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园林绿化管理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17:46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精神,我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6年度我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职能概述

负责城市公共绿化地、绿化区及广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单位庭院绿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园林绿化所内设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维护管理组。

永兴县园林所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4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2名。

三、2016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城市绿荫行动开展情况

根据《永兴县城市绿荫行动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4]124号)、《永兴县城市绿荫行动2016年工作计划》(永绿荫办发[2015]3号)、《永兴县政府小额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永财函[2015]4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城市绿荫行动。

1、城区公交站台凳椅、花箱摆放及护栏绿化:1月初,园林所组织绿化工作人员,加快落实城区公交站台凳椅、花箱摆放及护栏绿化工作,通过一个月的加班加点,在合同约定时间前完成了全部项目建设,并在4月、7月、10月各更换花箱内季节性花卉一次。

2、地质灾害隐患边坡治理项目:园林所负责的飞天广场西南角、环城西路道路两边、西水路道路两边、龙山路与银都大道交汇处旁边等山体边坡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了银都大道A段道路两边;银都大道B段道路两边、银都大道C段道路两边、碧水小学旁边、康绪110KV变电站旁边等5个山体边坡治理项目。

3、加大绿化工程监督指导工作:按照《永兴县城市绿荫行动2016年工作计划》(永绿荫办[2015]3号)任务分工,园林所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完成了7个绿化工程项目,分别是:两新产业园园区、工业大道延伸段、银都大道A、B段道路绿化建设;鑫达银业有限公司游园绿化提质改造;滨河路林荫停车场绿化建设;丰尚国际、龙山豪庭等小区庭院绿化建设。

(二)城区绿地养护工作情况

1、日常养护工作:2016年我单位投入管护经费174.02万元,按照《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城2007年124号)]标准规范中的二级养护标准要求做好修枝、除草、清杂、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工作,修剪、除草绿地面积50多万平方米。在10月底完成了绿化带中因人为践踏造成的黄土裸露地段补植工作,此次共补植面积约300余平米,补植苗木2万多株,悬挂温馨提示牌200块;11月中旬做好了行道树刷白及防冰冻灾害工作,力保城区行道树正常过冬。全年来城区50多万平方米绿地无杂草、无垃圾、无死树、无病虫害发生,植物健康成长,树木修剪规范,为市民营造了优雅、舒适的绿地环境。

2、抗旱及抗灾工作:受4月16日至18日3天及6月15日两次大风暴雨灾害影响,我县管护绿地倒毁行道树902株(损毁413株、刮倒489株),为保护绿化成果,减少国家财产损失,我单位积极组织大量人力进行扶树、清理断枝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抗灾任务。夏季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启动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在汛期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了有任何险情及早排除;在7-9月的高温旱期时园林所按照旱情分布情况,明确抗旱工作片区,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带班巡查,全部洒水车投入使用并借用环卫所大容量洒水车,每天早晨5:30—10:30点,晚上18:30—12:30对城区所有绿地苗木进行浇灌,并对浇灌深度和湿度做了明确要求,确保了我县城区范围内无大面积干旱死苗现象。

(三)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情况

我单位承担着全县50多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绿地的管护水平高低直接关系着我县的形象,从2014年开始,永兴县城区绿化养护实行园林所内部承包制,财政按管护绿地的面积和管护人员数量核拨管护经费,根据县政府相关规定,我单位制定了《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6年工作方案》和《永兴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责任到人、包干负责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职责,明确了权益,养护队伍逐渐稳定,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绩效考核制度,做到考核结果与职工利益挂钩,以经济杠杆为动力推动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养护等级的提高,使绿化养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我所实际完成收入363.45万元,实际发生支出350.79万元,财政拨款结余1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万元,项目支出303.77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8.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8.90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0.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2.9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7.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17.53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较上年20.78万元减少3.04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

我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

六、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6]346号)文件,我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附件:永兴县园林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2016年度).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