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工伤保险站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8 13:56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我站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4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永编发[2011]12号文件,设立永兴县工伤保险站,为县人社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如下:为全县工伤参保单位与工伤人员服务,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统筹和征缴工作、承办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的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开展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老工伤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情况。

永兴县工伤保险站为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机构。内设机构包括:业务股、审核股、财务股、办公室。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中心编制为5名全额事业编制,实有在职人数为4人,全部为事业人员,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0%。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9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9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上年结余27万元,2016年预算收入7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4万元),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61万元,预算完成率74%,年末结余26.50万元。

我站2016年没有追加预算,无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2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2批,共计59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57.3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控制公务费接待支出,做到能省则省,坚持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的原则。

我站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职责履行

1、征缴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我们采取了下列三项措施强化工伤保险征缴扩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按照上级年初下达的工伤保险各项工作任务及市级统筹管理考核的要求,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了各个岗位考核标准,并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征缴,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16】14号)、《关于印发永兴县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16】26号)等文件,对用人单位如何参保、人员异动、工伤保险费缴纳、待遇支付、事故快报管理、工伤认定申请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永兴县工伤保险交流群。与县住建局、安监局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70多个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各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已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全参保,建筑行业参保面比去年有明显提高。三是突出以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广泛宣传动员。我们按省、市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3号)等规定为重点,于6月18日至7月15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县广播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两次、并分别到永兴时代广场、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印象便江项目部)等6处建筑工地、柏林永丰烤烟合作社等8家单位进行现场宣传,现场咨询370人次、接受咨询400多人次,制作宣传横幅25条、宣传展板10块,发放《永兴县工伤保险办事指南》、《工伤预防基础知识》、《工伤预防个人防护知识》、《建筑施工工伤预防》等资料8000多份。并联合县总工会下发通知,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积极参与“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通过上街面和下建筑工地及用人单位进行宣传,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对我县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基金收支运行安全规范

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服务举措,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根据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我站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切实加强基金年度预算与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规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严格管理使用项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加强基金稽核工作。我们将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作为稽核重点,延伸稽核范围,加强征缴稽核,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待遇稽核,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工伤保险基金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待遇支付管理,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按政策给付工伤保险待遇,规范待遇支付环节,完善待遇支付制度,做到足额、及时给付加强了对非足额缴费单位、无故停保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管理。抓好了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待遇补差”政策的落实和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及统筹区外农民工待遇一次性发放等工作,切实落实工伤保险惠民政策。

3、老工伤统筹工作稳步推进

已改制企业老工伤全部纳入统筹管理,经我站与市人社局多次衔接,今年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又有42位老工伤人员已纳入了市级统筹管理,有效地维护了这些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4、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

面对工伤保险任务重、群众诉求多、工作压力大等现状,为更好地完成好各项目标工作任务,提高服务效能,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来加强行政效能的提升。一是继续抓好“创先争优”和“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经办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待人热情,耐心解释相关政策,增强了全站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抓好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简化了工作流程。对工伤参保登记、人员异动、待遇给付、工伤医疗工作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使之做到简单、便捷、明了。贯彻落实医疗查房制度,全年共查房40余次,做好 了日常医疗监管。对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实行定点医疗,并采取挂账等方式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抓好廉政建设。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站内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我们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社会舆论及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全年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单位对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认识够。一些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参保认识不够,把参加工伤保险视同为是到企业摊派,不知道这是对企业、对职工有益的事情,甚至产生一种侥幸心理和对抗行为,找种种借口,给工伤保险的征缴扩面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由于我县煤矿企业的关、停、并、转及其他原因,全年煤矿企业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给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任务完成带来极大压力。从今年3月1日起,我县涉煤企业工伤保险费改为向单位直接征缴,不再由县矿征办代征代缴,征缴造成征缴工作压力增大,与去年相比,煤炭行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少了近700万元。建筑业参保意愿不强,还需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协助的力度。

(三)煤炭行业职业病形势严峻。煤炭行业工伤保险启动至今,各企业未组织职工体检,现按参保要求,各企业组织体检过程中,职业病比例达到10%左右,严重偏高,已形成了新的社会隐患。

永兴县工伤保险站

2017年4月20日

永兴县工伤保险站201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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