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永兴县纪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1:53 来源:县纪委办公室 作者:县纪委办公室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 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96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文件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内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管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核定中共永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兴县监察委员会本级编制数89名,其中行政编制87名,全额事业编制0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在职职工82人,离退休16人。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二)组织部、(三)党风政风监督室、(四)信访室、(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六)纪检干部监督室、(七)案件审理室、(八)信息技术保障室、(九)直属机关党委、(十)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3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536.74万元,主要为案件查处项目费用322.34万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工作经费40万元,纪检监察网络专项费6万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经费9万元,县作风办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经费26万元,事业发展经费53.4万元,谈话室运行维护经费40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制作反腐倡廉宣传片专项经费2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编制部门核定我委编制89名,在职人数为82人,在职人数控制率92.13%。

1、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预算2084.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4.1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0.00万元。

2021年度支出预算20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7.74万元;项目支出856.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2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0.8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155%,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更换。

(二)预算执行

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预算总收入18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89.7万元,上年结转60.65万元。预算总支出1908.3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279.5万元、项目支出628.88万元,结余41.97万元。

2021年我单位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无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

(三)预算管理

2021年,我委支出预算2037.5万元,实际支出1908.38万元,预算执行率93.66%。其中,预算按安排公用经费249.3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49.3万元,控制率100 %。

2021年,我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53.20万元,实际支出44.09万元,控制率82.8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数43.75万元,实际支出39.84万元,控制率91.06%;公务接待费预算9.45万元,实际支出4.25万元,控制率44.97%。

2021年,我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永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预算支出绩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反映县级专项资金、部门其他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工作建议等。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县纪委).doc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县纪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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