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17:01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字体: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2〕1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兴、法治永兴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贯彻落实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永兴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政法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承担。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36.24万元,实际支出476.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5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84.19万元,实际支出836.68万元,其中:1.扫黑除恶专项资金72.6万元;2.民调专项经费(含平安创建)48.18万元;3.网格化管理经费131.93;4.治安防控及见义勇为经费9.54万元;5.维稳专项经费(社会维稳风险评估)20.18万元;6.重点整治及特殊人群管理经费28.9万元;7.社会治理创新经费29.82万元;8.法学会专项经费5.1万元;9.铁路护路工作经费1.82万元;10.国安经费20.43万元;11.反邪教警示教育经费、教育转化经费(含防控)10.64万元;12.永兴县智慧综治(综治中心)项目网络租赁资金211.09万元;13.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及五大活动经费5.8万元;14.事业发展专项15.6万元;14.禁毒专项经费155.82万元;15.综治先进个人、单位奖13.2万元;16.司法救助37.5万元;17.教育整顿18.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且该项目无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且该项目无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且该项目无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委行政编制数12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暂保留机关后勤编1人),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数25人,行政副处级1人(不占本委编制)、行政正科级7人、行政副科级3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1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19万元,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19万元,“三公经费”完成率100%。

(二)预算执行

《永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函〔2021〕11号)批复给我委2021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2840.86元。

2021年我委上年结余246.31万元,本年收入106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77万元),本年支出131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13.08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元。

(三)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52.7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51.7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1.83%。

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1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1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2021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211.0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67.6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25.94%。主要是2021年支付了2年的智慧综治网络租赁费。

2021年本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经费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程序》、《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差旅费管理制度》、《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

我委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21年4月9日,我委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函》的文件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四)职责履行及效益

2021年,在市委政法委的悉心指导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永兴县在政法工作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争创全国“长安杯”为目标,以“书记信访一体化”、综治维稳信访“五大活动”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机制创新为抓手,聚焦聚力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励精图治、砥砺奋进,精准发力、攻坚克难,推动全县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警,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警贯穿政法工作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按照“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夯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确保全县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条块联动,领导垂范、全员参与,环环紧扣、蹄疾步稳,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政法机关政治生态明显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一是铸魂扬威,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推进,达到了筑牢政治忠诚、树立干警新形象之目的。抓政治教育入脑入心,在政法单位广泛开展政治轮训、理论专题讲座、县委书记讲专题党课,强化思想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警示教育触及灵魂,县纪委书记带头给干警作廉政报告,将警示教育课堂摆到监狱、看守所、庭审现场,注重运用身边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英模教育激荡警心,在政法系统选树了12名先进典型人物组建英模事迹报告团,举办英模事迹巡回报告会18场次,充分展现政法队伍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二是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纪法协力、“三管齐下”,通过干警自查、线索核查、案件评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等方式,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惩执法司法腐败,形成了强大震慑。截至11月底,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81人;主动说明问题146件131人;立案审查调查18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三是标本兼治,整治顽瘴痼疾。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坚持全面筛查与重点排查、实体排查与程序排查、自查自纠与开门排查相结合,与案件线索查办一体推进,全系统全链条开展整治。全县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180个,已整改180个,基本实现了顽瘴痼疾清仓见底,解决了一批执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洁、遇事不担当问题,为常治长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11个;整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103个;整改“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1个;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及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65个。

