护等情况进行巡查、督办,每月一次绩效考核通报,并在城区绿地养护过程中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标准、定责任”的分区段管护模式,组建5个外勤管护小组,对一线园林管护人员实行道路、景点绿化管护分区段责任包干制。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是在2016年12月份完成了行道树刷白、防冰冻灾害、冬季施肥等养护工作,有力的保证城区行道树正常过冬;

二是开春来,为加强苗木生长需求,在3月份完成了春季施肥工作,中间根据苗木生长情况不定次进行了追肥,4、6月份安排了各外勤小组对各组管辖区内的苗木分别杀虫一次(共2次),并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4月底完成了城区缺失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共补植各类行道树491株;

三是在今年夏秋时,因天气持续高温少雨,园林所制定了《2017年抗旱工作方案》,分为五个抗旱小组,明确了各组抗旱工作片区,责任落实到人(各管护组副组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巡查,全部洒水车投入使用,并临时聘请部分B照司机,由各管护小组轮流安排抗旱工作人员,从7月中旬开始到10月中旬按照旱情分布情况,每天早晨5:30—10:30,晚上18:00—23:00对城区所有绿地苗木进行浇灌,并对浇灌深度和湿度做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我县城区范围内无大面积干旱死苗现象;

四是根据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部署,在4月中旬对城区所有的倾斜行道树进行了扶正工作,保证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有序运行。

(三)城区护栏绿化、公交站台及政府门前花卉更换工程:根据“关于申请移交立体绿化花卉更换管护报告”,城区立体绿化两个项目(城区护栏绿化、公交站台及政府门前绿化)从2017年2月份开始由园林所组织实施,根据城区立体绿化的花卉实际情况(每季更换一次),我单位在3月、5月、7月、9月、11月五次组织管护人员进行两个项目的鲜花更换工作。

截至目前,我单位共投入管护经费138万元。共修剪、除草绿地面积达52万平方米,全年来城区52万平方米绿地无杂草、无垃圾、无死树、无病虫害发生,植物健康成长,树木修剪规范,为市民营造了优雅、舒适的休闲环境。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我所发生支出347.85万元,财政拨款结余2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6万元,项目支出305.89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1.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7.21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1万元,较上年0.65万元减少0.54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我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附件1:永兴县园林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doc

附件2:永兴县园林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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