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政法委2021年度扫黑除恶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7:52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1年度扫黑除恶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等分94.37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根据永发〔2018〕7号、永扫黑发〔2018〕6号、2013年第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县财政预算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0万元,已到位68.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行业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长效。

3.扫黑除恶工作经济性分析

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的要求,严格控制预算,对大笔开支均预先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施,控制开支。

4.扫黑除恶工作社会效益分析

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全县总体方案如期推进,打掉恶势力团伙3个,抓获10人,破获刑事案件9起。年度扫黑除恶工作综合成绩排名全市前列,达到了年初预定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综合评定为优良。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到位情况

县财政预算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0万元,实际到位68.7万元。

2. 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所有经费开支全部用于扫黑除恶宣传、案件办理、追逃经费等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共支出68.7万元。

3.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管理情况

所有经费开支经过严格的审核、审批以及财务监督小组集中审核,所有经费拨付由县财政全程监管,资金使用没有违规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县委政法委对2021年度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对2021年度68.7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进行现场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发放《永兴县2021年度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发放10份,收回10份。

(四)综合现场评价,对收集到的永兴县2021年度68.7万元项目经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2021年,永兴县扫黑除恶经费自评得分94.37分;详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四、存在的问题

1.线索摸排不够透彻。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在线索摸排深度、广度上不够,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线索来源单一,特别是有价值的线索不多。

2.宣传方式不够丰富。一些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宣传载体不够丰富多样,群众参与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

3.深挖彻查不够有力。总体上看,我县在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方面取得了一定战果,但查处的保护伞层级不高。

4.综合治理不够到位。打和治的协同性不够,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在打的一手上用力较多,在治的一手上着力较少。

五、有关建议

1.领导重视。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和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高度重视之下,以及各乡镇、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诸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我县扫黑除恶工作。

2.规范管理。扫黑除恶工作有序开展,经费使用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主动接受各级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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