(二)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风险。围绕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牢固树立事前预防的理念,切实应对社会矛盾突出、经济环境复杂、重大活动聚焦、敏感问题多发带来的严峻挑战,防患于未然,确保风险隐患化解在早在小。一是立足源头抓防范。畅通民意渠道,组织开展县领导轮班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和党员干部大下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全面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疏导社会情绪。今年以来县领导开门接访71次,接待来访群众75批249次,上门走访108次,解决问题15件。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别组织对众德环保公司废渣综合利用改造升级项目、晶讯光电公司新一代智能液晶显示面板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县经开区湘阴渡片区项目、永兴县一中搬迁和《永兴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遏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全面排查抓化解。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健全落实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司法确认、个案奖励、考核奖惩等制度,持续织密“乡镇-社区-网格-小区-楼栋-户”的基层治理网络,及时收集掌握群众意见建议和纠纷隐患问题,采取纵向“三级联动”、横向“条块结合”的方法,不断加强分级调解,细化专业调解,拓宽调解途径,使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化解,真正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全县共排查调处较大以上矛盾纠纷174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0余起,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纵深推进“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书记信访一体化”工作的若干措施》(永办[2021]17号),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各部门主动抓信访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解决了一大批合理信访诉求,有效发挥了畅达民意、纾解民困、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作用。今年以来,县“书记信访一体化”平台受理信访件297件,办结287件,按期办结率96.6%,满意率98.6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书记信访一体化”平台受理信访件1069件,办结1016件,按期办结率95%。三是突出重点抓稳控。坚持任务牵引,落实领导包案,对动态排查梳理出的99个信访维稳突出问题或重点人员,逐一明确包案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由包案县级领导牵头落实“五包”(包情况掌握、包协调化解、包疏导转化、包督促稳控、包接访处置)责任,合力攻坚,确保问题不激化、人员不失控、矛盾不升级。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议稳机制,围绕做好重大活动安保、重大敏感节点维稳、重点群体教育管控工作,组建源头稳控、联勤值守、情报信息等工作专班,强化情报信息和应急处置,并对动态排查梳理出的323名涉访涉稳重点人员向相关责任乡镇、单位进行交办,督促落实“五包一”措施,严防脱管失控。强力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推动各级各部门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今年中央、省、市交办的47件信访积案,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化解46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的8件信访件已全部化解。

(三)坚持打防并举,维护治安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打促稳、以打促防、以打促管,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一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坚持打早打小保持威力、紧盯线索精准用力、深化源头治理接续发力,建立健全六项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实现常效长治。今年以来,共核查涉黑涉恶举报线索28条,已办结25条,已收网涉恶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破获刑事案件9起。二是持续发力禁毒人民战争。扎实开展“雷霆扫毒2021”专项行动,以整治突出毒品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共查处涉毒案件181起,移送起诉91人,刑拘113人,强戒48人,行政处罚191人,查获毒品2055.1克。坚持“打出去”和“沉下去”相结合,全力遏制外流贩毒蔓延态势,截至目前,全县外流贩毒1人,实现了脱失吸毒人员“清零”,高、中级风险人员全部稳控到位,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污水检毒名列全市第一方阵。落实“出所必接”“决定必送”“定期检测”等措施,严打“拒戒违协”人员,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99.5%以上。通过禁毒学习考试系统、“青骄第二课堂”平台、“五个一”活动等形式,推动全县公职人员、中小学生禁毒教育全覆盖,提升全县群众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三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双百会战”“犁庭行动”“断流”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突出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21年11月,我县破电诈类案件86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31人;打掉组织偷渡团伙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7人;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累计222人(11月24日新增7人),已核减173人,现存49人,核减率77.93%;边境拦截劝返人数28人,外省打击数69人;缅北回流人员累计408人,已完成信息采集353人,采集率86.52%;处置“两卡”线索362条,处置率72.69%;处理涉“两卡”人员266人,处理率71.12%。

