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0 09:34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局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等四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89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职能职责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副科级单位,是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十一)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十二)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十四)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十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环境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监督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执法股、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股7个股室 。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配置

县编委核定我局全额事业编制数21人,我局2018年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人数19人,其中在编干部职工15人,借调5人,借出3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数7人,在编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1.43%。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4.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不变,“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批复给我局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03.26万元,2018年收支决算为199.4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8.12%。

2018年我局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31.2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6.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89.64%。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2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4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4.55%。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今年,我县继续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我局对县城区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建档,建档率100%,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确保经营单位资料的完善。及时做好档案的日常管理、更新,有效做到档案的最新化,规范了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对县城区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着重加强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日常监督检查。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我局对12家供水量较大的县城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从业人持证情况、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进一步督促各供水单位把住净水剂与消毒剂进货、消毒、沉淀、过滤等环节的卫生质量关,保证了供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监督采样71份,绝大多数指标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对3家存在问题的集中供水单位提出了监督意见。  

(三)学校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县卫计局和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2018年5月及10月,本局卫生计生监督员通过检查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分四个检查组对全县172所寄宿制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6份,并要求根据意见书逐条进行整改。

(四)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我县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有2家,即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和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原为永兴县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今年4月完成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变更,永兴水韵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因故停产至今。我局加强对永兴县蓝康消毒配送中心卫生监督检查,依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餐饮具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等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委托县疾控中心对餐具产品每季度进行抽检,今年抽检的餐具全部合格。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限期整改,保障了消毒效果,杜绝了食源性传染病传播,并重新对自检室2位检验员进行培训,取得了县疾控中心培训合格证明。通过落实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餐饮具集中消毒效果稳定,多年来零投诉,得到了消费者认可。  

(五)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1、开展打击医疗美容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市、县查无办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疗美容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无“四证一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行为。此次整治行动共检查医疗机构96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11家(公立医院4家、民营医院7家),其他医疗机构82家(乡镇卫生院24家、村卫生室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门诊部6家、医务室2家、个体诊所37家),未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生活美容院(中心)44家,没有发现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未发现黑(店)诊所。

2、开展打击牙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严厉打击牙科非法行医行为,规范牙科规范行医市场秩序。3月22日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对城区无证行医牙科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下发停业通知、张贴公告、拆招牌、向群众和当事人宣传相关法规及告知下步打击措施等方式展开,做到了宣传到位、措施有力、底数清楚、情况明白。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9人次,执法车6台次,对县城5家非法行医牙科进行了整治。下发停业通知5份,张贴公告5份。

采取强硬措施,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就医环境。

(六)传染病防控工作

按照《郴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郴州市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郴卫计函〔2018〕3号)文件要求,2月上旬,县卫生计生局联合我局对县中医医院以及全县范围内所有8家中医类诊所开展了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各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出动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门诊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及时进行了规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监督人员现场给予指导,并下达了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今年8月,我局根据县卫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督查的通知》(永卫计发〔2018〕61号)对县疾控中心和30家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改正,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31份,均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规范了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预防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保障,有效维护被接种者健康安全。

(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我局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加强对放射性射线装置与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受检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保护环境。

(八)计生执法工作

2018年,调查处理计划生育信访案件8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划生育非诉案件41件。全年排查“两非”线索128条,已查处“两非”案件5例。

(九)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督导检查工作

为提高我县乡镇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3月23日我局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对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较系统的业务培训。同时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采取学习培训、现场检查、和翻阅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指导和检查,使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十)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废水工作

今年我局按照《永兴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总体方案》

的要求,结合我局《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方案》和《永兴县医疗废物工作督查表》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6份,立案查处5家,罚款5家,罚款0.9万元。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医疗废水处理工作是我县的薄弱环节,通过专项督查的开展,今年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县31家公立卫生医疗机构已建成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的有县人民医院、县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和悦来镇卫生院,正在建设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单位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柏林镇中心卫生院、便江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等,7家民营医院中有1家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未建的医疗卫生单位也在积极筹划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预计2019年底全部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

县编委核定我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21人,目前我局实际在编在岗的15人,随着城乡环境大整治以及三创工作的深入开展,15名卫生监督员应接不暇,且我局人员年龄严重老化,基本上是五十岁了,建议按照现有的空编数量,允许本局公开招考6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卫生计生执法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卫生计生执法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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