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10-01

永兴县湘永社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09 08:37 来源:湘永社区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精神,我社区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8年度我社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分 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社区职能概述

永兴县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区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为湘永社区居民公共服务、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湘永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设中心办公室1个和下设13个居委会办公室。核定编制人数30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0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7名,退休人员1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社区编制30名,在职人数为2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6.1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减少100%。

(二)预算执行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18〕23号)批复给我社区2018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80.25万元,上年结转18.15万元,年底结余33.64万元, 实际总收入270.04万元,总支出254.56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0.83%。

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2018年我社区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3.5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30.8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1.4%。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0%。

2018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2018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了程序管理,规定了财务管理程序、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会议管理程序,公务出差审批程序等,2018年我社区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我社区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规定内容,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职责履行

1、社区管理

社区在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中,一是网格化管理工作安排有序,整个社区共划为6个网格。短短半年时间共采集信息2800余户4005人。我们首先做好网格化管理及网格分布工作,网格入户登记完成了70%,电脑录入完成90%;规范化做好了台账归档成册。二是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组织社区干部积极行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全年摸排调处矛盾纠纷 15起。“五位一体” 收集处理各类信访回复件23起。了解走访社区矫正人员3人、吸毒人员300余人次、稳控重点人员的动向,排除不稳定因素。社区干部轮流坚持每周巡一夜,全年巡逻50余次。春节和清明特防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宣传及巡逻。每月组织一次食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2次、禁毒宣传2次、平安创建宣传2次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横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全年二次民调走访共走访居民6000余人次,收集诉求10件,解决6件。确保了社区治安和谐稳定。在平时工作中,社区干部能仔细排查各类隐患,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处理,成功劝阻进京上访1人次。经常与执法部门沟通,切实消除社区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杜绝“黄”“赌”“毒”等各类社会治安案件的发生。一年里社区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越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

2、社区服务

秉承“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为宗旨,在履行社区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扩大社区服务职能,扩大对社区居民的帮扶力度。一是民政优抚工作。全年经过低保整治和居民代表评议落实享受低保72户。临时救助114户。大病救助83人。发放重度残疾人补贴 266 人。春节发放困难慰问金 6300元21人。退役军人登记建档566人。摸排肇事肇祸精神病对象18人。二是劳动保障工作。办理购买城居基本养老保险870人。享受城居基本养老金并认证405人。抚恤认证350人。享受80岁以上高龄补贴65人。办理失业登记70人。享受社保补贴返回68人。小额贷款4人。办理2019年城居医保 4800人。三是计划生育工作,严格落实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全年共办理-胎生育证24人,二胎生育证41人,落实结扎2人,上环12人,人流1 例,增收社会扶养费约1万元。优生优育国免98人。全年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58人。慰问,发放失独家庭困难金16户。清理流动人口流出8000人,流入15人。四是不折不扣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2018年经济普查共采集单位信息20个,个体户信息380户。会同湘永医院、做好建立辖区内18周岁以上人员的健康档案共13500余人。3月8日我社区组织了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庆典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3、社区规范

狠抓具体事务工作的同时,注重社区规范化建设,在建立健全社区发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规范社区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上入手,逐步完善定期走访、每月例会制度,积极探讨班子议事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力争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做到社区开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财务管理情况

我社区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内部审计工作,认真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文件,我单位组织开展全社区绩效评价工作。检查基本支出等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引进结论。

五、存在问题与建议

存在问题:

经费支出难以预算准确。上年预算时,因物价、经济发展、具体工作内容等因素无法完全估算准确,导致一些预算执行起来较为困难。

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执行中确需调整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永兴县湘永社区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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