(四)坚持多管齐下,创新社会治理。对标对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一体推进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不断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和政治相结合的治理新理念新方式新途径,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措施不断强化、方式不断创新、效能不断增强,促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订《永兴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1年度)作战图》,强力推进实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十大工程”,每一项工程明确了由“一名县级责任领导、一个牵头责任单位和N个责任单位”组成的项目团队,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县平安办采用一月一提示、一季一通报、一事一督导等方式予以推进。二是推进综治中心实战运用智能化。强化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实时动态更新数据,目前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录入实有房屋18.4万余栋31万余套、实有人口710440人、实有单位6373条、特殊人群3684条,人房关联666667人,实有人口更新完善290733人次,接入各类监控探头3000余路,为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三是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调整优化网格设置,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后将全县各村(社区)重新划分为1218个基础网格,并制作了全县网格电子地图。出台《永兴县城区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永兴县兼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工作绩效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并组织对负责综治信息系统操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助推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责任感积极性和业务能力水平,做到与同级综治中心“同频共振”,将基层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前沿末端。推进网格化+党建,出台《永兴县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建立“牵头单位包社区+责任单位包网格”的帮扶模式,压实县直单位在社区建设、网格治理中的作用,全县106个单位、6523名机关党员进社区到网格开展“互联共建”活动,实现了“上面千条线”和“基层一张网”无缝对接,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精准精细高效。推进网格化+执行,建立执行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联运工作机制,着力破解人难找、财难寻、物难动等执行难题。四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不懈加强技防、物防、人防“三防”建设,持续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监控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部门指导、群众参与”方式推进“雪亮村庄”建设,将马田、高亭司、悦来、油麻、洋塘等5个人口密度大的乡镇作为第一批“雪亮村庄”工程试点乡镇,并采取以奖代补、定期督导通报等方式在全县铺开。目前全县“雪亮村庄”建设已覆盖124个村(社区),建设到户视频监控8369个,建设重点公共区域监控118个。2021年9月,高亭司镇与县联通公司签订创新合作协议,目前已在8个村建成“监控平台、防溺水平台、疫情防控平台、云喇叭平台”四合一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实现基层疫情防控、学生防溺水、社会面监控和云喇叭全覆盖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小区协同治理”工程,成立县物业联合党支部,筹建新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23个,建成“智慧小区”10个,投入5516万元初步完成12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施工,改造面积63.3万平方米。推动单位及居民小区落实治安防范“五个一”措施,及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全面夯实内保工作基础,有效压减可防性案件发案。在加强警务巡防、专业巡防的同时,在县城区常态化开展“我为大家巡一夜、大家为我巡一年”义务巡逻活动,在农村组织村(社区)治安协作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发动基层群众力量,开展“干部巡时段、邻里相守望”巡逻活动,有力地震慑和防范了各类违法犯罪。五是强化重点人群有效管控。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大力推进“春风化雨”“融冰暖心”工程,着力提高全县重点人群的帮扶关爱水平。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和“以奖代补”政策,全县在册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776人,全部下发辖区落实建档,管理率97.82%,面访率94.71%,服药率94.45%。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改造升级“智慧矫正”,强化社区矫正“矫务通”执法软件、电子腕带定位、手机定位、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应用,细化教育方式,加强就业培训帮扶,全方位实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加强刑释人员和涉毒人员的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出所必接”制度,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69人、涉毒人员187人,基本信息核实率、预释放回执率、衔接率、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100%。加强青少年群体服务项目和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了学校、社会、家庭的法制教育网络,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涵盖思想道德、法治宣传、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等内容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活动72场次,对摸排出的五类重点青少年1357人,组织相关部门和县志愿者协会开展帮扶,定期走访、动态跟踪、送去关爱,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建立县级心理健康干预服务中心和56人的专业心理健康人才库,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并在各单位、乡镇(街道)、学校、医院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共开展心理讲座68场,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建立心理咨询健康档案36500余份。六是推进自治德治融合发展。按照“建设一批、成熟一批、带动一批”模式推动“四会治村”工程,全县242个村38个社区全部按程序建立“四会组织”,积极调动社会组织和各行各业贤达能人参与基层治理,马田镇水源村的“五事工作法”在央视13台播放报道。以红色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开展红色活动为载体,以推进红色文旅为抓手,深入开展“红色崇德”系列活动,投入750余万元完成了黄克诚生平业绩陈列室提质改造和何昆故居维修复原和陈列布展,投入3000多万元对通往黄克诚故居的通景公路进行提质升级,建成全市首家少儿红色阅览室,新建“永兴旅游”微信小程序在全网推广,将永兴县红色文化旅游线路列入全市重点旅游推广线路,组织精干力量创作了《嫂子送饭》《板梁夺枪》等一批反映永兴本土党史的文艺作品,共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乡村、非遗进景区等红色文化惠民演出93场次,受众人数达6万多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前瞻性不够、精准性不高。部分项目预算科学化、精准化、前瞻性有提进一步提升,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有一定偏差。

2.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国有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方面有难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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