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08:35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 【字体:

永兴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我委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9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文件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管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定中共永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兴县监察委员会本级编制数89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87名,全额事业编制0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在职职工85人,离退休15人。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组织部、(三)党风政风监督室、(四)信访室、(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六)干部监督室、(七)案件审理室、(八)信息技术保障室、(九)直属机关党委、(十)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60.65万元,实际支出117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1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98.00万元,实际支出506万元,主要为案件查处项目费用360万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工作经费82万元,纪检监察网络专项费6万元,县雁过拔毛整治专项经费9万元,县作风办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经费32万元,大型修缮12万元,制作反腐倡廉宣传片专项经费5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委编制89名,在职人数为85人,在职人数控制率95.5%。

1、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预算195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8.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9年度支出预算195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60.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98.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3.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34.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5%。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预算总收入162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39.07万元,上年结转116.19万元。预算总支出1680.1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174.19万元、项目支出506万元,结余60.65万元。

2019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19年,我委支出预算1958.65万元,实际支出1680.19万元,预算执行率86%。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247.47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17.16万元,控制率87.75 %。

2019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33.5万元,实际支出29.8万元,控制率88.9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16.3万元,实际支出16.3万元,控制率100%;公务接待费预算17.2万元,实际支出13.5万元,控制率78.5%。

2019年,我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1.坚定政治站位,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的十九大以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落地。聚焦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重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9次,先后通报6起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工作中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问题。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倒逼,对18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积极推动同级监督,首次开展县级政治生态研判。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结合市纪委政治建设考察反馈意见,印发《永兴县纪委县监委政治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政治建设4个方面20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保持高压态势,审查调查迈上新台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7件(次),其中上级转交办146件(次)、本级受理291件(次)。坚决防止和纠正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行包案化解,联动办信,化解信访积案13件。我县做法得到省纪委的表扬并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持续释放高压态势。共处置问题线索736件,谈话函询81件,转立案158件(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5人,刑事判决3人。开展行业系统警示教育会议8次,有效筑牢了廉洁防线。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建好县级标准化谈话室,办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切实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取得新进展。开展专项督查9次,发现问题线索12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7人次,其中组织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4期;持续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处理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清退违规资金31.37万元。开展违规发放工会节日慰问品清查,共清退违规资金25.9万元;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和社会兜底扶贫,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立案150件,查处215人,追缴违规资金441.7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344.42万元;会同31个职能部门整治275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整治行动,兑付228名农民工工资150万元。清退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资金124万元。清退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回扣违规资金113万元。开展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清理,追缴租金45万元。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7件,立案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对60名涉赌涉毒的党员和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4.突出监督首责,监督检查有了新突破。切实落实“基层减负年”相关要求,提高精准度。突出重点监督。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先后对7名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函询。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76人次,发现问题线索147条,其中交办整改120条,移交线索27条。加强谈话函询工作。开展谈话函询及报告事项抽查,先后对81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其中转立案12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否决11人次。强化“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用。对34个单位的159项数据开展数据碰撞对比24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24505条,全部交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全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9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1.5%、29.3%、7.1%、 2.1%,实现了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5.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有新亮点。强化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2019年,在主流媒体发稿343篇,其中中省以上媒体146篇、市级媒体197篇。对外宣传工作排全市第二。多维度开展警示教育。组织50个单位负责人先后2次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正职家属的廉洁家风教育大会,并督促各乡镇各单位深入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系列调研活动,完成相关调研文章和信息52篇,被上级采用20篇,走访基层450多人次,为群众解决问题220多个。

6.加强队伍建设,自身建设有新举措。认真开展县纪委县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举办集中学习读书班、贯彻《规则》《规定》培训班。委机关检视的五个方面的1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善业务培训。制定常态化业务培训计划,先后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培训班4次,开展业务专题培训16次,抽调29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培训。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严防“灯下黑”。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12起,约谈纪检监察干部12人次,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缺乏主动性,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理工作要求,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很完善,不便于精准管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附件2: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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