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6 来源:湘永社区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社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 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社区职能概述

永兴县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区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为湘永社区居民公共服务、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设中心办公室1个和下设13个居委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人数30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0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8名,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核定我社区编制30名,在职人数为2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3%。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1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13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7〕417号)批复给我社区2017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20.23万元,上年结转7.06万元,年底结余18.15万元, 实际总收入266.65万元,总支出255.5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16.04%。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2017年我社区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5.7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7.7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41.82%。

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1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6.1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12%。

2017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2017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了程序管理,规定了财务管理程序、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会议管理程序,公务出差审批程序等,2017年我社区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7年6月16日,我社区按照《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永兴门户网上公开了我社区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

一、社区党建

2017年社区党支部班子在便江镇、湘永公司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上级党委和湘永公司党委统一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两学一做”“机关党员下社区”等系列活动。支部班子成员能积极带头学习党章和系列文件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基础台账。社区现有党员1038人[在职党员18人]。今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集中学习10次,业余时间在职党员自学率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每个党员并作好了学习记录,每人写出学习心得6篇。今年度评选先进党员14名、先进党小组2个。进一步加强了我社区党组织队伍力量。

二、社区管理及服务

(一):全年组织社区干部积极行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摸排社区重点人员及矛盾纠纷,清查流动人口管理,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的动向。每月定期对社区内食品,药品,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排除不稳定因素,限期整改3处。全年共调解民间纠纷68起。走访帮扶吸毒人员114人。举行了大型禁毒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深入基层利用民调大下访与居民沟通3937人次,举办了平安创建知识抢答赛。杜绝了社区“黄”“赌”“毒”等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一年里社区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确保了十九特防期间安全稳定。

(二): 不断完善和扩大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对社区居民的帮扶力度。

1:组织社区干部对孤、老、残、弱人员详细登记造册,争取扶贫帮扶资金,解决他们目前生活问题。全年帮助办理老年证60余人,残疾证(含年审)449人;大病救助98人。发放260人的困难居民补助金2.2万元。

2: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计参保居民5400人。

3: 加大对城居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深知老有所养。到目前为止,已有411名老年居民领取了每月养老金。800余人居民参加了城居养老金购买。全年办理失业证登记150人。新增劳动就业153人。

4:会同湘永医院、做好建立辖区内18周岁以上人员的健康档案共13500余人。

5:低保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年审合格低保580户,新增低保25户。

6:严格落实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全年共办理-胎生育证35人,二胎生育证50人,三胎生育证6人。落实结扎2人,上环5人,人流13人,增收社会扶养费约8万余元。免费发放避孕药具56人。全年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3人。发放独残父母困难救济33人。

7:今年九九重阳节我社区组织1000余老人健身登山活动,并对年满80岁以上老人进行寿桃、寿面慰问。另在3月8日我社区还组织了三八妇女节庆典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社区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我单位组织开展全社区绩效评价工作。检查基本支出等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引进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存在问题:

经费支出难以预算准确。上年预算时,因物价、经济发展、具体工作内容等因素无法完全估算准确,导致一些预算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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